农村生产经营与环境资源保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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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1、哪些情况禁止结婚?婚姻法第七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那些情况算重婚?(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3)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的;(4)无配偶的人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对于重婚的,不仅要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当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3、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根据相关法律,

2、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双方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在此之后开始同居的,都只能算未婚同居关系。4、那些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5、对于农村在结婚前非常普遍的存在男方向女方支付婚前彩礼,离婚时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

3、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6、法律对儿女赡养老人的义务有何规定?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

4、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其次,对于虐待遗弃父母的子女,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指子女对父母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遗弃父母指子女有赡

5、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虐待父母,情节恶劣的,依据刑法第260条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遗弃老人,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按照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7、我国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享有哪些权利?根据农业法的有关规定,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享有以下基本权利:(一)承包经营权。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有个人或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二)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三)抵制不合理费用和劳动权。(四)参与决策和管理权。这些权利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第一,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的干部。第二,有权通过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和表决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重大事务。第三,有权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的干部,并可以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第四,有权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状况。第五,有权享受本组织为成员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收益分配和福利待遇。第六,有同时加入其他组织的权利,有退出集体经济组织的自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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