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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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熠晖冶金集团票据管理办法为加强票据管理及财务监督,保证公司物资的完整性及安全性, 加强各项物资的管理,确保统计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现对熠晖 冶金集团调运单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公司票据管理的通知进行 完善,本办法诣在优化、规范票据管理,与原制度不冲突。一、票据管理范围第一条 本办法管理的票据是指熠晖集团内部使用的物资调运 单和收据。(一)物资调运单是物资运输及运输代理的结算凭证,是运输 经营者接受货物并在运输期间负责保管和据以交付的凭据,也是记录 车辆运行和各项物资数据统计的原始凭证。(二)收据系公司内部使用的收付款重要凭证。二、票据的印制第二条 票据由集团公司审计督察部统一印制,由集团公司审计

2、督 察部对票据号码登记备案并统一管理。第三条 各子公司票据管理员由分管总经理指定,票据管理员名单 需报审计督察部备案,上述人员出现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审计督察部。三、票据的管理第四条 票据管理员负责各类票据的领用、上缴、保管等工作。票 据需铁皮文件柜保存。领用者缴回的已开具的票据存根联,应视同会 计凭证妥善保管,定期缴回集团公司审计督察部,报经集团公司总经 理批准后方可销毁。票据不得混用、外借。第五条 作废的专用票据须加盖“作废”字样,并全份保存,不得 自行销毁。发生票据丢失,当事人必须将丢失的票据名称、编号及数 量等情况及时向审计督察部备案,写出书面报告,由票据管理部门审 批后核销。丢失的票据

3、应予登记存档备查。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 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六条 票据使用人领用时手工填写领用登记表,要求对票据起止 号码、领用时间及领用人本人签字。第七条 票据必须交旧领新;票据管理员按要求交回已汇总统计数 的旧单据存根,批量领用票据,旧票据存根经审核签章后由审计督察 部统一管理。第八条 票据管理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 清,不得离职。四、票据的使用流转程序第九条 票据必须印章齐全;填写必须规范,全过程必须套印签字; 各栏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内容不得简化、涂改; 不得对票据进行挖补和撕毁。第十条 集团公司票据管理员对票据各联加盖本人私章,使用人领 用后在印

4、章管理人员处对各联加盖印鉴:其中物资调运单加盖本公司 过磅章,收据加盖本公司财务章。第十一条 物资调运单(一)第一联存根,作为领用新运单和数据统计的凭据,各子公 司票据管理员负责根据已登记号码对整本核销,将核销后的物资调运 单交回集团公司审计督察部;第二联货款结算联,各部门统计数据原 始依据,每月 5日前根据物资种类分别汇总后装订成册交往集团公司 物流部门、营销部、财务部(物资种类对应部门及封面格式见附表一、 附表二);第三联运费结存联,交承运人存查并作为运费结算依据, 统计员根据保管联与此联核对,核对无误后在两联上分别加盖复核印 鉴,出纳凭印鉴结算运杂费,每月 5日前将已结算票据订成册后交回

5、 集团公司审计督察部(对应封面格式见附表二) ;第四联保管联, 作为相关物资保管员备查并复核运杂费的依据,每月将已结算运杂费 对应的保管联装订成册后交回集团公司审计督察部(对应封面格式见 附表三)。所有封面必须电脑打印空白表格后由涉及相关人员手工签字,不 得以打印签名代替,不得代签、漏签。(二)需要地磅称重的物资必须填写物资调运单,称重过程必须 严格遵守熠晖集团地磅管理制度。(三)对于购进发出比较频繁的物资,比如铬铁、矿石以及焦炭 等重要生产物资,要求单独启用一本调运单。(四)上述各环节所需印鉴必须预留印鉴给集团公司审计督察部, 持有者必须妥善保管。第十二条 收据(一)第一联存根联,作为领用新

6、收据和数据统计的凭据,审计 督察部票据管理员负责根据已登记号码对整本核销,交旧领新;第二 联记账联,收款人备查依据;第三联收据联,缴款人留存;第四联收据备查联由各子公司总经理保管,作为复核依据。(二)根据职位不相容原则,收据不得由收款人填制。(三)严禁各子公司使用自购或自制等其他渠道获得的收据收款五 罚则第十三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反票据管理办法的行为:(一)未经批准,擅自印制和使用票据的;(二)未按规定使用票据及故意隐瞒,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三)擅自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票据的;(四)管理不善,丢失毁损票据的;(五)不按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或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有 关资料的;(

7、六)对违反票据管理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进行最低 100 元, 最高 10000 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熠晖冶金集团审计督察部拟定并负责修订、 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 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的有 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熠晖冶金集团8/28/2009附表一:物资种类票据收缴对应部门票据类别铬铁集团公司综合部物资调运单货款结算联矿石集团公司综合部物资调运单货款结算联焦炭集团公司营销部物资调运单货款结算联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集团公司财务部物资调运单货款结算联附表二:单位: 期间:运输工具物资名称发货数量收货数量备注编制人:司磅员:监磅员:单位负责人:附表三:冶金集团运费结算汇总表单位: 期间:物资名称数量单价运费金额备注编制人:出纳:单位负责人:备注:上述表格标题行:楷体-GB2312,小二号黑体;其余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表格中的备注栏填列调运单*联。如多重物资可自由增减行数,编制人必须手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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