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辅导讲义(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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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辅导精选讲义(17)建立用地使用制度-2(上)第八节 集体建立用地使用制度一、集体建立用地的使用范围和原则(一)集体建立用地的使用范围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如乡镇办企业使用属于本乡(镇)集体全部的土地,村办企业使用属于本村集体全部的土地,个人办企业使用所在农夫集体组织的土地。农村村民建立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全部的土地。城镇居民使用农夫集体土地,或农村村民建立住宅使用其他集体全部的土地是不允许的。乡 (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立经依法批准使用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包括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学校,、通信、医疗卫生、敬老院、幼儿园、

2、村委办公室使用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二)集体建立用地的使用原则(1)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爱护土地全部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镇)村建立用地归集体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全部权。严禁农夫在自留地、自留山、承包地上私自建房、开矿、烧砖瓦、毁田取土和建坟等侵害土地全部权的违法活动。同时也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和非法转让集体建立用地的活动。(2)按规划用地,节省用地,爱护耕地。(3)按打算用地,不得突破打算掌握指标。(4)依法办理审批手续。(5)假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收回、流转和抵押(一)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收回(

3、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立,需要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但对土地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及地上建筑物需要搬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赐予负责搬迁。(2)不根据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缘由而停顿使用土地的。是指乡镇企业、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的全部者因某种缘由被撤销,或迁移到其他地方,不再需要使用或无法使用该土地的,可以由农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但不包括企业的破产和兼并等情形。(二)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村集体全部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业建立;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

4、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立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三)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的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建立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未经国家征收,该厂房所占用的集体土地全部权性质不该因厂房的转让而转变。三、农村宅基地及其治理(一)农村宅基地的概念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立住宅所使用的集体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宅基地的经营管 理者,可以代表农村集体行使宅基地全部权。(二)宅基地的“一户一宅”原则(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审批程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因结婚等缘由,确需建新居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后,农村却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原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但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例题:以下( )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可以收回。A 不根据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B 因撤销、迁移等缘由而停顿使用土地的 C 企业的破产和兼并 D 企业改制的 E企业重组的答案:AB解析:企业的破产和兼并 、 企业改制、企业重组集体建立用地使用权不行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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