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调查协助流程-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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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调查协助流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上报反洗钱线索及协助有权机关对可疑交易、涉嫌恐怖融资活动进行反洗钱调查的工作流程,完善相关的文件报备工作,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流程。第二条 本流程所称的有权机关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其他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人工识别或系统分析发现涉

2、嫌可疑或恐怖融资线索的分析及上报流程参照公司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指引执行。第四条 有权机关要求进行反洗钱调查的,调查组到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反洗钱调查通知书(介绍信)。调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调查通知书(介绍信)的,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有权拒绝调查。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接到有权机关反洗钱调查的,应当立即向公司合规部上报。第五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主动配合调查工作。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分支机构应当配合调查人员的询问。如调查人员需要查阅、复制被调查对象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情况,或者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

3、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调查人员需提供有权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文书。如果调查人员需要封存文件、资料,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派员工在场共同查点清楚,调查人员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员工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调查人员,一份由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留存备案。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在正式提交调查材料前,应当复印留存并上报合规部审查,调查结束后,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将调查所涉及材料归档备案。第八条 合规部、被调查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对被调查过的客户应当保持持续关注并根据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客户的洗钱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第九条 本流程由公司合规部负责解释

4、。第十条 本流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十五)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工作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0日,xx总字201035号)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参与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和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考核评价。第三条反洗钱工作考核由公司合规部组织实施。第四条 考核内容涉及: (一)内控建设;(二)客户识别;(三)数据、表格报送;(四)工作流程执行情况;(五)宣传培训;(六)检查情况。第五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反洗钱工作的评价项目主要为公司反洗钱工作职责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投资银行事业部、固定收

5、益业务部、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评价参照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价项目进行。第六条营业部(含分公司经纪业务部,下同)反洗钱工作评价项目主要有:(一)内控体系建设:1机构内设反洗钱岗开展日常反洗钱工作;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了收录、整理、必要的细化及学习。(二)客户识别方面:1客户基本信息记录完整、准确(纸面和系统);2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齐全;3反洗钱岗员工履行了相关义务;4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准确并对客户进行了持续关注;5资料保存完整、规范;6资料定期核查、更新及时;7对资料过期通知后没有及时更新且无合理理由客户的业务予以中止;8、黑名单数据库得到有效管理;9其他客户尽职调查义务。(三)数据、报表

6、报送方面:1报送准确、及时;2对可疑数据分析记录完整;3其他相关记录、数据库信息完整。(四)工作流程方面:营业部开展反洗钱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流程操作,无遗漏、无违规操作等情况。(五)宣传培训方面:1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必要宣传,例如在投资者园地张贴相关信息;2按照公司培训计划开展了员工的培训工作。(六)检查情况:1每年至少一次进行了反洗钱方面的自查工作并留存了记录;2接受过公司内部审计或者外部审计,检查情况合格。第七条 考核方式:定期或不定期采取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方式。第八条 考核依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自律性规范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第九条 通过考核发现相关部门及营业部未落实反洗钱工作的,合规部将依据员工奖惩条例、营业部违规处罚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公司制度中没有明确的,合规部将参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考核存在问题并且由于该问题导致公司或营业部受到监管机关等外部机构处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从重处罚。通过考核确认相关部门及营业部正确完成了所有反洗钱方面工作的,成效明显或受到监管机关表扬的,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和表彰情况将纳入员工的年终考核。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合规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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