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61760680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存货几项特殊业务中的处理实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在会计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存货中的这些特殊事项:即货物特项事项自用或向外移送行为。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此类的业务,首先,应区分哪些是应税项目,哪些是非应税项目;其次,应区分哪些该确认收入,哪些该按成本转账;哪些计提销项税额,哪些又不作销项税额;哪些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哪些又作进项税额转出等。此外,有的不仅涉及到增值税,还可能同时涉及到消费税。此类行为是会计核算中较为典型、也经常容易混淆或出错的问题。 我们常见的一些自产或外购货物,几项特殊行为的会计处理实例及分析如下: (1)“在建工程

2、”业务 【例】 玉晓春蕲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假定不涉及消费税,不考虑其他因素。 2009年1月,将自产A产品、外购甲材料用于本公司在建工程(假定用于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自产A产品成本价80‚000元,售价(不含税)120‚000元;甲材料入账价值30‚000元,公允价值35‚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100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80000 原材料甲材料 30000 分析: 本例中,用于自产产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税法上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外购货物,会计上也不确认收

3、入,按成本结转,同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本例中,假定用于固定资产中不动产房建类 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35500 贷:库存商品A产品 80000 原材料甲材料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售价1200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入账价值3000017% 分析: 本例中,用于自产产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税法上应视同销售按售价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外购货物,会计上也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对以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在建工程 (2)“职工福利”业务 2月,玉晓春蕲公

4、司决定以其生产的B产品(福利受益对象,生产人员占70%,总部管理人员占30%)、外购乙材料一批(假定难以认定受益对象)作为福利发放职工。该B产品一批成本为40‚000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45‚000元;外购乙材料入账价值28‚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自产产品用于“个人职工福利”事项 : 1 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根据受益对象计入 借:生产成本 36855 管理费用 15795 贷:应付职工薪酬 52650 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52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650 计税价格45000

5、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库存商品B产品 40000 外购货物部分用于“个人职工福利”部分 1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假定难以认定受益对象,计入 借:管理费用 327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2760 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32760 贷:库存商品B产品 2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760入账价值2800017% 分析: 本例中,用于自产产品,按售价(或公允价值)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外购货物,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但对以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6、户。 (3)“长期股权投资、分配利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债务重组”业务 3月,玉晓春蕲公司将一批自产C产品、外购丙材料用于对外投资,C产品成本为200‚000元,售价(不含税)240‚000元;外购丙材料成本100‚000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120‚000元。会业会计处理为: 用于自产产品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8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0售价240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库存商品 C产品 200000 用于外购货物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

7、140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计税价格12000017%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00 贷

8、:原材料丙材料 100000 4月,玉晓春蕲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一批D产品、外购丁材料用于分配利润。该D一批产品成本150‚000元,售价(不含税)180‚000元;外购丁材料成本130‚000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150‚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用于自产产品部分 借:应付利润 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售价180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0 贷:库存商品D产品 150000 用于外购材料(货物)部分 借:应付利润 17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

9、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公允价值15000017% 借:其他业务成本 130000 贷:原材料丁材料 130000 5月,玉晓春蕲公司以其一批自产E产品及外购戊材料换入乙公司生产的一批玻璃,玉晓春蕲公司自产E产品账面价值60‚000元,外购戊材料成本40‚000元;乙公司玻璃的账面价值90‚000元。玉晓春蕲公司换入玻璃作为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乙公司换入产品及材料作为库存商品管理。自产E产品公允价值70‚000元,戊材料公允价值50‚000元;玻璃公允价值为120‚000元,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定采用非

10、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形式,玉晓春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价格公允,不涉及补价,交易过程除增值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且玉晓春蕲公司因换入玻璃(换入时能够认定)作为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而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假定不得抵扣。企业会计处理为: 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且具有商业实质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140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00 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公允价值(70000+50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其他业务成本 40000 贷:库存商品E产品 60000 原材料戊材料 40000 6月,玉晓春

11、蕲公司欠乙公司购货款余额80‚000元。由于玉晓春蕲公司现金流量不足、财务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09年5月10日到期的货款。6月10日,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玉晓春蕲公司以其生产的部分G产品及库存庚材料偿还债务。该G产品的公允价值为50‚000元,实际成本为40‚000元;库存庚材料的公允价值12‚000元,成本为10‚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用于“债务重组”业务 借:应付账款 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540 公允价值(

12、50000+12000)17%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74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其他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G产品 40000 原材料庚材料 10000 分析: 本例中,用于自产产品,按售价(或公允价值)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外购货物,按计税价格(公允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理。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值得注意的是:以外购货物(原材料)作为合并对价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两类情形,其会计处理区别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应按照成本结转,税法上需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会计上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税法同样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理。 (4)对外“捐赠”业务 7月,玉晓春蕲公司将一批自产F产品、外购已材料用于公益性对外捐赠,F产品成本为30‚000元,售价(不含税)35‚000元;外购已材料成本40‚000元,售价(不含税)为43‚000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用于自产产品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35950 贷:库存商品F产品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50售价3500017% 用于外购货物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47310 贷:原材料已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310 售价4300017% 分析: 本例中,用于自产产品及外购货物,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成本结转,税法上应视同销售按售价(或公允价值)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