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

上传人:夏** 文档编号:561755719 上传时间:2023-03-2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池生环直环审202126号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园区分局关于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的 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应你公司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30亩,建设生产厂房1450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2100平方米,新建创新中心1个、新建管件生产线一个及新建管网用多物理量复合监测单元生产线一条,购置加工中心、数控车床、喷粉线等生产设备,从事供水管道智能监测系统产品

2、、高性能传感器、探漏设备、智能修补器、管道带压开孔设备、现役管道切割设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套管道智能抢修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3万元,占总投资0.53%。安徽欧泰祺智慧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且该项目已在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局立项备案(备案文件号:

3、池开管经2019213号)。据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二、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实施后,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等环境管理制度。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二)严格落

4、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测试废水。测试废水直接纳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经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是VOCs、颗粒物。项目喷塑线设计为封闭,在喷塑室底部设置吸风管道收集未附着在喷塑件表面的塑粉,收集的粉尘经一套脉冲滤芯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后的固化烘道设计为半封闭,在烘道

5、出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冷却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 933-2015)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无组织排放特殊排放限值。(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封闭,安装隔声门窗,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

6、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的塑粉、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运综合利用;收集塑粉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切削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7、)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应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六)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真实、有效、及时的记录运行台账。规范设置排污口。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开展自行监

8、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应急制度,并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七)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1)烟(粉)尘不得超过0.171t/a,VOCs不得超过0.007t/a;(2)废水污染物中COD的排放总量和NH3-N排放总量纳入池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统一管理。(八)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要求。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发

9、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调试环境保护设施之前,应告知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五、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六、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将批准的环评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园区分局 2021年7月26日抄送:发: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园区分局2021年7月26日印发- 7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