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植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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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有机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防城港市植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34六、结论35附表 3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36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有机肥项目项目代码2019-450603-26-03-00802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垌美农场二队地理坐标(108 度 20 分 30.609 秒,21

2、度 51 分 06.55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25 有机肥料及 微生物肥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 45 肥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防城港市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8.5环保投资占比(%)8.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已经建成 投产 。项目于 2019用地面积(m2)40000年 8 月 25 日收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以防环罪字201922

3、 号的行政处罚,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建设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交付了相应的处罚金(详见附件 5)。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中第一项鼓励类第一款农林业中第 24 条“有机废弃物无 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为允许类建设 项目,且本项目已取得防城港市防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 项目编码为 2019-450603-26-03-008024。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性

4、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可保证本项目的正常生产需求;本项目选址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滩 营乡垌美农场二队,厂区附近无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无 风景名胜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环保设 施后,可将项目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选址从环保角度看合理。3 、项目与防城港市“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 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 控单元 45 个,分

5、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 、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 22 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2园区 5 、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 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 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 20 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 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 3 个。项目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垌美农场二队,属于重点管 控单元。根据分区管控意见:在陆域重

6、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 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 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见下表 1-2 所示。表 1-2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全市产业布局符合北钦防一体化 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要求。项目不涉及2.城市建成区内的钢铁、石油、化工、 有色金属、水泥、砖瓦等行业中的高排放、 高污染项目,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

7、 者转型、退出。加快推进企业入园管理。项目不涉及3.上思县执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 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广 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自治区级重点生态 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涉及4.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 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 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5.红树林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 林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6.重要湿地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湿 地保护条例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7.那沙河、北仑河流入越南境,流域 应严格控制布局化工、冶金、印染、水洗 等水污染严重的产业;加强城镇生活污染 源治理,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8、体 系,确保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避免跨境污项目不涉及3染。8. 防城区水域养殖活动依据防城区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实施, 科学规划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划定禁 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全面增 强水域滩涂生态管控能力。项目不属于畜禽 养殖,不涉及9.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 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确保海洋生态保 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 标准不降低、海岛现有砂质岸线长度不缩 短。项目不涉及10 严禁圈占海域、沙滩、礁石和红 树林,禁止红树林海岸带内陆采石等破坏 性活动。对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海洋生 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

9、施,加强珍稀 濒危物种及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 护,加大滨海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项目不涉及11. 自海岸线起向陆域延伸200米范围 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除国防安全 项目、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港口 码头建设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公共旅游 景观工程项目以及防灾减灾建设项目外, 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与海岸带保护无关 的建筑物。项目不涉及12.严格用途管制,坚持陆海统筹。严 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完善围填海总量管 控,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 增围填海项目审批;严禁国家产业政策淘 汰类、限制类项目在滨海湿地布局,实现 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 治理。项目不涉及13.严格

10、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洋国 土空间规划等要求,规范设置和监管入海 排污口。项目不涉及14.对边境地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 现有、新(改、扩)建生产、生活等项目 实施分类管控。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现 有兴边戍边项目,对确与生态保护红线管 控要求不一致的,按自治区主管部门规定 程序报批。对新(改、扩)建兴边戍边项 目,按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出台的差异化管 理政策进行管理。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快沿海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提标改造,增强脱氮除 磷功能。项目不涉及2.加强工业集聚区配套或依托的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配套管网建设,确项目不涉及4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3.完善

11、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 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 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 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项目不涉及4.加强中越界河北仑河水体的污染防 治,提高跨国界水体的环境监测与预警能 力,完善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 基础环保设施建设,探索和建立跨境水体 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跨国联动机制。项目不涉及5.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扩 能建设,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防止渗滤液积存或违规倾倒垃圾渗滤液 至市政管网;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 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项目不涉及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重金属 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 制。项目不

12、涉及7.新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 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 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 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 施。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 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 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 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推进“两 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将碳排放影 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项目不属于“两 高 ”项目8.强化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 粉煤灰、赤泥、砷渣、铬渣等工业废渣, 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危险废物堆 存场所规范化管理。项目不涉及9.加强海陆联动,严格控制

13、陆源污染 物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面清理 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入海污 染物排放要在批准的排污区(口)内进行, 并符合排污许可的排放量要求。项目不涉及10.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全面贯彻落实 广西北部湾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 处置能力评估及相应设施建设方案,建 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提高含 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接收 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项目不涉及11.污水离岸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 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向海域排放油 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项目不涉及5放射性废水,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 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排放低 水平放射性废水

14、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 染防治标准,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 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含病原体的医疗污 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 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海 域。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 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 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向海域 排放含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 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海洋环境 质量标准,避免热污染对水产资源的危 害。12.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和污水分质处 理,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 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回用或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13.海水养殖应科学确定养殖密度,依 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减 少海洋环境污染。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污水 和垃圾应科学处置、达标排放,禁止直接 排入海域。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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