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docx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61720081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22年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辅导-书证与证言发生冲突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在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证人的原书证与后几次证言发生冲突时,原书证的效力优于后来的证言。案情原告:陈远某原告:陈某被告: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人民政府第三人:宜昌市夷陵区某村民委员会宜昌龙洞湾矿业公司于2022年在栗林河村三组进展采矿前的根底设施建立时,原告陈远某、陈某认为该公司施工所在山林是其承包的山林,要求第三人宜昌市夷陵区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栗林河村委会)解决。2022年7月10日,第三人作出栗林河村关于确定陈某承包经营治理山林界限的意见,认为争议林地“刘家坪白果”的西界为 “道场堡岭下刘家沟”。原告不

2、服,于同年7月20日向被告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樟村坪镇政府)提交了确定山林界限的申请, 要求对其承包的“刘家坪白果”山林四界进展裁定。被告收到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进展了调查取证,并组织双方进展了调解,但因分歧较大而未果,被告遂于同年12月6日作出处理打算书,认定争议林地“刘家坪白果”的西界为“道场堡岭下接刘家沟”。原告不服被告的处理打算,向夷陵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于2022年2月11日作出行政复议打算书,维持了被告作出的处理打算,原告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理打算,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直接、间接经济损失227350元。法院另查明,依据原告陈某所供应的林业承

3、包合同复印件,其父陈远某是承包户主,此合同的签证日期为1984 年7月18日, 承包年限至1999年。合同记载林地中,对“刘家坪白果”东、南、北三界无异议,只是对西界存有争议。1991年8月16日,原栗林河村和大荒头村签订的土地权属界限协议书中土地权属界限示意图及拐点位置、接壤说明证明“道场堡坎下河”不在原大荒头村权属界限范围内,已超出原大荒头村界。而大荒头村当时分山当事人陈祖权出示的分山原始记录中,记录的争议林地西界为“道场包岭下沟”,陈祖权在庭审出庭作证时又认为系笔误所致,应为“下河”。被告辩称:陈某持有的山林承包证的全部人是陈远某。陈某对刘家坪白果的东、南、北的界限不持异议,就是对“刘家坪白果”的西边界限存在分歧。本政府受理陈某的申请后,成立了调查工作专班,实行了多种调查方式,进展了一个月的调查活动。调查后,综合分析了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和本政府调取的材料。陈某拒绝供应山林承包证原件,而供应的复印件无法进展确认,对复印件政府无法采信。因此,本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其次款、第三款的规定和原告向被告提交的申请,作出的处理打算书,事实清晰,证据确凿,说理充分,符合行政打算的程序性原则,恳求人民法院予以维持,并驳回陈某的诉讼恳求。第三人栗林河村委会述称:我们村对陈某下发的刘家坪白果的山林四界是清晰的,正确的,恳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