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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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奉新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2.3现场指挥机构3预防与预报3.1风险评估3.2工程性预防3.3地震监测3.4临震预报4应急响应4.1灾害分级4.2分级响应5灾情报告5.1震情速报5.2灾情报告6分级指挥与协调6.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6.2一般地震灾害6.3应急结束7恢复重建7.1恢复重建规划7.2恢复重建实施8保障措施8.1队伍保障8.2指挥平台保障8.3物资与资金保障8.4避难场所保障8.5基础设施保障8.6宣传、培训与演练9其他地震事件应急9.1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9.2

2、地震传言事件应急9.3应对县外强震波及10附则10.1奖励与责任10.2预案管理与更新10.3加强监督10.4区域协调10.5预案解释10.6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正常社会秩序。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宜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奉新县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

3、.4.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工作原则。1.4.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1.4.3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2组织机构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主要职责:积极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系,协助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地震监测预警或震区灾情情况

4、,发布地震应急工作指令;必要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跨县的紧急应急措施建议;视灾情请示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和救援力量给予支援;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协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当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达到级、级时,由县长担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其他人员作相应调整。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由奉新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奉

5、新公路分中心、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气象局、武警奉新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红十字会、国网奉新供电公司、移动奉新分公司、联通奉新分公司、电信奉新分公司、奉新人寿保险公司、奉新人保财险公司负责同志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督促县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修订县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现场指挥机构

6、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地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纳入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机构。按照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3预防与预报3.1风险评估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摸清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和地震综合防范工作。3.2工程性预防县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按照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要求,负责对城乡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的依法管理。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交通,能

7、源,广播电视、通讯与信息工程,核电站等特殊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等抗震设防审批工作。3.3地震监测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县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和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并及时上报省地震局。3.4临震预报在省政府发布我县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在紧急情况下,县政府根据预测意见发布48小时内的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同时向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应急响应4.1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4.1.1特别重大地

8、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县内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4.1.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内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4.1.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内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4.1.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县内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

9、害。4.2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各方力量,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配

10、合上级现场指挥机构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各项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等省直有关部门支援。地震灾害所在地要第一时间进行抗震救灾的各项前期处置和救援工作。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级响应。由震区所在领导、指挥和协调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支援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对震中在奉新县中心城区或其他特殊地区的地震,根据需要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地震灾害

11、分级标准及分级响应表地震灾害等级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初判标准响应级别应急处置工作主体人员死亡(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00人以上占省上年GDP1%以上县内6.0级以上级响应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地震灾害50300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县内5.0级6.0级级响应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害等级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初判标准响应级别应急处置工作主体人员死亡(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地震灾害1050人造成较重经济损失县内4.0级5.0级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一般地震灾害10人以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县内3.5级4.0级级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5灾情报告5.1震情速报县内发生

12、3.5级以上地震,县应急管理局迅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收集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启动震情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5.2灾情报告5.2.1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将灾情、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迅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灾情收集、会商研判,报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5.2.2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别迅速了解水库等水利设施破坏、山体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情况,应急、交通、住建、公安、教体、卫健等县直有关部门及时收集了解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13、。5.2.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协调利用航空遥感和卫星遥感手段提供灾区影像和地图资料,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将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5.2.4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6指挥与协调6.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6.1.1县先期处置。震区所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本着“先期处置”的原则,立即开展以下工作:(1)震后立即依法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持证救援专用车辆优先通行,限制民用车辆、大型车辆进入极重灾区;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实时报告道路通行状况

14、。(2)发动当地干部群众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自救互救;派遣消防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3)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和救灾需求;在通讯设施损坏或通讯受阻情况下,迅速启动备用信道,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4)紧急协调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5)周密考虑救援队伍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的条件保障,在指导帮助救援人员准备营地时,一并考虑临时厕所的搭建。(6)组织力量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采取措施防范次生灾害。(7)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

15、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8)加强信息报告,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6.1.2县应急处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或震区所在乡镇政府向县政府提出县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响应级别。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根据抗震救灾需求,可请求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支持。需要上级支持的事项,提请县政府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省政府启动响应后,接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交通和社会秩序保障、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建(构)筑物安全鉴定、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以下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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