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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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目录第一章、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1 第二章、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7 第三章、瓦斯超限零目标管理制度11 第四章、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4 第五章、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15 第六章、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的撤人制度16 第七章、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17 第八章、瓦斯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20金沙县沙土镇汇鑫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会审意见会审组织人员:会审地点:会审人员:姓名会审意见岗位/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金沙县沙土镇汇鑫煤矿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

2、理规定一、总 则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 规定.二、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成立以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安全矿长、通防副总 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安检科及各队队长 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副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条、通防科是瓦斯管理的业务部门,通风队、防突队及施工 单位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安检科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 门.三、瓦斯超限的预防 第三条、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 防”业务部

3、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 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四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理念,对于采掘工作面 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放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生 产.第五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 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第六条、生产技术科根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 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第七条、施工单位班、队长、瓦

4、斯检查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 (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倾角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 室汇报.第八条、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 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第九条、加强瓦斯抽放工作。防突队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 效果,杜绝瓦斯超限。第十条、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 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第十一条、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瓦斯 探头或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必须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 究班、队长的责

5、任。第十二条、凡井下局扇停电、停抽(影响抽放效果)、更换风筒必 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第十三条、机电队、通风队必须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及各种监测仪 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核,防突队对瓦斯抽放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 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四、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第十四条、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 向调度室汇报。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瓦斯检查员现场测定值 中较高值为准.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 风队要安设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漏检、假检。第十五条、瓦斯超限汇报流程监控室、瓦斯超限地点知情人当发现瓦斯超限时,向矿调度室做汇报,

6、监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地 点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结合瓦斯超限地点生产实际情况,简单分析 瓦斯超限原因,做好记录,并向矿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值班矿 领导、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告.瓦斯 超限地点瓦检员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对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情况 进行检查,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第十六条、瓦斯超限后排放工作1、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检员、安 检员、通风工、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瓦检员做好现场排放瓦斯 工作记录。2、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53。0时,由跟班领导口授排放瓦 斯措施,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班组长就

7、地组织排放工作,值班人员、瓦检员做好排放瓦斯工作记录。3、瓦斯超限浓度达到 3。0%以上时,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 到 3。0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及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挂禁牌,自动闭锁风机开关,等待救护队采取相关措施,等掘进工作 面瓦斯浓度降到 1。0以下时,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由采区变电 所恢复局部通风机电源当班瓦斯员启动局部通风机。五、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第十七条、井下发生瓦斯超限时,调度室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 或通防副总工程师和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要及时组织通防科、防 突队、安检科、生产技术科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瓦 斯检查员、爆破员、安全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

8、超限原因,查明超限 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 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消除超 限的措施.第十八条、瓦斯超限分级追查1、凡瓦斯超限,均按事故进行追查.2、瓦斯超限分级原则1)一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大于 2。0(含 2.0)时,由总工程 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科长、安检科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 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2)二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1。0%2。0%时,由总工程 师主持,通防副总、通防科长、安检科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 单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3)三级事故:瓦斯超限浓度达到0。8%1.0%(含1。0%)时,

9、 由通防副总主持,通防科长、安检科长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相关单 位进行瓦斯超限事故追查。3、瓦斯超限追查主要内容1)瓦斯超限事故经过;事故原因的分析(措施漏洞、管理漏洞、 措施执行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止 类似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经验总结。2)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主要 分析超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4、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必须做好追查记录,记录内容有:日期、主 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瓦斯超限事故的经过、瓦斯超限事故的原 因分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结果、防范措施、经验教训 总结。5、经追查分析瓦斯超限事

10、故原因后,相关责任人、相关单位主 管一周内需到通防科进行瓦斯治理工作内容学习,学习后有心德体会, 并以文字形式报通防部存档。六、瓦斯管理 第十九条、瓦斯检查员不按照瓦斯巡回检查路线检查瓦斯,每班 检查次数不符合要求的,脱岗、漏检、假检、睡觉,瓦斯超限不严格 按规定进行处理、汇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100300元处罚。第二十条、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使用风帐处理瓦斯时,上隅角 无风帐,罚施工单位1000 元,主管队长300 元。施工单位损坏或擅 自拆掉风帐的,罚施工单位500元,主管队长200元。第二十一条、按规定认真使用好便携仪,采掘工作面,班、队长 必须携带便携仪,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由施工单

11、位按规定悬挂便携仪, 否则不准生产,并给予主管队长罚款200 元。第二十二条、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否则给予施工单位队长或跟班 管理人员行政降级、撤职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并给予当 班的瓦斯检查员、安检员开除留用处分.第二十三条、对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从重 处理。第二十三条、局扇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 款 1000 元处理。第二十四条、因巷道断面不畅影响通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 任单位罚款 1000 元处理。第二十五条、因支护不良,挤压风筒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 位罚款 500 元处理。第二十六条、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善,风量分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 限的

12、,给予通风队罚款1000 元处理。第二十七条、因风筒出风口至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而造成瓦斯超 限的,给予施工单位罚款 1000 元,给予瓦斯检查员、当班班(队)长 罚款 200 元。第二十八条、因风筒人为脱节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者罚款200 元,责任单位主管罚款 200 元,责任单位罚款 1000 元。第二十九条、因风门打开不关造成风流短路引起瓦斯超限的,给 予责任人罚款 500 元,责任单位罚款 1000 元,责任单位主管罚款 1000 元.第三十条、对于不执行瓦斯超限排除措施,违章蛮干,超限作业 者,一经发现,罚款 1000 元,并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第三十一条、因放炮造成瓦斯超限

13、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0 元,责 任单位主管罚款 1000 元,跟班队长 500 元,当班放炮员、安检员、 瓦检员、跟班队长各罚款200 元。第三十二条、因人为对监控线路、甲烷传感器等监测监控设施损 毁,故意封闭、移动甲烷传感器等经追查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处 于 2000 元以上罚款,责任单位主管罚款 1000 元,跟班队长 500 元, 情节严重者除名.第三十三条、以上罚款根据瓦斯超限严重程度不同,按超限级别 加大罚款力度。第二章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一、“瓦斯超限”范围界定1、专用排瓦斯巷道(尾巷)CH4N2.0%。2、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工作面及

14、回风流、采区回风巷CH41O 0%.4、一翼回风巷及矿井总回风巷CH40.75 %o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巷、被 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密闭墙外 及其他扩散通风巷道和硐室风流中的 CH40.5%O二、瓦斯超限具体分类1、对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抽放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配 备不充足或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维修调校不及时出现故障及生产作 业过程中放炮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界定为“瓦斯 超限事故.2、对于矿井生产安全的需要进行有计划的停风、停电、瓦斯排 放、反风演习、瓦斯测试、设备检修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则 上不作为瓦斯

15、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记录在案。3、对于非瓦斯浓度引起的瓦斯传感器数值超过规定值而发生的 误报警,认定为瓦斯异常信息(假瓦斯超限),原则上可不做为瓦斯 超限事故处理,但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正常运行.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1、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 得到处理.2、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1。0%;被 串工作面局扇前CH4N0。5%;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N0。75%; 一氧化碳CO2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10mim时,汇报至矿通风 科、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3、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N1.5% ;被串 工作面局扇前CH4N0.6%; 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0O 8%;一氧 化碳CO5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30mim时,汇报至矿通防科、 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总经理。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工作面回风流CH42.0%被串工 作面局扇前CH40.8%; 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CH41o 2%; 一氧 化碳C0100ppm;主扇停止运转时间60mim时,汇报至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总工程师.5、采掘工作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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