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时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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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及相关知识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1. 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2. 注册有效期满须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3年。3. 不予注册的情形规定的日期:1)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2)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3)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起止不满2年的.4)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

2、质量和安全事故的。5) 年龄超过65周岁的。1Z301037诉讼时效制度1. 普通诉讼时效2年例如工程欠款2. 短期诉讼时效1年的(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延付或拒付租金的。(3)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坏的3. 特殊诉讼时效:(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年.(2)海上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为1年.4. 最长诉讼时效20年。1Z301041施工许可证1. 建筑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2. 建筑工期不足一年,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4.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下建筑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5.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6. 不开工的延期,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7. 中止施工的,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保证。中止满1年的恢复开工前,核验施工许可证。8. 因故不能开工超过6个月,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9.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Z301047监理制度(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1. 大中型工程是指投

4、资3000万以上。必须实行监理。2. 建筑在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米以下的可以实行监理。3.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项目必须实行监理。1Z301050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的.2. 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的.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合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上的。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规定的,单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以上都必须进行招标5. 招标文件出售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而不是天)6.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日

5、.7.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8.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不得高于80万,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9. 投标人少于3个重新招标.10.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的少于成员总数的2/3。1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30个工作日确定(注意是工作日而不是天).12. 招标人和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13.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注

6、意是工作日而不是天),应当向为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14.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想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1Z301060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 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低于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3.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4.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8、。9. 自事故发生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10.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11. 事故调查组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12.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自受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之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1Z30106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

9、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监督检查部的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Z30107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内,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2. 意外伤害保险费油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3.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施工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

10、务。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1Z30108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列1.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3年,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提前3个月向原安全许可证办法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发现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满时,经原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效3年。2.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手续。3. 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办理注销手续。1Z301090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11、列1. 发包人在所供材料到货前24小时,已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有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清点。2. 隐蔽工程具备条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条件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最低保修期。4. 供热与供冷系统,最低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5. 电气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为2年。1Z30109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1.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2.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3.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

12、第三方强制监督。4.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5.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权威性和综合性两个特点。7.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8.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9.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1Z30109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13、管理条例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3. 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要求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4. 勘察设计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5.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双方,须将合同文本送交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Z301120环境保护法1.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的,放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2.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

14、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3.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设备机械,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1Z301120节约能源法1.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1Z301120消防法(消防工作贯彻预

15、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1.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3.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4.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5.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1Z301150档案法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包括(1)工程竣工总结,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等。(3)财务文件包括决算文件、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4)声像(包括工程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缩微。电子档案。2.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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