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高新优惠有哪些陷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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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高新优惠有哪些陷阱?201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司在证书有效期内如何享受优惠做了具体规范。那么,到底该如何正确理解24号公告呢?拿到高新证书就可高枕无忧了吗?一、有效期内是否符合高新的政策依据24号公告第四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按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本公告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前按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2、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172号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以下简称“203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公司是2016年1月1日前取得(以证书右下方盖戳时间为准,下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判定2016年和2017年是否持续满足高新条件,所依据的政策是老政策(172号文和203号文)。如果公司是2016年1月1日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判定认定后3年内是否高新条件的依据是新政策(国科发火【2016】32号文和24号公告)。如甲公司2015年

3、12月取得高新证书,乙公司2016年取得高新证书,两公司在2016年的销售收入均未超过5000万元。则在判定甲乙两公司是否满足高新条件时,标准上有哪些不同呢?1、研发费用比例不同。甲公司需要按照老办法计算研发费用比例,其2014年至2016年的研发费用占2014年至2016年的销售收入比例不能低于6%。而乙公司要按照新办法计算研发费用比例,其2014年至2016年的研发费用占2014年至2016年的销售收入比例不能低于5%。2、人员比例不同。甲公司需要按照老办法计算人员比例,其2016年需要同时满足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和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而乙公司要

4、按照新办法计算人员比例,只需要满足科技人员(无学历要求)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即可。二、有效期内符合高新条件无论按照新办法还是老办法,是否只要符合高新政策要求,正常在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非也!2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以下简称“76号公告”)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

5、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啥意思?就是在有效期内享受了税收优惠,但税务到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没有上述留存备查资料,按照76号公告第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不能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不能证明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税务

6、机关追缴其已享受的减免税,并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三、有效期内不符合高新条件2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对于该条款应该如何正确理解呢?某公司2016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6年和2017年正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形一:2018年在税务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2016

7、年不满足高新条件,但2017年满足高新条件。那么,该公司除了需要补缴2016年的企业所得税之外,还需要补缴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吗?情形二:2018年在税务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该公司2016年满足高新条件,但2017年不满足高新条件。那么,该公司除了需要补缴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之外,还需要补缴2016年的企业所得税吗?按照上述政策规定,税务机关需要追缴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人的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对于情形一,该公司需要补缴2016年和2017年两年的企业所得税,对于情形二,该公司只需补缴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四、结论看似简单的政策,实际包含了很多容易忽视的问题,稍不留神,就掉进政策的“陷阱”。作为已经认定成功的企业,一定要慎重对待,确保每年都能满足高新要求并准备好完整的备查资料。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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