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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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小学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与班科任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档案,严格管理,妥善保存。二、入学第三条严格按照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_精神,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年限教育。第四条新生注册后便取得学籍,编列学号。学生学号由九位

2、数字编制组成。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前两个数字代表入学年度,第三、四两个数字代表乡镇,第五、六个数字代表学校,最后三个数字代表学生号码。学生学号长期不变。留级生和复读生一律使用原编学号。第五条非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借读手续后方准就读,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并建立正式的学籍。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并由中心汇总上报教育局初教科。第七条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片,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三、转学第八条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3、,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乡镇内转学的,由中心审批;跨镇或跨县级以上转学的,需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批备案后,由所在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同接受务义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一起转出。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第九条接收学校根据转出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卡和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经审核完整,即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并在学籍卡中注明。四、休学第十条学生因病(镇级或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查证属实后,报中心批准,并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小学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第十一条小学休学原则上以一学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

4、的,经申请可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不得到其他学校就读。五、复学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申请复学,复学时应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学习,并在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中注明复学时间。第十三条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动员复学并向校长报告,由学校配合当地政府依法促其复学,并坚持学满规定年限。六、留级第十四条中心小学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或留级比例控制在_%以内,其他小学留级比例控制在_%以内。第十五条小学阶段只允许留级一次。小学毕业年级一般不留级。不得利用转学和借读机会,随意将学生留级。七、毕业第十六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经教导

5、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需经过一次补考及格后方发给毕业证书;对虽未修完小学课程,但完成小学四年级且修业年限已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者,发给接受义务教育年限证书。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二)为了确保广大村民生活出行有一个畅通舒适的环境,提高全体村民爱护公物意识,监督其他个别人损坏道路,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路灯管理负责人,要对全村的路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提高全体村民爱护公物的意识,增强广大村民的荣辱观,如发现他人破坏应立即阻止。三、各组路灯管理员要按时开关灯,春夏季每天晚上7:30开灯。秋冬季晚上6:30开灯。增强工作责任感,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四、如发现有人有意破坏将按原价的三倍价值予以处罚,望大家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代桥村村委会代桥村保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整洁的村容村貌,使广大村民有一个洁净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保洁管理制度。一、保洁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不怕累不怕脏的工作作风。二、严禁在街道打碾晾晒,堆放柴草及建筑、生活垃圾。三、对保洁区内的环境卫生,按时清理打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四、禁止临街搭建厕所和将厕所及牲畜圈舍的污物排入明渠。五、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每一名保洁人员要确保各自保洁区域始终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六、村民自觉管理好自家牲畜,坚决杜绝牲畜在街道小巷随从大小便。七、严禁在街道两旁或人口密集的地方

7、刷写张贴小广告告。八、每一个月要对全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对不讲公德,不讲卫生的人和事予以公布并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处罚。代桥村村委会代桥村农民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增加广大村民的经济收入,培养与时俱进的新型农民。使我村大多数村民成为能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新型农民队伍。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经村委会及群众代表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教育培训制度。一、村民在村两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类培训学习,具体培训活动安排由村委会_实施。二、村两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村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提前一天予以公布。三、没两月培训一期,共_期,具体开班时间有两

8、委会根据全村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四、培训教学形式以集中授课为主,同时可根据需要,配合观看电教片,_讨论,外出参观等形式提高培训效果。五、任课教师由村委会负责联系,聘请有丰_村工作经验,或资深“三农”问题专家教授讲课。六、培训对象由村委会确定。并与开班前两天通知。七、村委会负责培训教学日程安排及学院管理等日常工作。代桥村村委会代桥村保洁管理人员_负责人:杨剑成员:一组:陈羊忠二组:吴正民三组:代新忠四组:汪正年杨剑陈公贤吴玉田程建军李秀琴王新让任碧芳代桥村村委会代桥村路灯管理人员_负责人:吴玉田管理员:吴正明何文耀杨斌军李宽民代桥村村委会肖缠海代桥村治安调解委员会人员_及职责组长。代新忠。成员:吴

9、正明汪正年程建军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依据开展工作。二、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民间矛盾。三、做好预防工作,减少纠纷发生,防止纠纷激化。四、要认真做好调解登记工作,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归档。保证各种调解薄表册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五、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道德。代桥村党支部代桥村治安联防分队_队长:陈新娃成员:肖缠海、杨剑、陈阳忠、吴正民、程建军、吴玉田、罗志明、王安稳、张平科、唐春荣主要职责:一、教育群众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二、负责辖区内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维护治安秩序。三、围捕、堵截、扭送正在违法、犯罪

10、的嫌疑人员到公安机关。四、制止、打击内各种违法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五、对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积极_人员保护现场,抢险救灾,疏散群众,维护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六、协助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安全警卫,维护公共秩序。救助危难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七、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协助公安机关提供侦查破案线索。八、协助公安机关清理收容到的本村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三)一、入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班里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二、转学转入学生,因户口

11、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转入本校的学生需经过批准后转入相应年级插班就读。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县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在学年末结束前或学年初开学后一周内办理。三、借读1、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学生家长持原校借读联系表,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2、无本地户口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本校上学的学生为借读生。经学校同意,办理借读手续后编

12、班上学。四、休学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修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教育局及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五、退学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退学。六、流失凡未经批准中途不上学的在校生视为流失生,小学流失生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因此要避免流失的出现,制定措施如下: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经动员返校上学的,各年级班级必须接受,但根据考勤规定要给与必要的、恰当的批评教育。七、毕业小学毕业生

13、经参加水平考试后发给毕业证书。代桥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_教育法和_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小学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与班科任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档案,严格管理,妥善保存。二、入学第三条严格按照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_通知精神,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年限教育。第四条新生注册后便取得学籍,编列学号

14、。学生学号由九位数字编制组成。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前两个数字代表入学年度,第三、四两个数字代表乡镇,第五、六个数字代表学校,最后三个数字代表学生号码。学生学号长期不变。留级生和复读生一律使用原编学号。第五条非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借读手续后方准就读,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并建立正式的学籍。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并由中心汇总上报教育局初教科。第七条学校必须为每个学生建立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片,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三、转学第八条学生因特

15、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_。乡镇内转学的,由中心审批;跨镇或跨县级以上转学的,需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批备案后,由所在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同接受务义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一起转出。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第九条接收学校根据转出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卡和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经审核完整,即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并在学籍卡中注明。四、休学第十条学生因病(镇级或镇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查证属实后,报中心批准,并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小学毕业班的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第十一条小学休学原则上以一学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经申请可延长休学时间。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不得到其他学校就读。五、复学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申请复学,复学时应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学习,并在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中注明复学时间。第十三条学校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动员复学并向校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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