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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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4篇 甲方(托付人、出售方):代理人:_ _ 乙方(托付人、买受方):代理人:_ _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代理人:_ 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效劳治理规定和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和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丙方承受甲、乙双方的托付,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地产买卖并供应相关的其它效劳事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位置及根本状况: 1、经丙方供应信息、线索为甲乙双方买卖房屋供应居间效劳,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房屋壹套(住宅/营业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

2、 2、房地产根本状况:房屋全部权证号:_,产权性质:_,构造:_,建筑面积:_平方米。随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状况:_。 3、甲方已照实陈述该房地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状况,并符合国家及银川市房屋上市交易政策、法规的规定。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并支付给甲方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 4、甲、乙双方均承受该房屋是在有_可选择一项或多项或直接填写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房屋已出租的状况下签署本合同,双方均认可其法律效力。注: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应解除抵押,办理产权证后,方可交易。 其次条房屋交易价格:

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_整)。 第三条房屋买卖交易相关的费用: 1、该房屋买卖交易所需的各项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商定全部费用由方担当的,从商定;无商定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担当。经甲、乙双方确认,详细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2、乙方托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应按银行的申贷要求准时向丙方供应银行申贷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并帮助,若乙方不按银行申贷要求供应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或不积极帮助造成后果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担当全部违约责任,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托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支付丙方代办费、公证费,房屋需要评估的,支付评估费,详细支付

4、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第四条托付事项和效劳费用: 1、甲方托付丙方出售该房屋,并帮助办理产权过户、房屋交付等事宜。 2、乙方托付丙方购置该房屋,并帮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交付等事宜。需要贷款的,可以托付丙方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3、丙方承受甲、乙双方的托付供应效劳,根据银川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效劳费,金额按成交价的%收取,计人民币元;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效劳费,金额按成交价的%收取,计人民币元。 4、乙方托付丙方为其供应银行贷款效劳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代办费,金额按贷款额的%收取,计人民币元。经乙方确认,详细支付的代办费用见附件。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

5、、丙三方在确认并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元大写(整),并由丙方代为保管。 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于丙方临时保管,丙方出具相关凭证数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托付丙方以以下第( )种方式第条办理: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后,三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起日内将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交给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并进展资金监管,待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撤销资金监管。 (二)乙方托付丙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1、自本

6、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首付房款存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并由银行冻结(详细首付金额及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数目为准)。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首付款划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乙方一次性将全部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首付房款存入甲方在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银行冻结,甲方帮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丙方为乙方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一次性将剩余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将房屋进展交付。 2、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甲方按合同商定移交

7、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状况完好,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3、甲乙双方同意:如房屋推迟移交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押金人民币元整,待三方办结房屋移交手续后由丙方给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担当。 2、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且该房屋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产无异议。 3、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协作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供应与乙方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4、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日期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

8、5、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供应上述费用交结的单据原件。 6、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托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7、准时供应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积极协作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二)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购房款。 2、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托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3、供应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4、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按时向丙方和银行供应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三)丙方义务: 1、根据本

9、合同商定的托付事项,高效、准时向甲、乙方供应优质效劳。 2、见证、监视甲、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吵等情形时,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实行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4、对托付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托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返悔的,应准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全部以充抵乙方违约金;甲方中途返悔的,应准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以充抵甲方违约金。 2、甲、乙双方将所得违约金的%付给丙方作为效劳佣金,同时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双倍的中介费。 3、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

10、发生重大误会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购房款%的违约金。逾期三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时给付丙方中介效劳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效劳费的%加付给丙方违约金。 6、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缘由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的违约金;因丙方缘由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效劳费的%分别付给甲、乙双方。 第十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因

11、不行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担当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将甲、乙双方提交的全部证件及相关材料退还。 第十一条其它商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全都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实行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局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全都,以手写项为优先。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1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商定事项: 甲方(托付人、出售方)(签章):乙方(托付人、买受方)(签章):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托付合同2 卖方: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买方: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治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根底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28号14C室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60.1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厦地房证第00481742号)。 其次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

13、人民币约为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款,并商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剩余房款,即人民币 整当场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30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之前将相关效劳水电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等由乙方担当,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担当,仅营业税甲乙双方各担当一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来拘束7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全部。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7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其补充商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 购置方(乙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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