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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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制度一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 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二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 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 标本应注明“急”;三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急诊病人 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 取;四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五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 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六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 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2、;七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 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 标本应注明急;八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 /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 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 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 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九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 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 间、经手人等;十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

3、,原则上不接 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十一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 门记录;十二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检测后的各 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 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十三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 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十四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十五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十六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 存3天才能弃去;十七各室标本应按测定日期分别保存,以便查找;十八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 结果重新复查;十九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由工人密封 完毕后,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二十对使用完毕的细菌培养基,回收使用的要高压灭菌后进行洗刷,一次性的细菌培养基按一般医疗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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