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二中李洁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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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则社交恐怖心理问题的案例分析报告合肥二中 李洁摘要:本案例是一则社交恐怖心理问题的案例。根据对临床资料的整理,求助者苏某,女,19岁,某中学高三学生。该求助者自小家长溺爱,造成其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弱的特点;幼年各方面表现均一般,有自卑心理。在进入高三后开始出现害怕在班级中被人审视,一旦发现别人注意自己就不自然,伴有脸红、手抖等症状。经分析该求助者体检状况良好;病程不到3个月,精神痛苦轻,社会功能中度受损;求助者自知力良好。据正常与异常心理活动的三原则,排除了精神病与神经症,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据其心理问题的特征,采用针对此类问题最有针对性和效果的行为疗法。与求助者共同协商制定了咨询目标与咨询

2、方案。咨询过程经过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的确立,心理咨询,结束与巩固三个阶段。使求助者消除恐惧对象与焦虑恐惧反应的条件性联系;能自主对抗回避反应;患者在疾病过程中已经学会如何回避令他们产生恐惧的对象和场景而不影响自己的日常社会功能3。关键词:社交恐怖,一般心理问题,行为疗法,系统脱敏一、一般资料1.人口学资料:苏某,女,19岁,某中学高三学生,汉族,无宗教信仰,目前与父母同住一普通社区。2.个人成长史:求助者性格懦弱、单纯、文静、内向。在家为独生女,父亲为一公司老板,母亲在家专门照顾她的生活,求助者父母尤其其母亲对其非常溺爱,在家基本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所有事情都是由母亲替她安排好。养成

3、求助者依赖性强,性格懦弱,自理能力弱的特点。幼时经常与表兄在一起玩耍,往往一切听从其表兄安排;逐渐成长后进入学校学习,也相处过几个要好的同性朋友,但基本什么是都是听别人的,很少有自己的主张,有时有想法也不敢表达,怕得罪人,或是怕惹别人不高兴就不跟自己玩了。到了高三之后,成绩一般,自我感觉也没有什么自信,和同学关系也一般,高考结束以后,考的成绩也很一般,本来想随便走个学校就算了,但是家里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尤其两个舅舅坚持要求去复读,自己一时又没了主张,于是就去复读了。在复读班交了一个很好的同性朋友,后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得罪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在朋友反目了之后,自己出现了难以控制的心里难受,乃

4、至不能在学校里看见她,自己感觉一看见她就无法集中思想听课,无法维持正常的课堂生活,看不见她这种情况也就消失了,为此曾经停课一周。复课了之后,有一次偶然听到她曾经的好友和别人在一起议论自己,说自己行为不正常,自此以后总感觉班级中的同学总是盯着自己看,甚至感觉有个同学天天都审视着自己,专找自己的异常行为,感觉很不自然,逐渐变得在班上害怕被别人注视,害怕会当众出丑,因此当着他人的面不敢抬头、不敢与人对视,不敢讲话,不敢写字,不敢吃东西,不敢坐在最前排的座位,不再与班上同学交往,甚至于不想去上学。有时感觉被人盯着时会有脸红、手抖等症状。但一旦离开了学校这种感觉就会消失。近期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状况,所以不

5、敢再去学校上学,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故来咨询。3.精神状态:意识清醒,思维正常,情绪焦虑易紧张,有一定自制力,言行一致,人格较稳定。4.身体状态:尚可。5.社会功能:人际关系紧张,学习精力不集中,学习效果差,近期有一个个星期休学在家。6.心理测验结果:1)EPQ:P因子T分47;E因子T分41;N因子T分65;L因子粗分7;2)SAS:标准分58;3)SCL-90:总分156,人际关系敏感2.2,恐怖2.4,焦虑2.1.二、主述和个人陈述1.主述:自从和好友吵翻了之后,上课几乎不能看见她,一看到她就觉得难受,也不能认真听课,老师教的内容都不知道,由于上课没能认真听讲导致回家后作业也无法完成。

6、尤其那次听到她跟别人在议论自己,觉得难受极了,某日发现班上的一个同学讲课时总是注视自己,且在课后看见她与别人谈论什么,觉得她是在与别人议论自己的异常,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劝自己不要想太多,但后来凡到班上上学就觉得这个同学盯着自己,就感觉面红耳赤、心慌气促。以后觉得全班同学好像都看出了她的问题,因而与同学们在一起也是手足无措、言行尴尬,甚至于感到极其紧张以至于手发抖,虽然知道不必这样,但不能自制;高三每日学习都很紧张,所以虽然极不情愿还是坚持每天去上学,但情况越来越糟糕,最终实在无法坚持,休学在家。自知如此会招致非议,但苦于不能自拔,家长劝说无效,前来咨询。2.个人陈述:我到班上去上课的时候

7、,感觉别人盯着我看,我就会紧张,手就发抖。有个女同学,她成绩很差,天天上课也不听课,在那儿没事干,就盯着我,找我哪里不正常然后下课去跟其他同学议论我。所以其他同学也都知道我不正常了。这件事是上了复读班之后开始的,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后来我俩因为一些事情吵翻了,我心情很不好,感觉到特别难受,以至于都不能看见她,后来因此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都没有去上学。再去上学的时候,有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我听见她跟别人在议论说我不正常,这以后她们那群人中间就有一个成绩很差的女孩天天上课就盯着我看,看我有哪里不正常的,看了之后再跟他们一起议论,这使我很紧张,感觉到脸发烫,喘不过起来,到最后手就会发抖,下课也不跟人家讲话,

8、都不想去上厕所,如果看到他们那群人在厕所门口呆着,我都会绕着走。开始的时候我也告诉自己不用那么紧张的,不必为他们这些人那么难受,我也知道自己反应过度,我觉得这是不正常的,而且高三的课程也很紧张,我也不想耽误,所以我一直都忍着,但是不行,我一到班上就太紧张了,手就不由自主的发抖,再加上别人盯着我看,我就更紧张,手抖得更厉害,坚持了将近一个月,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就回家来了,但是离开了学校,没有人盯着我,我也就不紧张了。三、观察和他人反映1.母亲诉述:有1个多月了,我女儿不想去上学,一到学校就会感到紧张,问她为什么,她说不愿意见到以前那个和她在一起玩得很好的同学。我劝他说高三这么紧张的时候不能随便就

9、请假在家,时间耽误不起,开始的时候她还能坚持,但每天上学思想负担都特别重,最近一周已经不再去上学了,劝说也没有用,问她为什么,她说一坐到班上就感觉紧张得厉害,而且手也抖得厉害,同学老是盯着她看,她实在受不了了,就不再去上学了,我很着急,但是怎么劝也没有用,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我很着急,她也急,就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所以就来咨询了。2.咨询师了解及观察到的情况:求助者文静、内向,依赖性强,性格懦弱,感情细腻,谈到自己与好友关系变坏的时候,表情非常难过。求助者对自己很没有自信,生活中处处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干错了什么事情或是在什么时间得罪了别人。加之班上同学的别样对待,让求助者感觉难以忍受。求助者

10、意识清楚,了解自己的状态,自知力完整,对人的敏感也仅限于目前班上的同学,无泛化。应答切题,情绪略焦虑,面色忧郁。四、评估与诊断1.评估:根据对临床资料的收集,该求助者智力水平正常;个性偏内向、孤僻、较难适应外部环境;自卑、胆小、依赖性强,敏感,易受暗示,情绪不稳定;难以适应正常的学习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害怕与班上同学交往,出现紧张,呼吸窘迫,脸红手抖等症状,并且因此出现回避而休学。病史可与其幼年期焦虑的人格特征相关,整体心理健康状态较差。求助者对上述症状有病感,认为不该如此,但是不能克制,自知力完好,主动求医。病程不到两个月。2.诊断:对该求助者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诊断依据:1)根据病与非病的三

11、原则,该求助者知情意协调一致,个性稳定,主客观世界统一,自知力完整,主动就医,并且没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2)该求助者内心冲突来自与挚友的关系的恶化,该冲突与现实相联系,属常形冲突,可排除神经症。3)该求助者病程的症状表现(如紧张,手抖等)不足三个月,精神痛苦程度不甚强烈,没有影响逻辑思维,对社会功能没有造成严重损害,内容尚未泛化。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并不严重,时间也较短,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4)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是在近期(和好朋友关系恶化)发生的,内容只局限在班级,尚未泛化,反应强度不太强烈,能找到相应的原因,思维合乎逻辑,人格无明显异常。可以对该求助者诊断为一般心理

12、问题。鉴别诊断:1)与精神病相鉴别: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精神病的特点是知情意不统一,没有自知力,不主动就医,伴有幻觉、妄想、行为异常等。该求助者知情意协调、一致,有自知力,主动求医,主客观世界统一,人格稳定,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2)与神经症相鉴别:神经症的特点是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问题出现泛化和回避,反应也与初始事件本身不相关,持续时间大于三个月或半年。该求助者的精神痛苦程度和社会功能受损程度并不严重,病程不足3个月,评分不足6分,问题也没有泛化。因此可以排除神经症。3)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严重心理问题的反应强度强烈,已泛化,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病程大于

13、两个月。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也没有泛化,持续时间不足两个月,因此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3.病因分析1)生物学因素:该求助者的问题中没有明显的生物学因素。2)社会性因素:存在负性生活事件(与好友关系恶化)3)心理因素:个性特征偏内向、孤僻、自卑、较难适应外部环境,缺少人际沟通。五、咨询目标的制定根据以上的评估与诊断,同求助者协商,确定如下咨询目标:1、具体目标与近期目标:改善该求助者焦虑情绪和人际交往状况,平衡与他人比较而产生的自卑心理,坦然面对外界议论,提高心理承受能力,使其心理测验结果恢复正常水平,在日常生活中适当运用放松技术或积极的自我对话,以降低焦虑水平,增强其

14、自信心。2、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完善求助者的个性,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念,增强其社交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树立自信心,提高有效处理各种生活挫折的能力;促进求助者的心理健康和发展,充分实现人的潜能,达到人格完善。六、咨询方案的制定: 1、 主要咨询方法与适用原理:系统脱敏法。求助者的心理问题外在表现为害怕与同学交往,内在却是由于性格懦弱和缺乏自信等认知因素造成的。焦虑行为不断重复和强化,反过来又加剧了认知和个性的偏离,再加上教养方式和学校教育环境等不利因素的加重和催化,如果不及时采用操作性、目标性、时效性很强的认知行为治疗方法加以矫正,求助者将会导致更加严重的社会心理问题及个性成长问题。另外,求助者目

15、前典型的心理和行为异常还没有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还有他特定的年龄阶段,都比较适于采用如上咨询方法。2、双方权利和义务咨询过程中,求助者及其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求助者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咨询师;(2)对咨询进程不满意可要求更换咨询师;(3)对咨询方案、咨询收费、咨询时间的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义务:(1)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咨询收费、咨询时间等方面的规则;(3)求助者应尊重咨询师,按照预约时间不失约、不迟到,如有特殊情况提前通知咨询师。咨询过程中,咨询师的权利和义务:(1)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2) 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3)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求助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4) 心理咨询师在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5) 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友、同事建立咨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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