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561562817 上传时间:2022-08-03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4篇).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_通知”(建质_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_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

2、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_%。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详见附表一)应分别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备案合同明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

3、更。(二)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不得擅自脱岗。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劳务企业除外),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三)建筑施工企

4、业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各单位应当有专人进行考勤,带班人员_每天应当在工地内进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带班情况应当予以记录(详见附表二)。(四)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评判依据之一;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到岗情况进行复核,并对带班情况予以记录(详见附表三),并作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复核依据之一。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带班生产的实施。三、监督检查和处理(一)监督检查重点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记录;2、

5、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包括带班检查记录、考勤公示;3、监理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复核记录;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履职情况,特别是隐患整改和治理情况。(二)监督处理1、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并参照_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动态考核记分_分处理;现场隐患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建筑施工企业带班制度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确认以及企业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审

6、核的内容。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二)1、目的为强化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更好的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部门。3、术语,定义。3.1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总经理。3.2带班生产。指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组织协调安全质量生产活动。4、职责权限及工作的内容4.1单位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落实带班制度负责。4.2单位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生产安全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案。4.3单位负责人每周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工作日(_个小

7、时),因其他事情无法带班时,应指定公司副总代其负责带班职责。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三)为切实搞好嫩丹高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_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_现场_应急处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项目经理是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

8、全面领导责任。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二)及时发现和_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_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

9、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门研究处理。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_生产。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_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三、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

10、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四、相关要求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项目负责人每日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准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管理工作。五、考核规定1、项目负责人未按带班生产制度的时间要求现场带班的,每月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_元。2、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时,没有请假或委托相关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的,每次考核处罚项目负责人_元。3、发生事故时,项目经理没有在现场带班

11、的,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如情严重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4、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5、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_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_元的处罚。_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嫩丹高速ndzt_项目部_年度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四)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_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_”(建质_号)要求,根据本市建设工程实际,将本市有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要求(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工作制度,明确

12、带班检查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项目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到企业所属的每个工地开展带班检查,其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总的带班检查日,每月不少于工作日的_%。工程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或工地出现险情和重大隐患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日常管理状况差的施工现场,应当增加带班检查频次。(四)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检查记录(详见附表一)应分别

13、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留存,并报施工现场监理备案,没有实施项目监理的报项目建设单位备案。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总包、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管理人;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备案合同明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二)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不得擅自脱岗。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劳务企业除外),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1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不在岗时应书面委托持有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各单位应当有专人进行考勤,带班人员_每天应当在工地内进场的主要通道处进行公示。带班情况应当予以记录(详见附表二)。(四)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其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评判依据之一;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企业项目

15、经理的到岗情况进行复核,并对带班情况予以记录(详见附表三),并作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的复核依据之一。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带班生产的实施。三、监督检查和处理(一)监督检查重点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带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带班检查记录;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考勤制度,包括带班检查记录、考勤公示;3、监理企业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经理带班生产的复核记录;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的履职情况,特别是隐患整改和治理情况。(二)监督处理1、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带班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并参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动态考核记分_分处理;现场隐患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并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建筑施工企业带班制度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季度确认以及企业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审核的内容。第4页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