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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都作院设置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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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都作院设置考.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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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代州郡设立的官办手工业作坊,主要从事军械生产 宋代官办军械手工业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中央一级有南北作坊,京师设弓弩院,州郡一级设都作院神宗时都作院有41所,每所工匠300人左右(《宝庆四明志》卷7)后来都作院数量和规模又有发展南宋明州都作院有13作,建康府有28作,九江都作院日役工匠2 000多人主要生产弓、甲、箭和维修兵器,“器械山积”、“马弓、弩弓多至数十万,箭数百万支《朝野杂记》甲集卷 18)宋代都作院设置考【原文出处】中国经济史研究【原刊地名】京【原刊期号】20073【原刊页号】124~131【分 类 号】K23【分 类 名】宋辽金元史【复印期号】200801【标题注释】此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宋代的金属制造业》中的内容,项目批准号:01JA770026作 者】王菱菱【作者简介】王菱菱,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石家庄 071002)【内容提要】都作院是设置于各地制造军器和各类军需物资的官营手工业作坊,聚集工匠人数多、军器生产规模大,始建于北宋庆历二年的陕西诸路,由作院发展而来宋神宗熙宁六年,为提高军器质量,在全国设置了41个都作院,宋徽宗大观元年,令帅府、望州之地设置都作院,又在东南地区增设帅府、望州,故都作院的数量明显增加。

南宋时期,因统治区域缩小,都作院数额有所减少本文论述了都作院的由来与发展,考证了两宋时期设置都作院的确切地点关 键 词】宋代/都作院/官营手工业作坊/制造军器 都作院是设置于各地制造军器和各类军需物资的官营手工业作坊,始建于宋代都作院是由遍布各州的作院发展而来的 一、作院名称的出现 中国古代早已存在制造军器的官营手工业作坊,但多以“署”、“冶”、“作”、“坊”命名以“作院”命名的现象,出现得较晚,最早见于五代十国时期例如,前蜀(907—925)帝王王建,性俭素,喜整洁,不好奇形怪状,曾“于作院见匠人裹小朵帽子,前如鹰嘴,后露脑枕,怪而截其嘴也又登楼见行人戴褴席帽,云:破头烂额是何好事?”① 又如,后晋高祖天福三年(938)五月,昭义奏:“旧有铜鞮等五县收拾到甲仗兵共六千七十副,已勒作院添修……”② 后周太祖在广顺二年(952)十月庚寅下诏:“诸州罢任或朝觐,并不以器械进贡其缘由:“先是,诸道州、府各有作院,每月课造军器,逐季搬送京师进纳其逐州每年占留系省钱帛不少,谓之‘甲料’仍更于部内广配土产物,征敛数倍,民甚苦之除上供军器外,节度使、刺史又私造器甲,以进贡为名,功费又倍,悉取之于民”。

周太祖“以诸州器甲造作不精,兼占留属省物用过当,乃令罢之仍选择诸道作工赴京作坊,以备役使③ 从以上3例记载看,五代十国时期,前蜀、后晋、后周政权都在地方州、府所在地设置过作院依此上溯,作院极有可能早在唐朝后期地方割据势力拥有兵权时就已出现了 宋朝立国之初,致力于完成统一大业,南征北伐,军器制造不可或缺,故“京师有作坊,诸州有作院,皆有常课④ 此后,两宋政权先后长期与辽、西夏、金、蒙元等北方政权对峙,各州作院一直存在,其主要任务仍然是制造军器和各类军需物资 都作院是在宋代作院的基础上产生的都”之意,即为“大也”、“聚也”⑤与宋代遍布各州的作院相比,都作院是指聚集工匠人数多、军器生产规模大的作院,只能在指定的地点设置,北宋前期数量极少,宋神宗以后推广开来 二、都作院的产生与推广 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宋夏交战之时,宋朝廷下令于陕西的鄜延、环庆、泾原、秦凤4路设置都作院⑥ 此为宋代设置都作院之最早记载之后,庆历四年(1044),在欧阳修的建议下,宋政府又在河北西路的磁州、相州各设置了一个都作院欧阳修在上《乞置弓弩都作院》奏章中提到这一情况: 当司勘会,近曾擘画乞于磁、相州置都作院,打造兵器。

已蒙朝廷依奏,及差到监官等见催促磁、相州盖造营房、作院,及抽柬工匠打造一色精好器械次窃缘磁、相二州只是铁作院,所有弓弩元未曾别有擘画,当司今相度得西山一带所产弓弩良材甚多,自来系相州盘阳务采斫,应副诸处使用今欲乞就近于邢州置都作院一所,专打造一色好弓弩,久远甚为利便……⑦ 从欧阳修的奏章中可知,当时磁州、相州已得到朝廷的批准各设置一个都作院,打造铁兵器欧阳修还请求在邢州再设置一所专门打造弓弩的都作院但是,这一建议未见获得批准 宋仁宗时期之所以设置都作院,是为了加强对西夏、辽朝的应战能力,及时解决宋朝边境地区的军器供给问题因此,这一时期都作院的设置仅限于宋朝对外交战和备战地区,即陕西和河北西路,其他路尚未出现 宋神宗时期,以王安石为核心的执政集团开始对旧政进行全面的变革由于军器制造和管理长期以来弊端不少,“国朝军器,旧领于三司胄案,三司事丛,判案者又数易,仅能谨簿账而已如何有效地管理军器制造部门,为军队提供精良的军备和作战物资,此时也成为政府需要解决的议题之一 大约在熙宁六年,王雱针对中央和地方军器制造的弊端,提出改制的要求王雱奏言曰: 汉宣帝号称中兴之贤主,而史之所叙,独以为技巧工匠皆精于元、成之时。

然则此虽有司之事,而上系于朝廷之政,为政者所宜留意也方今外御两边之患,而内虞剽盗之变,征伐擒捕之策,未尝不以为首务,而至于戎器则独不为之恤盖今天下岁课弓弩、甲胄之类,入充武库之积以千万数,而无坚完轻利真可为武备者臣尝观于诸州将作院,至有兵匠乏缺而拘市人以备役所作之器,但形质既具,则精窳之实一切无所问武库吏亦惟计多寡之数以藏,而未有责其实用者,故所积虽多,大抵敝恶不可复举夫为政如此,而犹用抗威决胜,外摄邻敌之强犷,内沮奸凶之窃发,臣愚未见其可也倘欲废弛武备,观天下以无事,则金木、丝枲、筋角、胶漆、竹羽之材,一出于民力,而无故聚工以毁之,此可惜也臣私计其便,莫若更制其法度,敛数州之所作而聚以为一处,若今钱监之比,而每监择知工事之臣,使专于其职;且募天下之良工,散为匠师于诸监而朝廷亦当内置工官以总制其事,然后察其精窳之实,而重为赏罚,则人人各求胜,不饬而皆精矣或闻今武库,太祖时所为弓尚有弓弦如新者,而近世所造往往不可用审如此,则又有以见法禁之张弛也⑧ 王雱的奏言强调从以下几点进行改革:一、从中央到地方要加强管理力度,改变以往只重视军器制造数量,不重视质量的做法二、各地仿照设置钱监的办法,将数州作院聚为一处,置懂行的官员专门管理,募民间技艺高超工匠为匠师制造军器。

三、中央应设置专职机构和官员统一管理各地的军器制造,加强对军器质量的检查验收,针对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奖惩条例王雱认为,按照这一套制度来运行,才可以减少物力、人力的浪费,提高军器质量,进而“抗威决胜” 宋神宗颇为赞赏王雱的建议熙宁六年(1073)六月,当宋神宗获知“河北兵械皆不可用”时,深切地感受到军器生产的弊病必须马上革除,随即命令商讨改革军器管理之事很快,改革方案出台:在中央设置军器监,总管内外军器之政吕惠卿、曾孝宽为第一任判监,其下设置丞、主簿、勾当公事等官员废掉原管辖军器之事的三司胄案⑨ 军器监一经设立,即向各地发布命令:凡产材州,并置都作院;天下知军器利害者,听诣监陈述;新献军器须经中央机构查验合格,才可以制造其后,军器监又规定:中央确定军器型制后,将样品发送到诸路作院,作院按样式制造;制成的军器按质量分为三等,视其质量之良窳而黜陟当职官吏⑩ 随着命令的发布,都作院开始在诸路推广开来据南宋人梁克家的记载,“熙宁六年,诏诸路置都作院凡四十一所,十七处系上供军器,二十四处系应副本路及缓急泛抛军器当时,即在福建路的福州、建州各设置了一个都作院11) 罗濬也有“熙宁六年,诏诸路置都作院凡四十一所”之记载,并提到当年明州亦为设置都作院之地。

12) 熙宁七年至元丰年间,河北东路的沧州,永兴军路的永兴军,江南东路的饶州,荆湖北路的鄂州,京东路的徐州、青州、郓州等地也都出现了都作院的记载(见下页表),这些都作院都应是在熙宁六年设置的 伴随着都作院的推广,各地的军器配备工作得以落实熙宁九年(1076)五月丙辰,宋神宗批语中提到:“出榜晓谕诸路地接蛮夷州军及外城寨,应有合措置事,逐路选委监司一员案视……器甲如不精利及有少数,於要便州军差官简选,以备移用或本处难得,即于逐路都作院渐次制造”13) 熙宁十年(1077)十月丙辰,军器监言:“天下军器,五路已编排修完,其余诸路欲令随州郡大小次第编排,以五千人至千人为额,从本监量定年限,于都作院修选,委监司或提举司官一员提举点检14) 从上述两条记载看,军器监负责统筹管理各地的军器修造配备任务,规定各路按州郡的大小排序、以军队员额 1000—5000人应配备的军器数量交付都作院渐次修造至熙宁十年,已有5路完成本路军器的修造配备任务估计这5路中,与西夏、辽朝接境的陕西、河北、河东诸路应在首列 由于宋神宗时期在军器制造及管理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军器“无不精致”,军事装备面貌一新。

直到宋哲宗时期,吕陶仍对此赞不绝口:“国家自庆历罢兵以来,武库百备废坏几尽神宗皇帝以常德立武事,震耀威、灵治兵制器,宪度详谨内置军器监,外创都作院,日程其功,月阅其课,戈矛、弧矢、甲胄、刀剑之具,皆极完具,等数之积,殆不胜计苟有灵旗之伐,可足数十年之用”(15)上述措施,对加强宋朝的国防力量产生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三、设置都作院的地点及数额 如前所述,宋仁宗时期最早在陕西诸路、河北西路设置了6个都作院;宋神宗熙宁六年在中央设置军器监统管军器修造工作,始将都作院推广到全国各路,设置了41个都作院下面还将谈到,北宋徽宗以后,东南地区都作院的数量又有增加但是,全部都作院具体分布于何路何州,因史料缺乏记载,已不能查找出来目前,只能根据宋人留下的零散记述,尽可能地再现两宋时期设置都作院的地点和数量 现将宋代都作院设置情况,包括设置地点、设置时间或见于记载的时间、工作情况等,按路别逐一排列制成下表: 列入上表的都作院共34个,其中,设于临安府的殿前司都作院始设于宋孝宗淳熙六年正月,到淳熙十四年九月,因军器供应宽裕,遂采纳步军司梁师雄的建议,将殿前司都作院缩小规模,降为作院,“‘都’字除落,仍旧止作本司作院,应副日后续有阙用军器,随宜置造使用。

17) 因此,殿前司都作院只存在了8年其余33处都作院,应该是长期设置的 这33处长期设置的都作院中,30处均有都作院的明确记载,庐州1处虽没有提到都作院,却提到有都作头另有江南西路的洪州和荆湖南路的邵州2处,史料中虽缺乏直接证据,但下述旁证材料却可以提供佐证,故将这2处列入表中 先看江南西路的洪州绍兴五年,李纲除江西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18) 据李纲奏言,当时洪州有“两作院”: 大使司元降画一,拨兵二万人,自近年以来并拨付都督行府及岳飞下去年春乃无一人一骑留者,并与器甲、军须一切席卷而去某去岁到官,检视甲仗库空空如也,因奏朝廷,乞降告敕,以渐制造督责两作院严其课程,又分委诸州制造,逮今已积三千余副,金鼓、旗帜、弓弩、刀枪之类,率皆新置,又以格式造战船、战车三胜,弓、合、弹、弩等皆有名色数目在工房,愿泰发因暇日试阅视之19) 李纲到任后,因洪州军兵及所造武器已拨付到都督行府及岳飞军中,甲仗库为之一空,故“督责两作院严其课程”,制造军器这说明,早在李纲上任之前,洪州已设置有作院并制造出军器 按照宋朝的惯例,每州一般只设置一个作院,如果出现两个作院,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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