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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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学生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其活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通过机构自身努力,充分调动同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促使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健康展开。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部长及委员由成绩优良、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学生干部组成。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受学生处业务指导;各系也可相应成立大学生自律组织,在学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第一条 自律会简介一、自律会全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二、自律

2、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通过机构自身努力,充分调动同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促使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健康展开。三、自律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做文明大学生,构建和谐校园。四、自律会管理模式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一、主席1. 主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面工作。在充分学习校党委、学生处工作的指示精神,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2. 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和精神,组织下属各部或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3. 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日常的组织和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以书

3、面形式汇报学生处。4. 总结和评价各部负责人的工作表现,提名任免各部负责人。5. 掌握学生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抓好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班子建设,搞好内部团结,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各方面支持。二、副主席1. 配合、协助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处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有关的事务。2. 负责例会会议记录及考勤。3. 组织、协调、管理好所主管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4. 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提供有关的工作信息,提出合理的、实用的建议。 5. 监督所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5 监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下属各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即定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实施情况。6 负责召集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各系学生干部和全体委

4、员会议,总结、通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三、各部长1、按照本学期计划,与本部干事共同制定与本部工作相宜的工作计划。2、在负责所分管组工作的基础上,认真主持全队学生自律理论探讨工作。3、深入到干事中去,了解干事思想状况,及时向主席、副主席反映委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反馈委员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委员传达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4、负责委员考核工作。5、定期做出工作总结,并交办公室。6、完成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条例一、文明督察部1. 要有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督察部内部人员应有积极合作的意识,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彼此之间的密切配合。2. 尽职尽责的完成

5、上级所安排的任务。3. 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现象,将给于清队。4. 严格考勤制度,不得私自缺席、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请假。参加各项工作会议须按时出勤,出勤情况将作为工作考核重要指标。5. 参加自律会工作时,须佩带工作证;妥善保管好工作证,不得外借,遗失须自费办理。6. 作为文明督察部成员,更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感染和带动更多同学,为自律会树立良好的形象。7. 在工作过程中,不准有擅自改动工作记录等徇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8. 部长定期向主席提交述职报告;9. 负责广告张贴10. 负责校园内的文明现象二、纪律监察部1. 了解学员对学

6、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 与学校教学部配合,参与学员的考勤,对学员的迟到、早退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并代表自律会将有关问题及时反映到教学部; 3. 负责维护校区的秩序,对各种违反校纪的现象进行劝阻、制止;4. 负责早操考勤制度;5. 负责升旗、集会等大型活动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6. 监督自律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7. 部长定期向主席提交述职报告; 三、公寓管理部1. 负责起草、制定和落实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 负责学生寝室的计划、分配及调整工作。3. 负责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工作。4. 负责学生公寓的评优评奖工作。

7、5. 负责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指导工作。6. 负责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学生公寓动态。7. 负责学生在公寓区行为规范的管理及综合素质考评。8. 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六项学生工作进公寓,即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学风建设进公寓、文化建设进公寓、人文关怀进公寓、心理健康教育进公寓、安全教育进公寓。9. 在公寓区大力开展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10. 认真组织实施辅导员(班主任)入住学生公寓,做好检查、督促、考评与管理工作。11. 协调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实施服务和管理工作。12. 协助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1

8、3.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14. 部长定期向主席提交述职报告;四、生活服务部1. 组织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2. 定期召开生活会,收集会员在校园生活中的各种建议,通过正当渠道反馈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3. 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整洁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校风。4. 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卫生知识的宣传。5. 负责听取同学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生活方面的利益。6. 做好学生维权工作,做好自律会成员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维权工作。7. 协助自律会的各项工作,各部之间分工合作。8. 部长定期向主席提交述职报告;9. 负责食堂就餐秩序第四条

9、 会议制度(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会议通常分为自律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 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自律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向主席团申报备案; (二)、会议记录: 1、每次会议都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副主席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安排人员记录。 2、主席团和纪检部的干部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自律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作严肃处理; (三)、会议纪律: 1、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由主席负责主持,内部会议

10、由各部部长自行安排干部主持; 2、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全体干部会议由纪检部负责考勤,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负责考勤。所有考勤记录都必须上交主席团备案。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准假; 3、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如有违反纪律的干部由纪检部负责记录在案。月总结工作时上报主席团处置; 4、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三次者,自律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自律会干部资格,将其从自律会干部中除名; 5、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三次者,自律会主席团有权取消其自律会干部资格,将其从自律会干部中除名; 6、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7、会议期间如

11、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纪检部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第五条 干部的任免(一)、自律会干部的产生 1、正常流程: 提交申请书-自律会主席团-考核、审批-自律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学生处-由主席团任命 2、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二)、部门职务调动: 1、所有自律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2、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3、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三

12、)、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自律会干部辞职;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自律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3、自律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4、自律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第六条 请假1. 通常情况下,自律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3. 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 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前半小时向自律会主席报告; 5. 所

13、有自律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一次。超过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 证件1. 每位干部都有自律会干部专用工作证件; 2. 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每位学生干部都必须佩带工作证件,如发现没有佩带者,予以警告处理。警告超过3次者,按相应的制度实行扣分处理; 3. 当工作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干部报告并补办; 第八条 奖励与惩处 (一)、奖励: 1、所有自律会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纰漏,以身作则者,每月加学分0.2分; 2、自律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加学分1.2分,并予以公布表扬,每学年评优两次; 3、对自律会组织有重大贡献者或者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加倍

14、加分;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干部资格,将其从自律会除名;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干部资格,将其从自律会除名;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干部资格,将其从自律会除名;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员” 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自律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15、 注:自律会每位成员都以10分为底线第九条 经费 自律会经费由学校学生处拨给。当需要支出经费时由各部部长向自律会主席提出申请,经处律会主席审核后再申报学生处拨给;第十条 附则 1、 自律会将定期进行“优秀成员”、“优秀干部”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以资鼓励; 2、 自律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自律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3、 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 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自律会主席团所有。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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