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房工作制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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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 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用药安全有效。2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3收方时审查处方内容,医师签名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有不妥之处或因缺药 不能全部配发时,应与医生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贴误差W 土 5%, 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5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记价、配方及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6发药时,应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耐心地向病人交代清楚。7对已发出的

2、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须经处方医师开退 药处方,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经门诊部、药剂科批准方可办理退药。8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药品应按剂型、药理作 用等分类排序,定位放置。9药品应定期检查,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10对毒剧药、贵重药及自费药品应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账,专柜加锁 保管,并做到逐日消耗统计,月终盘点,账物相符。11凡属自费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记价,交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费报销。12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3调剂室的药品应每月盘点,建立健全统计报销制度。14

3、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并严格遵守 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不迟到早退。15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1有专职人员操作,做到定位定岗。 2根据临床需要,按时、按质、按要求供给。3煎煮前将药材浸泡半个小时,特殊处理者按规定执行。4必须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 5煎药器具要保持清洁,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6药液、服药人姓名、床位准确无误后方能发药。 7建立煎煮登记,以备查考。8中药煎枯后严禁重新加水再煎,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以免耽误患者服药。 9煎药室要注意安全,防水,防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中药煎药

4、质量管理制度中药汤剂是中药剂型之一,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是保证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 环节。1基本设施建设:(1)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设有储药柜、冰 箱、煎药间、清洗间。(2) 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有 排烟、排气、消防设施。(3) 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4) 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5) 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6) 室内应备有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2质量、技术基本要求:(1) 药渣煎透度:做到三无(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合格率三90%,。(2)

5、药汁浓度:做到汁浓味厚,合格率三90%,。(3) 住院病人对中药汤剂质量满意率三95%。3煎药注意事项:(1) 领药、煎药、装药、送药时要认真核对与复写的原始处方是否相符。( 2)煎药时防止药涂溢出,煎干或煮焦。(3)注意另包药的投下时间和煎煮方法。( 4)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或形状的容器严格区分和标示。( 5)煎好的药液一定要装入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的容器,严防污染。药品采购工作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使用的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 应,其它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依据 规定要求应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

6、2年。3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院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 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4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 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5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 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6凡临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 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 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7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8临床特需或急救

7、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医师申请填写临时采购药品申 请表,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同意,经分管院长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 申请量购买,如是短效期的,或购入量较多时,应酌情分批次购入,避免因患者病情变 化,改变用药时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1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 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 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 方能放行入库。2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账目管理员登记入账,打印 出药品 “入库验收单”。

8、保管员将“入库验收单”和随货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起归 档保存以备查。3药品入库后,应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 面朝 外。4药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期 药品先进先出原则。5应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药品贮存与养护管理制度1药品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2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 合格药品库(区)、待发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3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 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4药品应按

9、批号集中堆放。有效期的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 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对近效期药品,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尽早使用。5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 厘米,与散 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 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 厘米。6对退回的药品应及时验收,并做好退货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药品,由保管人员 记录后方可存入合格药品库(区)。不合格药品由保管人员记录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区。 退货记录应保存3 年。7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 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8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名或外包装

10、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库(区) 存放。9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 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录。记录长期保存,按计划量购买供应药房,账物相符。10对库存药品应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对 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 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应进行抽样送检。11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药品 质量监督 管理小组予以处理。12应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期对库房温、 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1、并予以记录。13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药品养护档案表和养护记录、台账、检验报告 书、查询函件、质量报表等。14药库内保持整洁卫生,库内禁止吸烟,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5工作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药品领发制度1各药房向药库领取药品,应根据不同科室用药情况,在品种和数量上有一定的 控制。领取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应定期并指定专人领取,药库有权对使用科室了解和 核对使用情况。2保管员根据药房领用申请,及药库实际库存发药,将上传的请领单据进行如实 修正并 登账。3药房核收药品,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批号、效期、外观质量等,保 管员打印出库单(一式三联)

12、,药库保管员和药房收货人须在出库单上签字,以示负责。4领用药品的数量和品种,药库在配合临床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可按具体情况 增减。5药库保管员发放药品时要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近效期先出的 原则。对质量可疑、包装破损、变质失效、虫蛀霉变、未经验收、通知停用等情况的药 品一律不得发出。6对麻、毒、精神药品及危险物品领发,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7凡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和质量可疑的中、西药品不得发放。使用部门应及时退 回药库并作相应处理。药品报损、销毁制度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损处理。原包装破 损药品,可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减少浪费。2药库及各药房

13、汇总填写药品报损申请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报 损原因,并有报损申请人及科主任签名,经分管院长审批。3会计办理报损,上报财务科一份,留底一份,年终计算药品报损率(药品报损 率控制在医院年销售药品金额 02之内)。4需报损的药品,定点存放,有明显的标识,每半年进行销毁。5药品销毁由部门负责人或保管员填写药品销毁登记表,科主任同意后方可销毁。6销毁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 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7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表做记录并有 两人签字。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按相关法规处理。不合格药品

14、处置制度1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包括:外观、内在质量和包装质量等):(1)符合药品管理法所认定的假劣药品。(2)各级药监部门发布的质量公告中的、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书认定的不合格药品。(3)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药品。(4)药剂科对医院使用药品质控抽查不合格的药品。2不合格药品的处理(1)药库工作人员在药品入库验收中发现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及时通知供货方作退货处理。(2)在库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经确认后应立即停止销售,由采购员向供货方查询交涉,如供货方同意退货或换货,应及时办理退货。(3)由上级管理部门通知以及媒体揭露的不合格药品,要及时检查

15、本院药库是否 有货,如实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按要求处理。(4)必要时报告药监部门后再做处理。3因质量问题已报损处理的药品,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4对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处理,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 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 机构。第二章 设施与设备要求第三条 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 地面、路面、植被等应 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第三条 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 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 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 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第五条 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 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 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 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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