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重要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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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罪刑法定原则1. 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 本质要求: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以更好地保护国民的自由和人权。3. 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4. 理论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国民预测可能性)。注意:尊重国民意志,不等于定罪量刑以网 民们的意见为准。5. 制约对象:罪刑法定原则约束立法者、司法者和执行者,其内容、精神和理念贯穿刑事立法、司法和执 行,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6. 基本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刑法渊源有刑法典(含十个刑法修正案)与一个单行刑法。行政法规与规章、 习惯或者习惯法、指导性案例(判例)、国际条约与国际公约等

2、(包括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 的渊源,不能规定新的刑罚法则,不能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资料。(2)事前的罪刑法定:刑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事后法),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事 后法)。(3)严格的罪刑法定:刑法解释必须遵从法条使用的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刑法只禁止不利于行为人 的类推解释,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确定的罪刑法定(实质的侧面): 明确性:明确性与罪状的规定模式无关。明确性是刑事立法与刑法解释学都必须贯彻的原则;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起诉书与判决书须遵循明确 性原则。 罪的法定:刑法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没有侵犯国家、社

3、会、他人利益而仅涉及国民私生活的行为不 成立犯罪。 刑的法定:刑法禁止残酷的、不均衡的、不文明的、不人道的刑罚方法。“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犯 罪是刑罚适用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刑法禁止绝对不定刑,现 代刑法主要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7.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实现:(1)正确处理罪刑法定与实质解释的关系: 解释构成要件,必须先明确该罪的保护法益(刑法目的),然后在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内确定构成 要件的具体内容。 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使行为的违法性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必须将符合构成要件的字面含义、 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排除于构成要件之外。 当某种行

4、为并不处于刑法用语的核心含义之内,但具有处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时,应当在符合罪刑法定 原则的前提下,对刑法用语作扩大解释。(2)正确理解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与联系: 扩大解释方法是允许的解释方法,而类推解释是刑法禁止的解释方法。 区分标准:是否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即是否超出文字的可能含义范围)。如果解释结论超出了词语 可能具有的含义,无法为词语所涵摄,则国民对此不具有预测的可能,这属于类推解释;如果解释结论没 有超出词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即使比其基本含义范围更大,仍然为词语所涵摄,还处于国民预测范围之内, 这属于扩大解释。 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没有固定不变的界限,二者的区分具有相对性:某一解释

5、结论以前属于类推解释, 以后可能属于扩大解释,或者相反;某一解释结论相对于此条文属于类推解释,相对于彼条文可能属于扩 大解释。(3)正确运用三段论推理: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二者不能颠倒,否则可能随意出入人 罪。 一般的三段论推理,大前提固定,但定罪时,作为法律规范的大前提的含义并不固定,其含义是在社会 生活中不断发现的,是通过审理案件被发现的。 一般的三段论推理,小前提清楚明白,但在定罪时,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具有多侧面、多属性,对 之可以做出多重归纳与判断。 一般的三段论推理,结论最后形成,但定罪时,通常会出现先有结论(预判)、后寻找大前提(即三段 论的倒置)的情况。(4)

6、合理运用择一认定理论,即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 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可以认定另一犯罪的成立。换言之,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符合罪刑法 定原则的要求。思考题 001:案例 1:二娃与其妻油菜花为秀恩爱,在游人如织的公园公然发生性关系,致使众人围观,社会影响极为恶 劣。案例 2:三娃与其妻蒲公英在公园游玩,目睹二娃与其妻油菜花亲热后,因冲动而不顾蒲公英的反对,强行 猥亵蒲公英,致使众人围观,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问题:请根据所学法律知识评价二娃、三娃的行为。002刑法的解释1刑法解释的分类: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1)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7、会常务委员会在“需要明确法律含义”的情形下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司 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2)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属于正式的刑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而知名学者的学理解释属于非正式的解释, 没有法律效力,但对刑事司法乃至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3)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其效力等同于法律,但不是法律本身。(4)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时,可以作出拟制性规定,但不得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立法机关解释法律时,不能 进行拟制性解释,因其解释对象是法律本身,否则会混淆立法活动与解释活动。(5)具体解释方法与根据解释主体所做的分类属于不同的问题,一种解释方法不会

8、因为解释主体的不同而 改变。2. 刑法解释的目标:采取客观解释论(遵循法律规范的客观含义),不采取主观解释论(遵循立法原意或 立法本意)。3. 刑法解释的态度:严格解释(按照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与灵活解释(结合社会生活理解法律语言 文字的含义)统一于罪刑法定原则。4. 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原则:针对案件事实的判定(而非针对法律的解释),当证据存在疑问的时候(不 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程度),案件事实应该作出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具体表现为:疑罪从无、疑罪从轻、 孤证不能定案等。5. 刑法解释的方法:提供解释结论。包括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解释、补正解释。(1)解释方法被允许,不意味着相

9、应的解释结论被允许,即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2)各种解释方法相互排斥,某一刑法条文中特定用语的解释结论,只能采取一种解释技巧或方法。6. 刑法解释的理由:对解释结论的的论证。包括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后者包括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 较解释、体系解释。(1)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并不矛盾。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具有唯一性,就不允许通过论理解释推翻文理解 释的结论;如果文理解释结论具有多重性,则需要论理解释确定法律的含义。(2)同一语词在不同法条中可能具有不同含义。例如伪造、暴力、胁迫、侮辱、犯罪等。(3)对“等”、“以及其他”、“或者其他”含义的理解,须遵循同类解释的规则。(4)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当然解

10、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必须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否则属于不利于行 为人的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5)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当然解释),不需要刑法条文对此有明文规定,因为刑法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 推解释。思考题 002:例 1. 二娃盗窃翠花 2000 元钱后,为抗拒抓捕,将前来阻止自己逃跑的路人打成重伤。例 2. 三娃抢劫翠花 2000 元钱后,为抗拒抓捕,将前来阻止自己逃跑的路人打成重伤。 问题:二娃、三娃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理论上可能有哪些处理意见?如何运用刑法解释的原理与知识, 才能使二娃、三娃的行为在司法处理上实现公平与公正?003.刑法的适用范围1. 刑法的空间效力(1)国内犯:属

11、地管辖原则 “我国领域”,包括我国领土(领陆、领水与领空)。旗国主义属于补充原则,即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 空器内犯罪的(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或者火车),不管其航行或者停放在何处,适用我国刑法。 “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即犯罪地在我国,指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故同一犯 罪行为可能多个国家都有属地管辖权。 中国刑法适用的例外: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适用外交途径解决,不适 用我国刑法。(2)国外犯 属人管辖原则:中国人在国外实施犯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军人无条件适用我国 刑法,其他人犯轻罪(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保

12、护管辖原则:外国人侵犯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属于重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 期徒刑);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双重犯罪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行为人所犯罪行属于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我国缔结或参加了相关条约(声明保留的条 款除外);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但理解我国刑法,不得完全照搬国际条约的规定);原则 上要求罪犯出现在我国境内。注意:定罪量刑的依据只能是我国刑法。 我国对外国刑事判决采取消极承认态度。2. 刑法的时间效力(溯及力)(1)我国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从旧是原则,新法适用的唯一可能是处罚更轻(禁止不利于行为人 的事后法,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2)新

13、旧法孰轻孰重是比较法定刑或者法律效果。(3)新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此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4)正式解释(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适用原则: 行为时没有正式解释,审理时具有正式解释的,应当适用正式解释; 旧的正式解释规定某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新的正式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犯罪的,适用新的正式解释,但 行为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阻却责任,不成立犯罪; 旧的正式解释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新的正式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在新的正式 解释颁布之前实施该行为的,不成立犯罪,因为该行为并未违反刑法。思考题 003: 行为时的

14、司法解释认为某行为不成立犯罪,但之后的司法解释认为其成立犯罪。对此,认为司法解释具有溯及力与认为司法解释没有溯及力问题会得出不同结论吗?004.亲告罪亲告罪,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立法者将诉权赋予被害人的犯罪。按照第98 条的规定,如果被害 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1. 侮辱罪、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 定的行为(告诉才处理的情形),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 安机关提供协助”(该规定并未改变亲告罪的性质)。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亲告罪,但致使被

15、害人死亡的除外(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情形)。3. 虐待罪:属于亲告罪(第一款),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第二款);“第一款罪,告诉的才 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第三款,此为例外规定,转变 为非亲告罪)。4. 侵占罪属于亲告罪。思考题 004:关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 对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只有被害人告诉的,人民法院才能追究刑事责任B. 利用信息网络侮辱他人,如果被害人提供证据有困难的,属于非亲告罪C. 虐待幼儿的,因幼儿没有能力告诉,人民检察院或者幼儿的其他近亲属可以告诉D.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他人因绝望而自杀的,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答案:ABCD。005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1“情节严重”:属于综合性构成要件要素,必须是客观事实。2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常见的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1)法律的评价要素。第277条中的“依法”、第306条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345条中 的“滥伐”、诸多法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公私”财产、盗窃罪对象“他人占 有”的财物、“不符合标准”以及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等。(2)经验法则的评价要素。第114条中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第116条中的“危险”、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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