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2022法考备考考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法律责任 违反矿产资源治理秩序的法律责任 (一)行为样态及责任 1.无证采矿 (1)行为样态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擅自进人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爱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 (2)责任 责令停顿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惩罚款;拒不停顿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留意】单位和个人进人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上述规定惩罚。 2.超范围采矿 (1)行为样态
2、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 (2)责任 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惩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撤消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3.危害矿山秩序 (1)行为样态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査单位的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2)责任 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着稍微的,依照治安治理惩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4.非法转让矿产资源 (1)非法转让矿产资源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3、(2)非法倒卖探矿权、采矿权 超出矿产资源法第6条允许的范围,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撤消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5.非法收购矿产品 (1)行为样态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 (2)责任 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惩罚款;情节严峻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破坏性开采 (1)行为样态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实行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2)责任 处以罚款,可以撤消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峻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7.矿管公务人员职务犯罪 (1)行为样态 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视治理工作
4、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颁发勘査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予以制止、惩罚。 (2)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赐予行政处分。违法颁发的勘査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予以撤销。 8.阻碍矿业公务 (1)使用暴力、威逼方法的 以暴力、威逼方法阻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视治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未使用暴力、威逼方法的 拒绝、阻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视治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逼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的规定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