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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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文本(报批稿)文成县人民政府二一六年五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6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9第四章 耕地保护与农用地利用规划12第五章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7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20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25第八章 土地整治和低丘缓坡利用规划29第九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用途分区31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35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2第十二章 实施保障措施46第十三章 附 则49前 言文成县位于浙江省南部山区,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2006-202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文成县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后发崛起”的发展道路,围绕“生态产业化”、“城镇特色化”、“全域景区化”三条主线,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但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升级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经济发展重点与重心发生转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2013年,文成县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实施评估,根据实施评估的结论,文成县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制了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文成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县土地利用战

3、略与规划目标,制定了各类用地规划和优化布局方案,确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严控增量,撬动存量,严格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强化空间管控,提高用地效率,逐步实现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规划是规划期内文成县土地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各项建设和各级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是文成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辖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保护、开发、利用

4、、整治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多规合一”为理念,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认真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调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三个转变,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宜游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强化规划的基础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促进文成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条 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三线管控:优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文成生态、生活、生产用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线,严格管控。2、节约集约、持续发展:

5、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紧凑布局产业用地,统筹规划基础设施用地,通过缩减增量来撬动存量和挖潜,促进文成区域协调均衡发展。3、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充分利用文成地域与资源优势,依据土地资源特点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统筹规划各业各类用地,兼顾重点与一般,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多规融合、公众参与:依 “多规融合”理念为指导,充分衔接相关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相关部及公众意见,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第四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6、乡规划法(2007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7)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年)(8)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9)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10)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2014年)(11)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12)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1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前期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函2014230

7、号)(15)农业、环境、旅游、水利、森林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二)相关规划(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3)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4)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5)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6)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06-2020年(7)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温州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9)其他农业、环境、旅游、水利、林业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第五条 规划目的1、落实保护任务:优先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8、将优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纳入禁止建设区以实行最严格保护,实现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的转变。2、实现节约集约:严控规模与增量,盘活存量,有序增加建设用地流量,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和城乡开发边界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比例结构,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从增量规划到存量规划的转变。3、优化空间格局:明晰土地开发格局,优化空间布局,协调各类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形成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从指标规划到空间规划的转变。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13年;规划调整期:2014-2020年。第七

9、条 规划范围1、县级规划范围:文成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包括大峃镇、珊溪镇、玉壶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畲族镇、百丈漈镇、峃口镇、巨屿镇和周山畲族乡,共计10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29644.39公顷。2、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即大峃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15824.02公顷。16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八条 县域发展定位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文成,成为“人口资源环境和谐、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保护发展富民共赢”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打造全省最佳旅游目的地;着力挖掘优势,建设具有全省示范、全市引领

10、、特色明显的温商回归发展特色区。第九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期末,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05亿元,旅游总收入达到5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8:32:60。全县常住人口达到41.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4000元和22000元以上。第十条 土地利用战略1、耕地保护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比例,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强调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长期稳定性,在注重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保护的同时,强化质量保护,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整体质量,实现数量与质量保护并举。2、生态建设战略:落实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强对百

11、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铜铃山森林公园、石垟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用地和自然景观的保护,加大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力度,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做到“以保护促发展”。3、集约利用战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文成经济发展特点,适当整合工业用地,提高服务业、旅游等相关产业比例,加大“退二进三”力度。4、布局优化战略:坚持资源导向的县域空间布局及经济发展引导,在合理的容量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引导城镇建设组团式发展,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增加生态用地,促使

12、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第十一条 主要控制指标与规划目标(一)约束性指标1、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153.33公顷。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986.67公顷。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00.00公顷以内。(二)预期性指标1、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规划期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3800.00公顷以上。2、标准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53.33公顷。3、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末,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4200.00公顷。4、耕地动态平衡:2006-20

13、20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超过533.33公顷,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超过247.6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系数不超过49.04 %,占用水田面积不超过200.00公顷;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不少于2207.50公顷,其中2014-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不少于1034.00公顷,其中新垦造水田300.00公顷。5、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100.00公顷以内。6、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82.14公顷以内,2014-2020年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5.00公顷以内。7、人均用地:规划期末,

1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6.00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78.11平方米以内。8、存量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实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12.10公顷,存量土地供应率达到25%。9、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规划期末,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不超过86.10平方米。(三)预留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2014-202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50.00公顷。2、永久基本农田预留指标:2014-2020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预留指标77.97公顷。3、预留指标使用说明:规划预留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水利、能源、社会公益、民生、防灾救灾、新农村、农业设施

15、、省重大产业项目及其他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十二条 结构调整与优化导向1、优先保护生态用地,保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切实保护百丈漈飞云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黄寮省级自然保护区、飞云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用地,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体现生态优先理念。2、合理布局农业用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协调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做到基础设施布局有利于生态环境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协调规划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布局,鼓励建设用地与园地、水面穿插布局,形成城市绿色空间,鼓励建设用地与耕地穿插布局形成城市绿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3、统筹规划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空间。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整合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民生及新农村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按照集聚发展规律,形成中心城区紧凑发展、城镇和农村居名点集聚发展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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