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铭航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米树脂瓦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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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 年产50万米树脂瓦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当涂县铭航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年九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

2、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给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50万米树脂瓦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当涂县铭航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通讯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43100建设地点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龙华路与纬四路交叉口,马鞍山市顺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厂区内立项审批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3、文号当发改函202020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占地面积(m2)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800m2绿化面积(m2)依托周边现有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30.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54%评价经费/预期投产日期预计2020年12月份建成投产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概况“年产50万米树脂瓦加工项目”由当涂县铭航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详见附件3)投资1200万元建设,项目选址于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龙华路与纬四路交叉,租赁马鞍山市顺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现有建筑面积为1800m2闲置厂房(具体详见附件5),项目主要购置高低混合机、磨粉机、破碎机、树脂瓦

4、生产线等设备。“年产50万米树脂瓦加工项目”已由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项目备案表,当发改函202020号(具体详见附件一),项目代码:2020-340521-29-03-002688; 项目于2019年3月建成部分生产线,于6月份进行生产线调试,后因市场原料价格持续走高等多方面原因,项目就此搁置未安排生产;2020年受疫情影响及洪灾,也一直未进行生产,现考虑到市场的回暖,拟重启该项目,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拟于项目批复后在开工架设机械设备,预计于2020年12月份建成投产,投产后全厂产能为年产50万米树脂瓦。对照2017年9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2018年4月28日公

5、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建设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当涂县铭航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赛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委托书见附件2)。我司接受委托后,即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工程项目有关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有关资料,编制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由建设单

6、位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与产业政策相符(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2)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建设项目非目录中限制类与禁止类项目。(3)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三、四批),建设项目拟购置设备不属于目录中要求淘汰及落后设备。(4)另经查询,建设项目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

7、产业,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且该项目已通过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1)与用地规划相符建设项目选址于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租赁马鞍山市顺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现有建筑面积为1800m2闲置厂房;对照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五)及根据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详见附件6),项目租赁厂房所占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故符合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要求。(2)与产业定位的相符性姑孰工业集中区产业导向为:以发展现代工业为主,适当兼顾商贸流通、房产物业、教育卫生等。园区目前已初步形成机械电子、生物医药、汽车零配件,

8、新型建材、能源化工等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主要从事树脂瓦的生产,行业类别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且根据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6),项目建设符合姑孰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3)与环保规划的相符性建设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完善,其中供水及供电系统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建设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由租赁方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肥回灌农田;项目工艺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因此可满足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环保规划要求。综上所述,建设项目选址符合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规

9、划要求。4、项目可审批条件分析(1)对照2017年9月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建设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9年本),建设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审批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因机构改革,项目应由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3)建设项目选址于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租赁马鞍山市顺鑫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现有建筑面积为1800m2闲置厂房,项目租赁厂房

10、所占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项目建设前后,未改变项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姑孰镇工业集中区环保规划。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各项审批条件。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表1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

11、析对照表序号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姑孰镇工业集中区内,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本项目不在当涂县生态红线范围内,也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现状超标地区以及未达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上新项目将受到限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

12、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本项目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质量均可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但符合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当涂县政府已采取相关措施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项目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环境质量超标相符3资源利用上线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即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是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位于姑孰镇工业集中区内,本项目资源、能源耗量低,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相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

13、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产业符合当涂县姑孰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要求,且项目所在区域无负面清单,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相符6、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号),其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即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

14、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等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定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工业园区;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即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与长江当涂段、姑溪河大堤直线距离分别为13.5km、5.3km,不在长江干流及支流岸线1km限批范围内;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非污染大的工业,不属于5公里范围内严控的项目类别中的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皖发201821号文件要求。

15、7、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方案(中共马鞍山市委,马发201817 号,2018年7月13日)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方案(中共马鞍山市委,马发201817 号,2018年7月13日),其要求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马鞍山段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本项目与长江当涂段、姑溪河直线距离分别为13.5km、5.3km,不在长江干流及支流岸线1km限批范围内;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也不属于5公里范围内严控的项目类别中的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重污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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