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储存时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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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储存时的安全要求(1) 气瓶必须储存在不会遭受物理损坏或使气瓶内储存物的温度超过40、通风良好的地方。气瓶必须储放在远离电梯、楼梯或过道,不会被经过或倾倒的物体碰翻或损坏的指定地点。在储放时,气瓶必须稳固以免翻倒。(2) 气瓶存储存时必须与可燃物、易燃液体隔离,并且远离容易引燃的材料(诸如木材、纸张、包装材料、油脂等)至少6m以上,或用至少1.6m高的不可燃隔板隔离。(3)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5) 气瓶放置时要佩戴好瓶帽,以免碰坏瓶阀和防止油质尘埃侵入气门口内。(6) 气瓶应放置整齐。立放时,应该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以防倾倒;横放时,头部朝同一力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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