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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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I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KR-FW-2019-069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乙 方:长春市新鸿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加/年月2/日一、令同书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均物业管册项目服务合同2合同循号3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存市南关区税务同甲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377号甲方联系人胡立国M系电话0431-805032914乙方名称长春市新鸿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以东司法警官公寓A-41007号房乙方账务信息球位全称:

2、长春市新鸿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根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开户账号:157 220 236 604乙方联系人王望联系电话13944944030传直0431-852722255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招标期限两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泳福不超过10%, R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377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后繁荣路办公区长春市南关区繁荣东 路1050号6合同金额313. 7296万元/年(其中南湖大路办公楼208. 3669万元/年:

3、繁柒楼办公区105.3627万元/年)7合同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为一个结。期,验收后按照考核验收情况支付 当期费用,每季度地后五天为付款H.8履约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五万元整,一年期限满服务质量合格后返还/合同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以卜筒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长春 ififi鹤姐如及限公hi (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长存市南关区税务从物 业管理项目”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长存市南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1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筒称:“合同”).第一条定义及合同适用范困甲方: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乙方:长春市新鸿铭物业服务有限公

4、司第二条中标服务及价格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乙方必须按要求在以下地点提供服务,旦不提 出任何附加条款.序号服务内容报价招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1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 共2处办公楼(国家税务总局长春 市南关区税务局,长春市南关区东 南湖大路1377号,服务面积:11343 平方米;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南关 区税务局繁荣路办公区,长春市南 关区繁荣东路1050号,服务面积: 9011.76平方米)物业服务项目, 物业管理范用:提供办公楼室内外 保洁、保安服务、会议管理服务、 报刊收发服务、工程维修服务、餐 饮服务等.313. 7296万元/年根据招标文件对物业人员配 备

5、要求,服务要求及劳动法相关 内容总计大写:人民:田外低也拾办万柒仟氯佰玖拾陆亓/年 小写:Y3, 137, 296.00 元/年.本项目中标服务价格,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及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的工资、社保、伙食补助、公休日餐费补助、服装费等费用及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甲方向乙方管理人员、安管员、保洁员、接待员提供必要的办公用防,保洁备乱库房.2 .如办公楼现有入驻机构调整,甲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1 .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甲方在招标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求,同时满足乙方投标时承诺的其他内容.第四条采购合同签订及供货期限1

6、 .乙方应在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后与甲方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签订国家税务总局 长春市南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2 .因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附内签订采购合网,经协调后仍拒不签约的,甲方可以依法 不再与典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条联系人双方应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明确其联系人,列明其联系方式、姓名等信息。联系人全权 负责双方对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仃关咨询、查两、合同签订和执行合同、履行服务承诺和接受 投诉等事务。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第六条款项的支付1.合同付款由乙方与甲方点接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季为1个结身期,具体为 每季末5日前乙方将本季服务

7、提清甲方验收,甲方按照考核验收情况支付当期费用.乙方应 凭付款申请、发票、开户行及账号等付款资料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合格 付款申请资料后15日内支付当期费用.2,每季度服务周期结束后,甲方依据本项目管理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对乙方提 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总分00分,乙方违反物业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每一项不达标扣1 分,乙方得分在90 (含)TOO分之间的,要严格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得分在80 (含)-90 (不含)分之间的,要逐项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同时对不达标服务项目迸行整 改:乙方得分在80(不含)以卜的,视为不合格,须按年分200元向采照人支付违约金 并同意甲方在当

8、期支付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班中扣除.一年内乙方有三次(含)以上考核不 合格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 .收取五万元整.2 .合同期届满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3 .履约保证金返还前双方饕进行实际结目,在无其他可扣除保证金情况的前提卜进行返 还.第八条补救措施和索赔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发.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 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采取仃效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在合同仃效期内,如果乙方因破产、法械体消亡等原因无力或无法继续履

9、约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按相关法作法规要求乙方承担-切相关责任.第九条违约费任.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及饕求提供服务.1 .乙方应为其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照买工伤保险或麻业保险,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 劳务纠纷以及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伤亡巾故均由乙方负贵妥善处理,甲方概不负责.2 .在做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节面 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第十条不可抗力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 担

10、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 不可克服的事件,但 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伊、产重火灾、洪水、台风、地凝等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 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屐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 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4 .合同各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终止1 .乙方违约,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

11、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服务的:(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3)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的.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类似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部分费用负比,但乙方应继续执行公 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仃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奏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因履行本金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箱用及效力.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I)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1 .本合同经加或双方公章并经双方授权代我签字后生效.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招标需求及投标响应一览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51页“响应与偏褥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单位公章: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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