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61471589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导读: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有学者认为,霸王条款之所以长期存在有两个原因:一、生产者和经营者处于垄断地位,消费者别无选择;二、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知道可以选择

2、什么。解决机制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打破垄断,而要打破垄断则必须引入竞争。只要有了充分竞争,消费者就可以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制定霸王条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 果真如此吗?让我们近距离地看看,到底是什么催生了“霸王条款”?一、 机会主义者的“本性”是经济根源著名经济学家斯密提出“人人为己”的基本假设,而耶鲁大学的威廉森则在这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人人不但自私,而且一有机会就不惜损人而利己”。 威廉森把人的这种“本性”称为机会主义。故从事交易的人,即经济学家所称的经济人,则是机会主义者。并且经济学家认为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人是完全理性的。也就是说他们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是一

3、定会进行成本收益的分析。所谓的成本收益分析是指,市场中的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既注重收益又关注成本,或是最大限度地取得收益,或是将所支付的成本降至最低。马克思也说过,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一切,所以经济利益也应该决定经济人的经济行为。由于市场经济的存在,市场主体(主要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不会是不平等的。但由于经济人(经营者)都是完全理性人,都是机会主义者,所以都会利用自己拥有的一切有利条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不惜以各种手段损害经济活动相对人的利益。于是,在通过格式合同进行交易的经济活动中霸王条款就出现了。我们知道格式合同是“预先订立,

4、未与协商,且其内容是不容更改的”,我们也知道格式合同的制定者或是提供者是市场行为人,是机会主义者,在经济行为中他总是追求自己交易效益的最大化。基于这一前提,他们在订立格式合同时,不会不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在优先考虑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难免会损害到行为相对人。二、 基于垄断形成的强势地位是关键因素企业的强势地位主要是基于其垄断而形成的,并且企业的这种强势地位也主要是相对于消费者而言的。相对于强大的企业,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格式合同的制作者或是提供者多是垄断组织,而这些垄断组织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造就了自己的强势地位。这一强势地位“使其与一般的消费者之间处于一种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不

5、平等的地位”。(一) 强势地位使企业垄断格式合同的制订与提供成为必然企业基于其垄断地位和经济实力形成了相对于消费者的强势地位。在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它们总是尽可能地简化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于是,企业就大量地使用格式合同。正是由于企业的强势地位,才使它垄断了格式合同的制订与提供。不论是垄断企业还是自由竞争企业,他们都可以凭借自己在市场中的地位,制订和提供格式合同。于是,基于他们机会主义者的“机会主义”本性,总难免在合同中订入损人而利己的条款。对此,台湾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有个精辟论述:“契约条款的定型化,可以促进企业的合理经营,降低成本,对于消费者亦属有利。问题在于企业厂商经常会利用自己优越的

6、经济地位,订立有利于自己,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二) 企业垄断格式合同的制订与提供为订入霸王条款提供必要条件我们知道,格式合同是企业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在订立时未与协商且不容更改的合同。它是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方便交易,降低成本而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这决定了格式合同是生产者或经营者独家制订和提供的。于是它就完全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写入他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或内容。这其中,有真实披露产品或服务的信息,有隐瞒缺陷的信息,还可能有完全是虚假的信息。对于没有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信息的内容在未来的交易中必然地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是,主动权在提供方,消费者对此即使有异议,他也只能是满脸的无奈。所以说,格

7、式合同制订与提供的垄断,完全排除了双方达成合意的可能,因此成了霸王条款产生的必要条件。(三) 强势地位造成信息不对称,而信息不对称为订入霸王条款提供了可能强势地位的存在,造成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地位的悬殊,而这一悬殊,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通常情况下,生长者和经营者对自己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的特点,优点和缺陷都是非常清楚的。他们在订立合同条款时,总是有意地强化自己产品的优点和创新之处,同时也总是有意地回避或隐瞒其产品或服务的不足之处。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他只能主要地通过格式合同了解产品和服务。当然还可能通过广告等其他方式,但通过这些“其他方式”获得的信息与合同所能提供的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即使能

8、获得一些关于产品或服务缺陷的信息的话,那也是非常有限的。一句话,强势地位使消费者不可能全面了解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很可能把假当真,把次当好,把劣当优。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是“待宰的羔羊”,却永远也成不了“上帝”。(四) 强势地位使消费者缺乏选择性也许有人会说,你的合同内容不公平,不诚信,我干吗还要与你交易?我们知道,在没办法知悉合同内容不公平,不诚信的情况下,消费者不会拒绝交易。但是即使在明知合同内容有失公平,有失诚信时,消费者在很多情况下也是不可能拒绝交易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我们不能拒绝消费我们需要衣食住行,我们需要抚养子女,赡养长辈,我们也需要参

9、加社会活动,等等。哪一样不需要借助市场交易而得以实现呢?其次,市场不允许我们选择不管是在完全垄断的市场中,还是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或是在垄断与自由竞争混合的市场中,消费者通常是不可能选择的,因为在格式合同下的交易,产品和服务通常具有独占性或干脆就是同一行业使用的是相同或相类似的格式合同。王泽鉴先生对此问题的论述概括了我们消费者的无奈,他说,“或是由于某种企业具有独占性或是由于各企业使用类似的契约条款,消费者实际上并无选择的余地”。 正是基于以上所论述的几方面的原因,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的存在,甚至在某一时期泛滥就成了必然逻辑。消费维权相关知识, 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履行

10、哪些义务 http:/ 在外吃饭吃到虫子怎么赔偿 http:/ 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制度之理论分析 http:/ 如何识别真假奶粉 http:/ 价格欺诈的消费者的赔偿标准(2018年) http:/ 行规被删除 http:/ 消费者维权的证据有哪些 http:/ 普通电话的折旧率是多少 http:/ 价格欺诈起诉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 http:/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http:/ 出售车票搭售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 http:/ 上海市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表式修订是什么样子的 http:/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http:/ 西安城管出新规整治共享单车停放乱象 h

11、ttp:/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住户应该怎么办 http:/ 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维权 http:/ 洗衣机的折旧率是多少 http:/ 交房发现房子没有光照如何维权 http:/ 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 http:/ 房屋纠纷处理 http:/ 商场价格欺诈如何处理 http:/ 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对策 http:/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 http:/ 什么是严格责任理论及其在产品责任立法中的适用 http:/ 不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可以赔偿吗 http:/ 中消协投诉部主任详解消费者投诉误区 http:/ 产品质量有缺陷造成人身伤害,销售 http:/ 旅行者与旅行社纠纷旅行社免责情形有哪些 http:/ 什么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http:/ 包裹不能退合法吗 http:/ 数字电话的整机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http:/ 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2018),餐厅加收服务费到底合理吗 http:/ 帮别人开发并用对方指定元件做产品元件出质量问题谁 http:/ 用好商品三包规定 http:/ 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http:/ 价格欺诈构不构成强迫交易吗 http:/ 出国旅游携带外汇小技巧 http:/ 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内容 http:/ 食品宣传功效如何处罚 http:/ 整容失败后医院不承认为医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