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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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新建项目(补办)杭州余杭永盛绸厂张洪良联系人张洪良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 2号联系电话建设地点13805778328 传真- 邮政编码311100 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 2号立项审批部门余经信产业准入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2015140号行业类别新建(补办) 建设性质C17纺织业及代码建筑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1288.33- 其中:环环保投资占总投资(万元) 180 - 保投资(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9 总5% 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 2016年 2月1.1工程内容及规模:1.

2、1.1项目由来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地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南栅口社区2号,经营范围为:丝织品制造,加工。由于企业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之前,因此企业成立之初未经环保审批,现为规范经营,企业向环保部门申请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企业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布 65万米。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项目类别为 C17纺织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O纺织化纤:120、纺织品制造中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编制报告书,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的编制报告表,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的编制登记表,本项目无

3、洗毛、染整、脱胶工段;不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且不是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确定为报告表。根据国务院第 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此受建设单位杭州余杭永盛绸厂的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1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1.1.2编制

4、依据1.1.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年 4月 24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号,2015年 1月 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通过,2003.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 修订,2008.6.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8.29修订,2016年 1月 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

5、6.10.29修订,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号,2013.7.11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 253 号令,1998.11.29;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2012.2.29通过,2012.7.1施行;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号,2015.3.19修订通过,2015.6.1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号,2008.8.29

6、通过,2009.1.1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8.12.11通过,2009.3.1施行;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 国发【2007】15号,2007.5.23;14、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12.30。1.1.2.2地方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2011.12.1实施,2014.3.13修正;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 号,2003 年 6 月 27日通过,2003年 9月 1日起施行;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2013 年 12 月 19 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7次会议通过;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年修正),2013年 12月 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7次会议通过;5、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5.8;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8、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59号,2008.9.19;8、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9、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2007.6.28;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9;1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4.1;1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07】159号,2007.8.25;1

9、3、批转区环保局的通知,余政办【2006】108号,2006.5.11;14、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号;3 15、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2013.11.4)。1.1.2.3产业政策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第 21号令,2013.2.16;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 122号,2010.10.13;3、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10、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4、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 2013 年本),杭州市发改委,2013.4.2;5、杭州市余杭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余政发【2007】10号,2008.3.28。1.1.2.4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

11、护部;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保总局;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8;9、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杭政办函【2006】94号,2006;10、杭州市余杭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报批稿)。1.1.2.5其他依据1、杭州余杭永盛绸厂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2、杭州余杭永盛绸厂与本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委托协议书。1.1.3项目主要内容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投资 180万元,项目用房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 1288.33m2,企业建成后总的

12、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布 65万米。2、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 1-1所示。4 表 1-1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型号-12整经机6台剑杆织机20台GA74734567K72织机倍捻机摇纡车缝纫机验布机75台10台5台K72DX321G-20台2台-YFD-2100C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消耗的原辅材料清单见表 1-2。表 1-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序号名称用量1涤纶丝200t/a4、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企业共有员工 40 人,实行昼间单班制生产,时间为 8:0019:00,年生产 300 天,设员工食

13、堂,不设员工住宿。5、厂区平面布置项目用房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 1288.33m2。企业厂房由北向南依次为织造车间、摇纡车间、倍捻车间、走廊、食堂、整经、织造、缝纫车间、倍捻车间。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6、公用工程供水:企业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道接入。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七格污水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B标准后汇入钱塘江。供电:本项目所需用电由当地供

14、电电网接入供电。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因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因此本次环评过程中对厂区现有环境问题及环保措施运行情况作相应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生活污水中的 食堂废水经隔 油后与 其他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中的 B标准。5 (2)企业生产车间内已安装通风装置;厨房产生的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沿油烟烟道引至楼顶排放。(3)企业正常生产时厂房南、西侧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超标,详细噪声监测值见表 3-4。本环评在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对本项目各污染物源强及污染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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