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开展情况的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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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开展情况的查与思考 司法行政调研论文 人民调解工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按照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村为主”工作专题调研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局于22X年月3日至9月9日深入到大麻、田心、总市、紫良和太平圩乡等五个乡镇办事处及桐木林、下岐、太平、小泉等行政村,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1、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

2、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太平圩乡将村内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紫良乡对人民调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严格限定各村矛盾纠纷向上提交数,每年上交乡里的矛盾纠纷大村不得超过三件、小村不得超过两件。田心办事处对综治政法工作的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予以充分保障;大麻办事处为政法组专门单独安排了5万元经费,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1 有力的物质保障。 、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目前,全县共有县、乡调委会25个,村级调委会38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已全部形成。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

3、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紧扣工作实际,积极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使人民调解工作生机勃勃,活力日增。比如:紫良、大桥、荆竹三个乡相毗邻的竹林、源兴、友爱、十里四个村共同组成了“三乡四村联防队”,互相交流,治安联防,共同维护了交界相邻地区的稳定。太平圩乡下岐村在村内设立了高音喇叭,平常召集村干部开会、村民议事、宣传政策等,喇叭一响,功效明显。总市办事处界头村建立了老年协会、村民代表共同议事理事制度,并为推举

4、出来的村民代表专门颁发了印了其相片的村民代表证,还建立了村组干部节庆期间交通轮流值班制度;大坪村位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了村干部分片交叉包岗制度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臵、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

5、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余件,调解89起,成功调解802件,成功率达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00余起,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人民调解“村为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思想认识有误区。人民调解工作涵盖了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涵和外延都很广泛、深刻,但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乡镇、村组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理解大都停留在人民调解“乡为主”上,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的观念、思路还不清晰,国家和上级党委、政府还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没有制订统一的指

6、导性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 2、不稳定因素增多。调研发现,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不断增多,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悬而不决引发导致不稳定。比如大麻联云电站、太平洞头村与大洞石磳村土地遗留问题等。二是林改导致的山林权属纠纷急剧增加。最典型的是紫良竹林村与荆竹林场的山林权属纠纷,导致该村两个组的林权证至今尚未发放,村民反应很强烈。三是信访异化对稳定的冲击越来越大。一些长期闹访、缠访、无理上访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打击,耗费了县、3 乡、村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无理上访甚至成了要挟、讹诈当地政府的手段。四是资源开采引发的矛盾冲突。比如荆竹林场的因采砂损坏村道、太平圩乡太平村与蒋平安老板的

7、合同履行、田心办事处五都、牛形、大塘矿区采矿引发的水源、路损、越界等问题。五是其他社会管理矛盾纠纷。包括因宗族势力、村霸地痞、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森林防火、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及邻里口角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3、配套保障尚滞后。一是经费投入匮乏。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要顺利推进,最关键的是经费的投入。但目前的情况是,县财政尚无稳定的人民调解“村为主”经费投入渠道,乡镇财政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对人民调解“村为主”的投入显然力不从心,村组一级有集体资金的更是凤毛麟角,在调研的5个乡镇办事处2个行政村中,有集体资金的仅两三个而已。二是机构人员欠缺。乡镇司法员队伍严重不足,村级组织均无专职的治保主任和调解

8、主任,均由村组干部兼任。三是宣传培训滞后。一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相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却没有同步,不少村民甚至村干部法制观念、民主意识淡薄。另一方面乡镇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很欠缺,有的乡镇换届选举后还没有举办过一次村组干部培训会,有的乡镇一年下来仅一次或基本未培训村组干部,村干部要求学习培训的愿望很热切。 4、协同联动欠完善。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作,主要以村为主,更离不开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但目前在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中,这种4 协调配合机制还远未建立。主要体现在。一是上下联动不畅。由于一些部门的履职不力、互相推诿或者上下衔接不顺畅,导致矛盾纠纷不

9、能及时化解或出现反复。比如大麻军屯村的沙场乱采滥挖破坏村道一事,群众意见很大,数次到国土、矿整等部门反映,要么无人牵头制止,要么姗姗来迟,要么治标不治本出现反复反弹。二是区域协调乏力。有些村组矛盾纠纷不仅限于村内,而是跨村、跨乡甚至跨县的矛盾。比如紫良板塘、竹林、良村、桐村与国家森林公园的山林权属纠纷、太平洞头与大洞石磳的土地纠纷、坪源村与宁远关于三分石的争议、田心毛江村与临武的山林争议等。这些跨区域的矛盾长期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引发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三、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深入推进的对策与建议 、强化领导,完善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管理机制。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10、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建议县委、县政府将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和督查考核。 2、综合治理,营造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良好环境。一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为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的轻装上阵、顺利推进创造条件。针对当前涉及山林权属的矛盾纠纷多的现状,建议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充实山林权属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力量,集中调处林权纠纷。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处理机制,防止将所有矛盾纠纷和责任都搪塞到乡镇和 村。加大跨区域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力度,为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的积极开展创造良好的外

11、部环境。二要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整合优势资源,积极配合全县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的开展,确保“三调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3、强化保障,夯实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坚实基础。一要加强宣传培训。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各种政策法规,加强村民的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村组生产生活环境。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大村组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二要加大投入。县财政要建立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将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村一级的经费投入,提高村组干部待遇。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充

12、实基层司法所力量,力争每个乡镇办事处配备一名司法员和一名综治专干。健全村级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4、严格考核,确保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强化责任。建立整套的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机制,县、乡、村层层签订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责任状,将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到人,确保工作任务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评估考核到人,形成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的工作机制。二要强化督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评估会,认真总6 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

13、,随时掌握工作动态,亲自督查督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督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奖惩。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的落实,对人民调解“村为主”工作实施评估奖惩制度,每个季度考核兑现一次,对任务完成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兑现奖励,对任务完成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甚至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 蓝山县司法局罗绪宏刘勇 202年9月 第 6 页 共 6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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