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队程序.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61384401 上传时间:2023-10-03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2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风科、队程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通风科、队程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通风科、队程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通风科、队程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通风科、队程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风科、队程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通风科、队程序.doc(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程序(通风科)JFCHG-B-I-4-51 目的为对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的危险源进行控制,防止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降低职业病发病率,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制定并实施本程序。2 适用范围矿属各单位及承包商3 职责3.1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3.2矿总工程师分管“一通三防”工作,是“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3.3矿行政副职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3.4安全副矿长负责对“一通三防”各系统运行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5通风队负责本矿“一通三防”日

2、常技术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3.6综采队、掘进队、机电队、运转队、机电信息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3.7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4 执行程序4.1矿总工程师组织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和单位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经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严格落实。4.2矿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有通风例会记录。4.3矿总工程师每年末组织编制下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技措工程计划”,经矿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上报公司批准后实施。4.4经营办制定“一通三防”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培训,每次培训应考核,并有记录。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爆

3、破工、安全监测工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4.5通风管理4.5.1矿井必须有完整、合理、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履行报批手续。4.5.2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必须由通风队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的通风设计。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由通风队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4.5.3生产水平与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通风设施设置合理、可靠;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4.5.4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测定1次。矿井转入新水

4、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次阻力测定后应根据测定结果进行系统优化。4.5.5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正规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应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线路上都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机电队要加强主要通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可靠运行,建立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故障记录。4.5.6矿井的进风井口应安设足够能力的暖风设施,保证井口以下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4.5.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采区回风巷。4.5.8综采尾留巷道未封闭或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5、。局部通风机供电应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备用风机必须与运转风机同等能力。矿应每10天进行切换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4.5.9井下局部通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必须纳入机电管理内容,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设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及风机开停监测装置且灵敏可靠,供电电源应直接引自变压器,供电线路设专用馈电开关,该供电线路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有无计划停风追查制度及有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前移局部通风机必须有措施,并严格执行。4.5.10通风队每月制定“风量分配计划”,且与实际配风相符。要求每10天对主要通风巷道、采掘工作

6、面和硐室的风量、风速、温度进行全面测定,填报“测风旬报表”,月末形成“通风月报表”并上报。4.5.11通风设施施工严格执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并适时进行检查维护。4.5.12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必须由通风部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4.5.13综采工作面回撤应由通风队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各方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4.5.14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计划进行反风演习,通风队根据反风演习结果形成“反风演习报告”,制定改进通风系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4.5

7、.15矿安管办、通风队定期对矿井通风设备、设施、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录入本安信息管理系统。4.5.16通风队绘制“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和“避灾路线图”,并根据矿井实际及时修改完善。4.6瓦斯管理4.6.1矿井各地点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范围内,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4.6.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以及独立的排水工、电焊工、安监员、通风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4.6.3通风队每月制

8、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计划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空班、漏检、假检、虚报瓦斯现象。4.6.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4.6.5瓦斯检查应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队将瓦斯检查数据整理形成“瓦斯日报表”且每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4.6.6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有“瓦斯检查员交接班记录”。4.6.7井下各作业场所的瓦斯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当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浓度超标时,应立即通知该

9、区域作业人员撤离,并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井下放炮地点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4.6.8瓦斯超限排放时,通风队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瓦斯三级排放制”进行排放。4.6.9通风队、安管办每月对瓦斯检查员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有“月度考核记录”。4.6.10总工程师每年组织进行1次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通风队根据鉴定情况编制“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报告”,并上报安监局通风处存档。4.6.11井下一旦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按矿山救护控制程序组织救灾。4.7防灭火管理4.7.1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

10、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4.7.2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4.7.3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井上必须设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4.7.4进风井口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4.7.5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4.7.6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井下严禁使用电炉和用灯泡取暖。4.7.7井下电气焊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经矿长批准,严格执行“一

11、焊一审批”制度。4.7.8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4.7.9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且设施完好。4.7.10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4.7.11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4.7.12通风队制定有防止明火、电气火、摩擦火、炮火等的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4.7.13通风队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废弃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以及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等观测预报1次,形成“火灾预测预报记录”。采空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无超过35的高温点及CO

12、超限的超限点,无CO超限作业和自燃事故。4.7.14综采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综采队应在进风隅角设置挡风帘,减少向采空区漏风,防止煤炭自燃。4.7.15回采工作面回采时应尽可能不留顶煤,留顶煤时应控制在30cm以内。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的浮煤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将工作面浮煤留至采空区。4.7.16采煤工作面在回采结束后,通风队组织必须在30天内对采空区进行永久性封闭;已经报废或无用的井巷均应用不燃性材料及时充填或封闭,以防止煤层自燃。4.7.17对采空区地表塌陷产生的裂缝应由总工程师组织及时填堵,最多不得滞后工作面300m。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0日内对地表裂隙进行全部填堵,填堵后出现裂隙的应进

13、行再次回填,通风队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4.7.18通风队要建立“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档案应记录密闭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密闭的规格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内容,并附采空区封闭(包括与其相通的巷道)位置关系示意图。4.7.19井巷内浮煤(矸)厚度不超过100mm,工作面在2m2内浮煤平均厚度不超过30mm。4.7.20通风队、安监科定期对矿井防灭火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4.8防尘管理4.8.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管路可与消防管路共用)。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主要运输巷、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

14、盘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转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每隔100米有从其它巷道引过三通阀门的辅运巷,可不设管路),并安设支管与阀门(胶带运输机巷每50m、其它巷道每100m设置一个三通)。4.8.2矿制定采掘工作面、胶带输送机巷道及其它产尘地点的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4.8.3通风队每月对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工序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2次,并填写“粉尘浓度测定表”。对粉尘浓度超标地点,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采取或改进降尘措施。4.8.4搞好个体防护,接触粉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发放必须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规定

15、。4.8.5隔爆设施应实行挂牌管理,通风队每周应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有检查记录。4.8.6通风队、安管办定期对井下防尘设施、防尘情况和个体防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录入本安信息管理系统。5 相关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矿山救护控制程序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6 相关记录 通风月报表通风例会记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防灭火系统图防尘系统图反风演习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反风演习报告通风能力核定报告风量分配计划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瓦斯日报表瓦斯巡回检查记录粉尘浓度测定表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火灾预测预报记录7 附件开始矿井“一通三防”管理程序流程图编制年度“一通三防”措施计划编制月度“一通三防”作业计划 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