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易鑫石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县易鑫石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高县易鑫石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高县易鑫石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全厂职工大会讨论,制定如下奖惩制度:一、全厂所有人员要做到人人事事讲安全,处处重安全,开成共识,齐抓共管,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整个生产过程中。二、如果厂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发现一次扣工资5010元;若因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50%的经济责任;如职工违章作业,发现一次扣工资205元;若因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5的经济责任。三、矿山职工如不戴安全帽作业,戴安全帽未拴安全带,钻孔工人未戴口罩,发现一次扣工资10元,粉尘作业点职工如不戴防尘口罩,发现一次扣工资2元。 四、高空作业者,安全绳未拴牢固和未拴好安全绳,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五、放炮后未清除危石,从事破碎装车的作业人员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六、采矿作业班(组)不听从指挥从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打神仙洞、一面墙、伞檐等违章作业,立即开除,并扣除500元工资作为罚款。七、任何人发现厂里有违章行为应及时举报,经查实奖励举报人20元。 八、职工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并达到效果的,奖励建议者元。 九、特种作业人员在全年的安全工作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年终奖励00元。 十、各生产班全年工作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年终奖励生产班500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