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万能保险产品需要明白的几个问题之七∶宽限期及合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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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万能保险产品需要明白的几个问题之七宽限期及合同中止。万能保险同其它保险一样也有宽限期,但它的宽限期的含义有一点不同,它是指:某一结算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费用(包括保单管理费、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等),自该结算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有权先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收的保险合同费用。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有了宽限期,就意味着个人帐户价值快没钱了,马上就要失效了,想通过万能保险来进行投资的客户,产生了宽限期不是一件好事,这与其它保险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客户在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先行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并收取

2、欠收的保险合同费用,使合同继续有效。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中止。需要提醒的是:1、个人账户在保险合同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是不予结算利息的。2、小额的万能保单,客户使用提前部分领取是最容易导致保单中止的。有的客户因资金出现问题,就想提前部分领取,反正不收利息。这是非常片面的想法,因为保单管理费、身故保障成本、大病保障成本等这些费用始终是要扣除的,如果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的话,就会马上进入宽限期状态,如果再不补充钱,就会导致保单中止。客户必须明白的是,虽然提前部分领取不收利息,但取出的这部分钱不会再给保单带来投资收益,会影响保单的个人账户价值,况且再存入时,还要收取初始费用。这与分红保险的保单借款不影响保单利益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提前部分领取功能要合理使用,能使用分红保险借款的就通过分红保险进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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