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教育学分管理办法(a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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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版次:A/0编号:P(RL)316-2800第 6 页 共 8 页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文件编号:P(RL)316-2800 版次号:A/0第一章总 则2第二章学分构成及达标标准3第三章学分的考核与计算4第四章学分管理及组织实施6第五章奖惩措施7第六章附则8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本行人力资源再开发,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现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管理,是指总行人力资源部确定每位员工在规定期限内必须修完

2、和应自主选择修完相关培训课程,并以学分累计的方式来评估、监督和检验学习效果的培训管理办法。第三条 总行人力资源部是本行员工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培训中心是承办部门,负责全行员工教育培训学分管理的规划、执行、检查和归档。第四条 员工教育培训学分管理遵循下列原则:(一) 坚持在岗培训和学历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修习课程与在线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全行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全面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的原则,按需施教、分层分类进行培训,对不同业务条线、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员工进行不同内容、不同要求的培训,使培训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三) 坚持科学培训、训用结合的原则,建立教育培训学分与选拔任用和岗位调整、员工年度考核、岗位资格等级认定、个人评先等挂钩的机制,鼓励员工认真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积极主动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第二章 学分构成及达标标准第六条 学分由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教育增值学分构成:(一)必修课是指本行员工按照其所在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必须修习的课程。(二)选修课是指本行员工基于个人提升职业素养和提高综合素质的需要选择修习的课程。(三)教育增值是指本行员工利用工余时间参加的各类学历教育、专业资质培训,以及其他具有自我增值价值的学习活动。第七条 学分累计以年度为计

4、算单位,其中选修课累计学分和教育增值学分合计必须达到20 分。第八条 总行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初拟定本行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当年全行员工教育培训年度学分任务,并以文件形式下达。第三章 学分的考核与计算第九条 学分考核以培训通知、考勤记录、毕(结)业证书、考试成绩单等为依据分类、逐人、逐次计算。第十条 学分按下列标准计算:(一)必修课计分办法:1.必修课包括当年全行培训计划中的必修课和总行组织的其他各类专业培训;2.必修课记2 个学分/次;3.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记学分,补考合格者可得学分。(二)选修课计分办法:1.选修课是指当年全行培训计划中的选修课,员工可自主报名参加;2.选修课记1 个学分/次;

5、3.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记学分,补考合格者可得学分。(三)教育增值学分计分办法:1.凡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的,行内记2 个学分/次、市级记3 个学分/次、全国记5 个学分/次;2.凡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于当年度取得毕业证书的,本科记4 个学分,硕士记6 个学分,博士记8 个学分;3.凡于当年取得各类专业资格证书的,一个证书记3 学分(其中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理财师、司法从业资格证书记5 个学分);4.内聘培训师担任授课任务的,一次记2 个学分;5.凡提交有价值的工作案例、培训心得体会等积极参与员工知识交流共享的,经总行人力资源部认可,记1 个学分/篇。第十一条 学分扣分规则(一)无

6、故不参加学分课程培训的,一次扣3 个学分;因病、因事缺席培训的,一次扣2 个学分;培训无故迟到、早退的,一次扣1 个学分。(二)无故不参加培训考试的,一次扣3 个学分;考试作弊的,一次扣5 个学分。(三)凡提交伪造证书或涂改有关证书的,除确认证书无效外,扣除相关责任人20 个学分。第四章 学分管理及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学分管理工作由总行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培训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员工教育培训的学分申报、课程备案、学分考核登记、归档等工作。第十三条 课程的备案:(一) 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教育培训计划下发全行员工年度培训课程表。(二) 学分培训课程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组织

7、实施。总行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各职能部门做好课程记录,年终汇总当年教育培训情况。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每位员工提供培训登记证,统一管理学分登记工作。(一) 培训中心负责每次培训的考勤和考试成绩的收集统计工作,并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二) 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在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报送参训人员考勤表、加盖公章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教育培训成绩统计表(见附件)。(三) 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的,由参加人持有效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于1 月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学分登记。(四) 参加学历教育的,由参加人持符合规定的学历证书于年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学分登记。(五) 参加各种专业资格认证教育的,由参加人持

8、有效证书于年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学分登记。(六) 工作案例和学习心得由提出要求的部门负责审查、统计,按季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学分登记。第五章 奖惩措施第十五条 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学分与年度考核、岗位调整、选拔任用挂钩的机制。对完成培训任务、学习成效显著、工作实绩突出的员工优先提拔任用;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 及其以上等级。第十六条 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学分与岗位资格等级挂钩机制。凡连续两年未完成培训任务的,降低一个岗位资格等级;连续三年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待岗学习3 个月。第十七条 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学分与个人评先挂钩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完成培训任务且学习成绩突出的,年度评先优先;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当年度不得参加评先。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1、 外部法律法规无2、 原有制度无3、 相关内控体系文件(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基本制度附件1.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员工教育培训成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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