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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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2021年医院服务标准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医院服务标准医院服务标准第一节 :医疗服务中对员工的基本要求一、仪表仪容1、着装整齐,身体、头、面手部必须清洁,梳理整洁。2、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3、员工上班可以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佩戴显眼饰物、留长指甲、涂艳色指甲油等。4、工号牌戴在左胸处,不得歪歪扭扭,发现后及时纠正。5、仪表要庄重,稳健。站坐姿势端正,站时不要东倚西靠,坐时不能翘二郎腿.6、上班前要检查仪表,是否端庄。二、举止1、微笑服务,要面对病人表现出热情亲切,友好真诚。2、与病人及家属交谈时,应眼望对方,频频点头

2、答应。3、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插前裤兜,不抓头抓痒,不挖耳,不抠鼻孔,不、得敲桌。4、上班期间不玩弄饰品、不吃零食、不串岗、不聚众聊天、不得玩手机。5、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垛脚,懒散失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咳嗽、打喷嚏应转身。6、在病人面前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强硬、紧张、恐慌的表情,更不得扭捏作态,做成鬼脸、吐舌等怪态。物业经理人:. 篇2:总公司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纪实总公司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纪实标准领航 矢志一流 砥砺奋进走入校园,树木参天,绿草成茵;道路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教学楼窗明地净,值班员文明礼貌,教学秩序井然一派洁净、美丽、祥和的景象。2021年以来,为打造与学校发展建

3、设相匹配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后勤服务总公司矢志“一流”,以标准化建设和精细化服务为抓手,不断深入推进管理服务的提质升级。为全面实现“五个校园”建设目标,后勤服务总公司在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逐步构建“全业态物业”等方面统筹部署、着力推动,物业服务中心以创建物业服务“标准楼栋”、环卫保洁“示范道路”和园林绿化“示范绿地”为切入口,走出一条有湖大特色的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探索之路。一、标准化起步:“标准楼栋”展风貌打造“标准楼栋”,为楼宇管理树立统一标杆,是物业服务标准化探索迈出的第一步。2021年8月25日,经前期调研,结合学校实情,物业服务中心出台了物业服务“标准楼栋”创建方案。以“规范管

4、理”、“专业服务”、“一流品质”为指导,从岗位设置、机具配置、门岗和保洁作业规程、作业品质等四个模块高起点设定服务标准,对所辖教学楼和办公室(实验楼)的物业服务进行 “标准化革新”。第一批以试点的方式完成了综合教学楼、研究生楼、复临舍、中楼等8栋教学楼和一办、二办的标准化创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标准化楼栋物业服务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品质实现大踏步提升,经受了11月份“本科教学评估”的检验,得到了评估专家和师生的一致好评。2021年上学期,全面推广“标准楼栋”创建工作,对所辖的其他36栋楼宇实行“标准楼栋”全覆盖,彻查摸底各楼栋实际情况并深入分析,实施“一楼一策”。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6月份,

5、所有楼宇全面建成“标准楼栋”,实现了楼宇物业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能力和品质全面提升。为使楼宇物业服务更加精细和贴心,2021年6月,物业服务中心在创建“标准楼栋”的基础上实施“传达室革命”。对传达室进行翻新整修,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将公司和中心文化制度上墙。同时在教学楼值班台推出“师生服务箱”,配备常用物品给师生提供日常便捷服务,将“立德树人”和“有温度的后服”理念落到实处。二、 标准化深入:“示范道路”结硕果“示范道路”的创建是全面建设“洁净校园”的重大举措。从2021年4月起,按照环卫保洁“示范道路”创建方案,从岗位设置、机具配置、保洁规程和保洁品质标准等四个方面,先中心区道路再家属

6、区道路分期分步进行创建。从果皮桶的更新换代到垃圾桶放置台的统一设计建造;从环卫员工的着装到作业时间规定;从垃圾桶的套袋到收集转运的机械化升级,全面进行“清洁升级”。“示范道路”于9月份通过验收,现已全面建成“洁净校园”。三、标准化全覆盖:“示范绿地”焕生机2021年8月,物业服务中心从老旧绿地的提质改造和日常养护标准的提升入手,从绿化功能的发挥和美丽景观的塑造进行提质改造,设定绿地养护标准,从南校区办公楼周边、手掌公园、东方红广场、大礼堂、桃李坪等5块绿地启动“示范绿地”的创建。预计通过23年的建设,实现 “美丽校园”的目标。四、标准化呈常态:固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2021年9月以来,后勤服务总

7、公司守初心担使命,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一流”,召开职工座谈会、师生代表恳谈会,检视服务短板,列出问题清单,并逐一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和标准。同时,总公司将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固化为一系列制度,从11月份开始进行常态化管理。目前,总公司物业服务中心正积极巩固并完善标准化建设成果,为全面建成“五个校园”目标不懈努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篇3:案例分析:物业企业资质、收费等级、服务标准三者的关系案例分析:物业企业资质、收费等级、服务标准三者的关系案例:家住东郊的王女士对于自己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一直存在异议,她看到小区收费处物业

8、企业公示的物业资质等级为三级,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竟然是一级,十分不理解,认为三级资质为什么能收一级的费用,随即向主管部门投诉物业企业乱收费。分析: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与物业服务收费等级并无直接关系。企业资质代表着企业的规模,以及承接项目的能力;物业服务收费等级与服务标准的等级直接挂钩,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时,收取相应的费用。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是什么?答: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

9、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共用设施设备: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业主楼层间的供、排水总管、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以内的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门户以内,业主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和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以及水、电、气户表等设备。2、物业维修责任:-物业保修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

10、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支出。3、物业服务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哪些服务:(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二)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四)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五)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保障道路畅通;(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业主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责任。4、新建住

11、宅建筑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方可交付使用?(一)生活用水纳入公共供水管网,并供水到户;(二)用电纳入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三)雨水、污水排放纳入雨水、污水排放系统;(四)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热计量装置;(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六)住宅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直接相连;(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的车库(位)、公共服务设施、公用消防设施的

12、建设,具备必要的绿化用地和设施;(八)分期建设的住宅区,其相关配套设施应当满足交付使用部分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对住宅区进行验收,并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5、本市实行物业服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一)发生火灾、爆炸或者自然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危及建筑物安全;(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安全隐患,且在8小时以内难以排除,严重危及业主、使用人及建筑物

13、安全;(三)物业服务人员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四)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件;(六)其他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事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6、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哪些资料和财物?(一)业主共有的结余资金;(二)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资料;(三)物业服务用房;(四)维修、保养物业形成的技术资料;(

14、五)物业管理期间配置的属业主共有的固定设施设备;(六)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和财物。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损坏、隐匿、销毁物业资料和财物。7、物业服务活动发生纠纷怎么办?答: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8、物业服务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房屋外貌或者在外墙体开设、扩大门窗;(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四)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五)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六)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七)乱倒垃圾、乱堆杂物;(八)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九)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十一)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十二)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优质文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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