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

上传人:m**** 文档编号:561315671 上传时间:2024-02-27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52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承包商安全管理手册Contractor management manualContractor safety management manual21目录1 总则32 基本要求及规定43 资料提供44 开工准备阶段的工程管理要求55 现场临水、临电的管理66 施工阶段的工程管理要求76.1 材料进场报验和工程样板管理76.2 隐蔽工程验收86.3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96.4 隐患整改控制96.5 测量收方106.6 机械台班控制106.7 工程作业面交接116.8 工程签证审批116.9 现场奖罚制度146.10 费用索赔程序146.11 甲供材料控制156.12 工

2、程进度计划166.13 工程变更控制166.14 工程管理会议176.15 工程进度款支付176.16 水电设备安装调试196.17 工程分包206.18 停工、复工206.19 成品保护216.20 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217 工程竣工的管理要求227.1 完工审批227.2 竣工图审批227.3 工程竣工验收237.4 竣工结算248 文件归档249 附言241. 总 则1.1 为更好地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各承包商,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明确工程施工各方责任及办事流程,编制本手册。1.2 本手册适用于华强文化科技集团所有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

3、守本手册规定的内容。1.3 本手册的内容可能涉及承包商的利益,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以免造成损失。1.4 现场管理模式1.4.1 工程发包管理采用平行承发包模式,所有工程项目均由甲方合约中心发包,其他部门和工程师无权发包工程,承包商需在取得合约中心工程发包信息表或中标通知书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1.4.2 工程现场甲方委托监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承包商必须同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管理。1.4.3 承包商必须同步自行完善工程资料,单体土建单位必须履行工程资料及验收的总包职责,配合甲方分包单位的资料归档和工程验收。1.5 甲方现场组织构架及管理人员项目建设管理中

4、心现场管理部工程采购部工程部测量部综合部 集团甲方管理人员项目总监:电话:综合部负责人:电话:资料室负责人:电话:测量部负责人:电话:工程部负责人:电话:土建部负责人:电话:水电部负责人:电话:装饰部负责人:电话:园建部负责人:电话:园林部负责人:电话:现场管理部负责人:电话:设备部负责人:电话:采购部负责人:电话:仓库负责人:电话:现场管理人员可能调整,甲方将及时通知各承包商。2. 基本要求及规定2.1 承包商必须配备足够专业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承包商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离开,否则视情况给予罚款处理。2.2 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中的设计说明以及相

5、关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2.3 按照本项目工作制度规定,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文件均应有现场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并按有关规定加盖印章,否则可以视为无效。2.4 甲方的收发文件工作一律由资料室担任,也要求各承包商落实收发文件专职部门及人员,并各自履行签收手续。3. 资料提供各承包商进场时需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 本工程项目经理及其他专职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4. 特种作业人员(如测量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司机、机械操作工等)上岗证;

6、5. 承包商及有关承包商材料试验室的资质证书;6. 施工机械年审合格证。4. 开工准备阶段的工程管理要求4.1 承包商凭综合部签发的工程发包信息表或中标通知书到甲方资料室领取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必须加盖项目资料章及经工程部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图纸发放时必须登记,承包商签收。无工程发包信息表或中标通知书资料室不予下发任何形式的图纸(包括电子版)给承包商。招标用图纸及其他非资料室下发的图纸不得作为施工图纸。4.2 承包商应在议定的时间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并应先将图纸会审意见整理成书面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负责汇总并督促设计单位书面答复。4.3 承包商在开工前应要求甲方工程部针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

7、底,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作为施工及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应根据甲方填写的技术交底记录表向施工班组编制更为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无交底记录的工程不予验收。4.4 开工前承包商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甲方及监理单位将在开工前组织审批。各承包商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若发生重大调整,应及时重新报批。需要涉及费用的专项施工方案如基础大开挖、基坑支护等方案施工单位应在上报施工方案时同时附上该方案的估算费用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成后应及时填写施工方案实施确认表,经监理、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4.5 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承包商

8、应立即进场施工,所有项目开工必须签批开工纪要,并完全同意甲方的工期安排。开工纪要由甲方工程部审批和确定工期要求,开工纪要必须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确认并加盖合同公章。鉴于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亦可先提交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纪要。开工纪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资料,无开工纪要的项目不予验收和结算。4.6 开工前承包商应会同甲方及相关工程承包商,对测量控制点、施工场地、工作面进行复测和书面移交。移交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和负责。4.7 开工前承包商应向甲方提交现场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做到项目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完整、岗位责任明确、资格证书齐全,并得到

9、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确认。4.8 承包商应配备本工程项目所需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施工标准图集。4.9 承包商应完善有关计量仪器及装置的检测工作,并得到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确认。4.10 获得承包资格和准备开工流程:参加投标中心投标标约谈协议取得发包信息表资料室领取施工图纸工程部技术交底取得技术交底记录上报施工方案和施工样板签署开工纪要5. 现场临水、临电的管理5.1 用水、用电的申请5.1.1 各承包商在工程现场需要临时用水、用电时,由各承包商负责人向甲方现场管理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临时用水、用电需求申请表,交甲方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现场管理部审批。5.1.2 各承包商在临时用水、用电需求申请表

10、上必须注明用水量、用电负荷、临时用水、用电周期等。5.2 用水、用电的施工5.2.1 临时用水、用电申请审批完成,由甲方现场管理部安排、组织承包商进行安装,并在现场监督、指导。5.2.2 各承包商必须自行准备检验合格的水、电计量仪表(水表、电表)及相应合格的互感器、配电箱、开关、管材、线材等,所有用水、用电均应经过计量仪表,并经由甲方现场管理部指定位置接入。5.2.3 临时用水、用电设施不得影响现场的正常施工。5.3 水、电的使用及监督检查5.3.1 各承包商用水、用电必须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私搭乱接,偷、漏水电。5.3.2 甲方现场管理部将对施工现场各承包商水、电

11、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立即责令承包商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予以相应处罚。5.4 水、电费的登记核算甲方现场管理部每月定期对各承包商水、电使用量进行抄表登记,将水、电量记录于临时用水、用电登记核算表中,核算出水、电费后通知各承包商签字确认,并将承包商签字确认后的临时用水、用电登记核算表交至甲方财务部,由财务部每月对各承包商水、电费进行结算。5.5 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的拆除各承包商临时用水、用电完毕,应通知甲方现场管理部,经现场管理部同意后方可拆除。现场管理部将在现场监督、指导,确保用水、用电设施安全拆除,并登记最终用水、用电量,按上述方式对承包商水、电

12、费进行最终结算。6. 施工阶段的工程管理要求6.1 材料进场报验和工程样板管理6.1.1 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前,承包商应事先向甲方及监理申报样品,必要时承包商还应提供供应商的有关资质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企业业绩和信誉等),同时根据供货情况,对其加工生产过程进行考察或检查和抽验(承包商有义务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行这一类的检查和抽验),最后经甲方工程部、综合部及监理工程师确认、批准,出具样板(品)确认单后,承包商方可订货。消防专用材料及构配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批准。无样板(品)确认单的材料、构配件不予验收。6.1.2 工程材料、构配件进场后,承包商须报甲方综合部及监理单位

13、进行验收,并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经质量工程师审核(查验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等有关质量文件),甲方综合部及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关规范及样板(品)确认单验收批准后方可使用。按规定需要送检的原材料应见证取样、送检,并将试验报告连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核准证书”等一并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验收时,甲方综合部对材料、构配件进行留样。6.1.3 进场验收不合格或见证送检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均不得用于工程项目,同时必须在甲方综合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就地封存,全部退出现场,并办理书面退场手续。6.1.4 承包商应将进场的

14、工程材料、构配件按不同的品种和规格分区进行适当堆放,并对其进行相应的登记编号及做出明显的标识。若堆放条件不能满足并保证其工程质量的要求时,甲方现场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商进行改善。6.1.5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样板制度,承包商必须先施工样板,特别是装饰及园建景观工程。样板必须明确施工工序和工艺要求,报甲方工程部、综合部及监理单位确认,确认后签署样板(品)确认单,作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依据。样板(品)确认单签批后承包商方可大面积施工,无样板(品)确认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予验收。6.1.6 样板(品)确认流程:取得技术交底记录样板施工或样品送样取得样板(品)确认单开始施工和批量进货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6.2 隐蔽工程验收6.2.1 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工程均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未经甲方及监理验收的隐蔽工程,甲方有权作为不合格工程处理。6.2.2 承包商必须完成内部交接并检查合格后,及时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甲方综合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甲方综合部和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规范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承包商必须取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和结算的依据,未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6.2.3 若已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甲方综合部和监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电气技术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