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出资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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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出资制度关于股东的出资分析1、股东的出资绝对不能是劳务。这也是公司股东与合伙企业投资人出资方式上最为关键、显著的区别。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其劳务作为出资的。2、注意区分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与注册资本。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是法律、行政法规强行规定的、必须达到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否则就不能导致公司的成立;注册资本则往往会高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但绝不会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并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资本。例如。甲乙丙丁四人打算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并且经工商局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该有限公司宣告成立了。此时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_万元,远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_万元人民币。3、注意区分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实缴资本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就需要实际缴纳到位的资本,这也是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的内容之一;认缴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注册资本总额,由各股东认缴后,可以分期、分批缴纳到位的资本。比如,公司法规定,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_,其余可以在公司成立后_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_年内缴足。4、注意区分股东出资不足、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责任。出资不足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的,除应

3、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发起人出资不足,则其他发起人还应与该发起人一起连带承担上述责任。出资不实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发起人)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出资制度(二)第一条公司与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第二条出资双方为甲方:_公司法定代表:_职务:_法定地址:_乙方:_法定代表:_职务:_法定地址:_第三条甲乙

4、双方根据_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市设立_公司,地址:_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_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第五条公司的宗旨。_。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注册资金_元。甲方以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乙方投资_万元,占投资总额_,其中现金_万元,设备_万元;协议签订后_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5、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九条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甲方。_。乙方。_。第十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乙方委派_名。董事长由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第十二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

6、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_验证。第十七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第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

7、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第二十四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若国家处于_,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第十一章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第二十六条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

8、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第二十七条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_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三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公司的出资制度(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合同编号:_甲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乙方:_法定住址: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

9、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收购(以下简称“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出资及管理公司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公司概况双方共同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为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收购的股权所占出资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三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出资为形式,其中:甲方:收购的

10、股权为元,以方式收购,占注册资本的;乙方:收购的股权为元,以方式收购,占注册资本的;全体股东收购的股份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百。第四条出资评估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变更备案时向公司备案机关提交有关证明。第五条出资证明公司变更备案后后,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向其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1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六条出资的转让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

12、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公司变更备案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备案机关申请公司变更备案。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第八条新公司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会。2、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总经理即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3、公

13、司监事会由_名监事组成,由乙方委派。第九条各出资人的权利1、随时了解公司的变更备案工作进展情况。2、签署公司变更备案过程中的法律文件。3、审核变更备案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4、在公司变更备案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第十条各出资人的义务1、及时提供公司变更备案所必需的文件材料。2、在公司变更备案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变更备案后,出资人不得抽逃出资。4、在公司变更备案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第十一条费用承担在公司变更备案后,同意将为变更备案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

14、司的费用支出,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第十二条财务、会计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财务主管兼会计_名,由甲方委派;另设出纳_名,由乙方委派。财务主管负责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报执行董事批准;并负责公司的整体财务、会计工作。出纳的工作内容由财务主管安排和管理。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执行董事审议通过。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8、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9、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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