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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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室须知1.本校阅览室面向学校师生员工开放,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图书只能代还,不能代借。2.遵守秩序,出入不拥挤,不霸位。 3.仪容端庄,举止文明,不得穿拖鞋、背心或赤膊入馆。 4.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进入书库、阅览室自觉将手机改为振动提示。 5.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馆内用餐。 6.爱护书刊、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得损坏。 7.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和使用各种充电设备。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8.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图书流通(外借、续借)规则一、外借制度:各借阅室实行藏、检、管、阅合一,全开架阅览模式。读者可自由

2、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书刊出馆,须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外借手续。各类型读者文献借阅权限一览表读者类型文献类型允借册数借阅天数续借天数续借次数本校教工 一般图书1090301中文期刊31571随书光盘101000学生一般图书530151中文期刊31571随书光盘5500二、图书续借规定1.图书过期不能续借。2.续借是自图书应还时间当日计算续借时间,请读者在所借图书即将到期前办理续借。三、所有借书、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阅览室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一、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交纳逾期使用费手续止。每册图书每超期一天交纳借阅图书滞还费0.

3、1元。二、逾期天数的计算1.还书日期在学期内的,一律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计算;2.还书日期在寒暑假内的,开学一周(7天)内还清者不作逾期处理,超过7天未还者按逾期处理,罚款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连续计算;3.书刊遗失,从应还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时间;4.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或生病,未能按时归还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口头说明无效,且必须在返校一周内办理还书。5.读者外出进行短期进修,需要用本馆图书,需要在外出前到阅览室办理长期借用手续,必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持书外出。阅览室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为了培养读者爱护阅览室文献资料的美德,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限制少数读者随意丢失或损坏书刊

4、,特制定本规定。 一、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赔书 1图书丢失,可买同一版本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图书赔偿,同时交纳2元/册的图书加工费或5元/册的期刊合订本装订费。 2所赔图书不得为盗版图书,不得出版损毁、污染等状况。 (二)赔款 图书丢失且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则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赔款:收费(赔偿)标准说 明书价2040倍解放前文献,最低20元书价1020倍解放后至1984年文献(含1984年),最低20元书价510倍1985年至1994年文献(含1994年),最低20元书价25倍 1995年以后文献,复本1本的文献,最低100元。书刊现价1050倍遗失珍本、善本、线装书说明:1书

5、刊赔偿的具体倍数依馆藏复本多少计算;2遗失多卷书、丛书、连续出版物按全套全年总价值计算后依照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合订本另收装订费5元;3凡赠送或交换等未标价的书刊资料,先由采访部门进行估价,再按上表所规定栏目倍数赔偿。二、损坏书刊的处理办法 损坏书刊指在图书资料上批字、改字、圈点、划线、污渍等。损坏书刊经修复可继续使用的,由损坏者负责修理费210元;损坏书刊无法修复(含窃换内容)的,由最后一位借阅者负责,按遗失书刊处理办法赔偿;1. 污损的书刊,不影响其流通使用者,按1元/页处罚;2. 污损的书刊,无法继续流通使用者,按遗失书刊处理;3. 丢失或损坏书刊条形码,须支

6、付1元/条加工费;4. 本馆有权责令损坏书刊者作书面检讨,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作进一步处理。三、遗失、损坏光盘的处理办法1. 若丢失或损坏光盘,读者应赔偿光盘工本及刻录费10元。2. 若不能刻录和复制的则加倍赔偿。四、偷窃书刊的处理办法 凡未办手续擅自拿书刊、资料离开规定的借阅室、阅览室和库室等区域,或撕剪书刊资料部分内容等,以偷窃书刊论处。偷窃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再按原价1520倍,甚至20倍以上罚款。必要时公之于众。情节严重者还报校保卫部门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人员,以罚金的一半予以奖励,并为之保密。阅览室阅览规定1.读者凭借书证入室,并领取代书牌。 2.请使用代书牌选书,书刊阅后

7、归回原位,保持图书排列有序。 3.图书须经办妥外借手续方可带出阅览室,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书刊阅览室的图书、工具书、报纸合订本概不外借。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5.严禁违规占位,占位者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6.离室无代书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7.图书借出时,读者应当面查看图书,如有无损、撕割、缺页等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以标明,以明责任。否则还书时,如发现以上情况者,按我馆有关赔偿规定处理。8.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将所借图书归还,方能离校。学生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归还方能离校。现刊阅览室阅览规定1.现刊阅览室对全院师生开放,读者可凭借书证(借书阅览共用)

8、入室阅览。2.现刊阅览室只供读者入室阅览杂志和报纸,不能携带书包和课本等入室学习。现刊阅览室报刊不外借,如需复印,应对值班工作人员说明,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持报刊离馆复印。严禁撕页,一经发现,处于报刊原价20倍罚款,并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3.读者入室时先将借书证工作人员,并领取一块阅览牌。请自觉正确使用阅览牌,每次只能从架上取期刊一本,看完后须将其放回原位。离开时将阅览牌交回工作人员取回借书证。4.爱护报刊,不得在报刊上写画、作记号等,未经许可,不得拆开报夹阅览报纸。严禁携带本室报刊出室,一经发现作窃书处理。5.严禁撕毁、撕剪报刊报刊,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要保持室内的安静和卫生,严禁吸烟、吃喝东西、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喧哗。7.禁止在室内打电话,手机请调至振动。请爱护室内设备,勿随意搬动室内桌椅等设施。8.禁止携带书包入室阅览,按规定放置在指定地方。请勿放置贵重物品。9.衣着整洁,禁穿背心、拖鞋等入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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