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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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热门 3 篇)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许,在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 段,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与停在路右外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及车 边装卸的工人发生碰撞,造成2 人死亡、7 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 运输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令第 493 号)的规定 和县政府的批示,本起事故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 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 查取证、综合分

2、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许金狮,公 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花岗岩开采、石仔加工;主要负责按照xx有限公司提供的供 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7月,法人代表:何龙,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500

3、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 品添加剂、饮料稳定剂、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米及色母粒 批发及零售;生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用的砂、土、石料,建材(不含 化学危险品)批发及零售;铁路道砟加工及销售,主要负责按照泉铁路宁 泉段九标段项目部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庄细清,登记住所 福建省蒲城县莲塘镇莲塘村,车辆型号:欧曼牌BJ5253VLCJB,核定载质 量12455KG,实载27320KG,超载,外轮尺寸8470x2495x3400mm,该车初 次登记时间:20xx年4月24日,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

4、日,车辆 使用性质为货运,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南字350722002886 号,有效期至 20xx 年 9 月 12 日。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投保于中国人寿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中心支公司,商业险投保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实际管理人为庄细恋。20xx年之前, 该车挂靠泉州市良伟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有办理渣土验收工号牌,20xx 年开始未挂靠车队,未办理泉工号牌。事故时,该车为满载状态。2.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王宗燕,登记住 所:湖北省广水市骆店乡远景村陈家湾1 4 号,车辆型号:长城牌 CC1032PA62A,核定载人

5、数:5人,核定载质量480KG,检验有效期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三)驾驶员基本情况1. 兰世武,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驾驶员,男,1977 年 2 月 4 日出 生,贵州省桐梓县人,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为 20xx 年 1 月 16 日,有效期 20xx 年 1 月 16 日至 20xx 年 1 月 16 日,具有 货运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经查,兰世武由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车 主庄细清于20xx年10月聘用。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故发生 时兰世武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尿液毒性检测为阴性。2.

6、 蔺祖江,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男,1979年2月10 日出生,陕西省白河县人,持有准驾车型为 C1 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 20xx年3月27日,有效期:20xx年3月27日至20xx年3月27日,经 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事故发生时蔺祖江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四)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情况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证明,事故时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制动性能、转向性能良好,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事故临发时的行驶速度为 59km/h。(五)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事发地点位于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的 干燥

7、平直水泥路面,双向四条机动车道,南往泉州,北往惠安,路面中心 设置花圃隔离,花圃中设有920cm宽的缺口,花圃两侧分别为快速车道, 宽380CM,慢速车道385CM。事发路段有一桥,桥面处加宽,加宽宽度为 410CM。事发地往北处设有限速60km的限速标志,路口路面处设置为振荡 减速标线,路口处设置有叉路口标志,事发时为晴天,路面视线良好。根 据福建省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与督查标准(修订试行版)中有关 “危险路段”的认定条件,该路段目前未被列入为危险路段,近3 年来, 除本事故外,事发路段未发生其他死亡交通事故。(六)肇事车辆承接道路运输情况事故发生时,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承接的运输

8、任务为向兴泉铁路 跨沈海高速特大桥宁泉段9标项目部3号搅拌站运送石仔,石仔取自xx 有限公司,运输路线为:XX有限公司行经惠黄路,至惠黄公路黄塘高速 路口红绿灯左转直行至惠安县城西大道,最后到达兴泉铁路跨沈海高速特 大桥宁泉段9 标项目部3 号搅拌站。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兰世武驾驶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运 载石子沿城西大道惠安往泉州方向行驶与快速上,行驶至惠安县黄塘镇亭 林村路口路段,遇情况向右侧避让过程中,碰撞停于路右外由蔺祖江驾驶 鄂 SS2K29 号轻型普通货车左后部及车边装卸的工人,鄂 SS2K29 号轻型普 通货车被撞后18

9、0度侧翻于路面,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撞断路右桥栏 杆冲出桥面,造成路边工人周晋运、王宗庭死亡,其他工人姚庆录、熊世 成、汤田邦、姚忠伟、王德安、高志记受伤及上述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惠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 管领导立即带领公安、交通、卫健、应急、交警等相关部门和黄塘镇人民 政府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启动应急救援机制,成立“ 927 ”交通 事故处置工作组,指挥开展施救工作。随后,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陆续来惠指导现场抢救和处置工作。目前,死者善后 工作已完成。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本起事故共造成 2 人死

10、亡、7 人受伤。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兰世武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经没有交 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路面施划有减速振荡标线的交叉路 口,未减速慢行,未能全面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变化,遇险采取措施不 当。(二)间接原因建设有限公司将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边装卸工具和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长期由未办理线路牌的渣土车运输碎石, 且渣土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运输车辆长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4.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资源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

11、对持证矿 山渣土车源头管理。5. 惠安县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渣土办)未落实 渣土车安全综合管理职责,未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 大量未办理路线牌的渣土车长期在我县辖区内从事运输。6.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紫山交警中队(以下简称紫山交警中队 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未结合辖区实际 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对肇事驾驶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兰世武,男,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驾

12、驶员,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 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且路面划有减速振荡标线的交叉路 口,未减速慢行,未能全面观察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变化,遇险采取措施不 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经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对事故的相关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 庄细清,男,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车主,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收益权。经查,庄细清对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日常管理不到位,该车 长期未办理线路牌、运输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 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 庄惠恋,女,拥有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的收益权。经查,庄惠 恋

13、对闽 H68689 号重型自卸车日常管理不到位,该车长期未办理线路牌且 运输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 安县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对事故的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建设有限公司将工棚建在城西大道旁,工人在路边装卸工具和材料,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 长期由未办理线路牌的渣土车运输碎石,且渣土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有限公

14、司作为XX建设有限公司碎石供应商,负责碎石供料、运输及 装卸,安全管理不到位,碎石运输车辆长期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对事故 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予以处理。(三)对事故的相关监管单位及人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 县资源局安全监管不到位,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 运输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持证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对事故的发 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资源局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讨。2. 县渣土办未落实渣土车安全综合管理职责,未按照关于加强建筑 废土沙石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惠渣土办 20XX39 号 要求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大

15、量未办 理路线牌的渣土车长期在我县辖区内从事运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 任。建议县渣土办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讨。3. 紫山交警中队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 力,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路面勤务巡查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 责任。建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紫山交警中队通报批评。4. 林泽辉,男,时任县资源局地矿股负责人。经查,林泽辉对xx有 限公司渣土车源头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县纪 委监委驻县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对其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5. 张森民,男,时任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渣土组负责人。经查, 张森民负责县渣土办日常工作,县渣土办移交后未及时组织对各

16、职能部门履行渣土车安全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 议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对其通报批评。6陈志强,男,党员,20xx年2月任紫山交警中队指导员,20xx年 4月主持紫山交警中队全面工作。经查,陈志强未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安排 路面勤务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渣土车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事故的发生 负有一定责任。建议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通报批评。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加强对铁路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 单位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惠安 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非煤矿山渣土车源头管理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 碎石运输车辆的管理。(二)加大渣土车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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