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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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司考刑法:常见罪既遂。常见罪既遂是司法考试刑法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常见罪既遂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精彩链接:司考刑法:排除犯罪性行为司考刑法:“明知”的认定司考刑法名师讲义:因果关系司考刑法:犯罪(客观)本质社会危害性 既遂概念: 实质:对法益造成“已然”侵害(实害或危险)。 形式:行为完整实现了正条构成要件内容,达到适用正条法定刑处罚的标准程度。 通说:结果说。故意杀人罪以死亡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标准;盗窃罪、抢劫罪、侵夺罪、侵占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都以取得、控制他人财物的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既遂标准。 常见罪既遂如下: 1.故

2、意杀人罪:被害人死亡 例:甲准备使乙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绞死,但未待甲实施绞杀行为时,乙由于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 2.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结果 例:甲本想砍掉乙的一条腿,一刀下去见乙大腿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乙送到医院。经治疗保住了腿,但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不成立犯罪中止。 3.盗窃罪的既遂:对财物“取得了占有”(控制说)为既遂,同时被害人对财物失去控制。 (1)在严密管理控制场所盗窃大件物品,在他人居所、院落盗窃,出控制区域为既遂。 例:甲从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中盗窃油气,数额巨大尚未运离现场的,盗窃罪未遂。(司法解释) 【例题单选题】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

3、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将装有现金3万元的皮

4、箱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B项和D项。其次关于丙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皮箱(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2)小件物品,控制或隐匿为既遂,不以出控制区域为必要。即使还处在被害人支配的空间也是既遂。A.在商店里将体积较小的货物藏于怀中的;B.将他人家中原置于明处的首饰,以他日取得的意思藏于墙缝的。 (3)将窃取并已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毁弃的。法律

5、 敎育 网(4)携赃物逃走时被原占有者或者警察发现、追踪而在极短时间内将窃取财物归还的,盗窃既遂。 4.抢劫罪:从被害人处强取财物为既遂。 5.抢夺罪:控制财物为既遂。 例: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甲的行为是抢夺罪未遂、既遂还是中止?(2008年) 答:抢夺罪既遂。 6.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被害人作出错误的财产处分,犯罪人获得财物。被害人的损失和犯罪人的取得有因果关系。 例: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

6、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2004年) 答:甲诈骗罪未遂。该结果不是(诈骗犯罪)实行行为之结果,缺乏因果关系。 7.诬告陷害罪:虚假告发行为完成,不以实际达到使他人受刑事处罚的目的为必要。 8.绑架罪:已经扣押人质,不以开始勒索赎金或获取赎金为必要。 9.拐卖妇女儿童罪: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完成即成立犯罪,不以实际卖出或获利为必要。 10.受贿罪:“取得说”,实际占有行贿人给付的财物,或者实际领受财产性利益时为既遂,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职务行为廉洁性不可收买性)。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行贿五万元,

7、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既遂标准。用假币行贿的,对“行贿人”不能以行贿罪论,因为假币不具有使用价值,而“行贿人”完全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对“行贿人”以使用假币罪论处。A项错误。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8、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财物”为假币的,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C项正确。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违禁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而刑法并没有规定盗窃假币罪这一罪名,故盗窃假币的,可以构成盗窃罪。B项说法错误,D项正确。 收受银行卡的,不论是否取出或消费卡内存款数额为既遂;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既遂。 向他人提出勒索的要求后,对方告发的,或者在实际取得贿赂物前案发的,对职务公正性的信赖感虽未遭受现实侵害,但受到了威胁,但由于并未由此取得贿赂物,是受贿未遂。行贿人取得不法利益后反悔未履约的;对方设置圈套的。 收受假烟、假酒、拼装摩托车等伪劣产品

9、的,具有主观价值,“取得”了财物,为受贿既遂。 11.放火罪:“独立燃烧说”。 12.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足以”,指具体现实的危险。 例:甲把一块石头放在铁轨上,意图颠覆火车,被巡道工发现及时清除,没有造成事故。经技术鉴定,如火车碰到这块石头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证明足以使交通工具颠覆、毁坏的具体危险出现了,成立该罪危险犯既遂。假如经鉴定即使火车碰到这块石头也不可能发生事故,意味具体危险没出现,成立危险犯未遂。 注意: (1)既遂以犯罪成立为前提。如果盗窃因数额不够较大不成立,无所谓既遂。 (2)法益受损和法定结果发生之间,并非完全对应 例1:甲对乙开枪

10、,击中乙的大腿部位,乙流血不止,但并未死亡。乙的法益受到侵害或者威胁,但是,甲仍然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例2:A进入B的家里,试图盗窃(而非毁坏)B价值连城的古董,但在搬动该古董时,因为疏忽,致使古董被摔成碎片,A赶紧逃离现场。A的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但不能说A构成盗窃罪既遂。由于我国刑法并不处罚过失毁坏财物罪,A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未遂。 (3)结果加重犯与未遂,甲为劫乙财而预谋杀死乙当场取财,劫财得手未造成乙死伤,造成乙死亡未得财,这两种情形都可适用未遂。甲造成乙女重伤却奸淫未得逞,基本犯未遂;甲意欲强奸乙女并造成乙女重伤,奸淫得逞却未造成重伤,基本犯既遂加重犯未遂。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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