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林区考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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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直林区2011年度工作考核细则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省直林区2011年度工作,根据省林业厅安排,围绕落实2011年目标任务,特制定本细则。本年度考核内容分八大项,实行1000分制。其中:森林资源保护200分,营造林工程200分,产业发展80分,财务管理200分,基础设施建设120分,危旧房改造60分,年度森林文化建设60 分,和谐稳定80分。如有缺项,进行折算处理。 一、资源管理(200分) (一)森林资源保护(150分)。 1.检查内容。检查森林资源管护效果、森林案件查处和森林防火。2.检查方法。以天保工程森林管护2010年度省级检查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结合对抽中的林场进行线路踏查,

2、查看是否有偷砍、私挖(树木)、乱采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认定管护效果。森林案件查处和森林防火依据省森林公安局相关检查结果进行认定。3.计分办法。 森林资源管护效果110分。2010年度天保管护省级检查结果90分,第一名得满分,依次递减2分。踏查未发现有偷砍、私挖(树木)、乱采或丢弃采挖苗木现象的得20分(有地径大于14厘米2011年新伐桩3根及以上的,视为偷砍);否则不得分。 森林案件查处20分,依据省森林公安局相关检查结果排名计分。第一名得满分,依次递减0.5分。 森林防火20分,依据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检查结果排名计分。第一名得满分,依次递减0.5分。 (二) 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运行情况(

3、20分)。1.检查内容。检查林局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运行情况。2.检查方法。主要核实林局资源监管队伍、制度文件、定期监督报告与管护资金兑现及管护效果挂钩情况。3.计分办法。(1)建立了局领导分片、包场制度,并按制度运行得5分;否则,不得分。(2)所抽中林场的派出所森林公安人员包站、包点具体分工明确得5分;否则,不得分。(3)林局有资源监督队伍,且定期公布监督报告,管护资金兑现与督查管护效果挂钩得10分;否则,不得分。(三)森林管护站运行和一线管护人员管理情况(30分)。1.检查内容。检查管护站运行和护林员的管理。2.检查方法。在抽取的林场中,每场随机抽查至少1个管护站,现场查验管护站运行情况(取暖

4、、用水、用电),管护员上岗出勤、值班记录登记、巡山记录记载情况。3.计分办法。(1)按要求统一了管护站站牌和名称,管护站水、电、暖三通,站上卫生整洁(窗明几净、物品放置有序)、制度完备(重点是值班制度、工作制度)、设施良好(办公有桌椅、宿舍有电视、食堂能开灶、防火有器材)得15分;有一项不合格扣1.5分。(2)管护员巡山记录完整(以10月份是否符合林局规定巡山天数为准)、齐全(12个月)得15分,有一项不合格扣5分。二、营造林工程(200分)(四) 2010年度营造林任务完成及质量情况(70分)。1.检查内容。检查省厅下达的2010年度天保封山育林、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

5、治理、世行五期等项目任务完成及工程质量情况。2.检查方法。根据各有关重点工程办公室对2010年度造林项目的省级检查验收结果,加权求算面积核实率和核实合格率。3.计分办法。(1)2010年度各营造林项目面积核实率为100%(及以上)的,得30分;面积核实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3分。(2)2010年度各营造林项目核实合格率为100%得40分;核实合格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4分。(五) 2011年度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70分)。1.检查内容。2011年度省厅下达的天保工程、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补贴制造林、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干果科技示范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2.检查方法。根据省

6、直林区2011年度林业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督查结果认定。3.计分办法。(1)按要求上报月报得10分,有一次未报扣2分。(2)各项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及以上)得60分,完成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3分。(六)2010年中幼龄林抚育完成情况(60分)。1.检查内容。检查2010年度中幼龄林抚育项目完成及质量情况。2.检查方法。根据林局2010年度中幼龄林抚育项目计划分配文件及检查验收资料,抽取23个林场,实地进行检查;同时结合厅植造处组织的检查结果计算得分。3.计分办法。(1)林场有经过省厅批复的作业设计、采伐证得5分;否则,不得分。(2)建立有完善的采伐、运输、经营管理台帐得5分;台帐不完善或没有

7、台帐的,不得分。(3)林局、林场进行了技术培训,签订了生产责任书得5分;否则,不得分。(4)实行凭证运输得5分;否则,不得分。(5)林局对生产作业全过程进行了监督,生产结束后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且合格率在98%以上得10分;否则,不得分。 (6)厅植造处组织的检查结果第一名得30分,依次递减1分。 三、产业发展(80分)(七)产业项目效益情况(80分)。1.检查内容。检查2011年林局产业项目效益情况。2.检查方法。根据林局财务报表数据直接计算。3.计分办法。(1) 2011年度林局产业项目人均营业利润9个林局比较40分。查阅2011年度林局财务决算,计算9个林局当年人均产业营业利润。依据9个

8、林局人均产业营业利润,第一名得40分,第九名得32分,其他名次得分按人均产业营业利润比例求算。(2) 9个林局2011年人均产业营业利润与2010年人均产业营业利润比较40分。2011年人均产业营业利润与2010年人均产业营业利润比较,增幅最大的林局得40分,依次递减1分,比上年下降或持平的本项不得分。四、财务管理(200分)(八)财务管理情况(200分)。主要检查林局财务管理情况。1.检查内容。检查林局及林场现金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会计基础工作。 2.检查方法。检查3-5个林场,查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 3. 计分办法。 现金管理(20分)。抽取

9、的林场现金管理规范得满分;有超限使用或变相超限使用的,每发现一笔扣0.5分;账实不符的,扣2分;白条抵库的,扣2分。 计划管理(30分)。当年计划全部落实到基层单位得满分。未在当年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全部下达实施单位的,扣3分;计划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省厅计划不一致的,扣3分;未在当年将财政资金预算指标全部分解下达基层单位的,扣3分;下达项目、内容与省厅计划不一致的,扣3分。 资金管理(40分)。年末国家财政资金(转制补贴、天保财政经费、公益林补偿基金)累计结余超过全年该3项资金总额20%及以上的,扣5分。在抽查的林场,串用、挪用、违规出借、以拨代支等问题,每发现一笔扣5分;201

10、0年个人大额(1万元)借款挂账截止检查日未归还的,发现1笔扣0.5分。 固定资产管理(40分)。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或台账的,扣3分;账卡不一致的,扣3分;购置、处置、出租、转让程序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笔扣3分;年终未对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的,扣3分。 项目管理(30分)。项目的申报、施工合同、验收报告未实行业务和财务联签的,每发现一笔扣2分;结算报账分项金额与作业设计分项金额出入过大(超过30%)的,每发现一笔扣3分;项目完工资产已使用,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与财产交付的,每发现一笔扣3分。 成本核算(20分)。抽取单位中,成本核算规范得满分。发现有苗木成本核算没有

11、落实到树种和育苗方式的(裸根、营养袋等方式),扣3分;苗木销售成本结转不规范的,扣3分。 会计基础工作(20分)。抽取单位中,原始凭证不完善,每发现一笔扣0.5分;会计科目使用每错一个扣0.5分。五、 基础设施建设(120分)(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100分)1.检查内容。检查2010年度扶贫项目、森林管护站建设情况。2.检查方法。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对扶贫项目进行逐个检查核实;对森林管护站项目按计划任务的1/3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不少于2个(流动现场会观摩过的管护站本次不抽查)。对照实施方案进行核实。3计分办法。 扶贫项目和森林管护站建设完成情况(60分,各占30分)。两个项目分别计分。 每个项

12、目应得分=30/年度任务总数。已竣工得满分,在建的得一半分,未开工的不得分。林局实得分=(核实竣工个数每个项目应得分)+(在建工程个数1/2每个项目应得分)变更建设地点或扩大(缩小)建设规模超过10%各减半计分。林局得分=两个项目得分之和。 森林管护站建设质量及功能情况(40分)。 按照观摩会观摩结果,第一类得40分,第二类得35分,第三类得30分 。 (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20分)。1.检查内容。林局及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料。2.检查方法。查阅林局及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料。3.计分办法。项目标准文本、实施方案、招投(议)标书、施工图、施工合同、预算书、决算书、竣工验收报告、

13、总结文件等九项资料齐全完善得20分,缺一项扣2分。六、危旧房改造项目完成情况(60分)(十一)危旧房改造项目完成情况(50分)1.检查内容。检查20102011年度国家下达任务完成情况。2.检查方法。依据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和林局确定的改造方式进行检查核实,对不同的改造方式抽取任务数的5%进行检查。3.计分办法。 可研报告已批复,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开工建设情况40分。根据不同的改造方式确定开工标准。异地新建:完成地基的永久性打桩,建筑物露出地面为开工。原址重建:完成地基建设,建筑物露出地面为开工。翻修加固:翻修加固区域完成50%以上为开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等有购房合同、当地政府

14、出具的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开工。如只有一种改造方式40分,两种改造方式各20分,三种改造方式各13.3分,四种改造方式各10分。本项总得分为各改造方式得分之和。(十二)危旧房改造项目档案管理情况(10分)1.检查内容。主要检查是否一人一档。2.检查方法。查阅林局危旧房改造建设档案资料。3.计分办法。 根据建设任务完成建档得5分,否则,不得分。 档案内容与建设进度一致得5分,否则,不得分。七、年度森林文化建设(60分)(十三)年度森林文化建设情况(60分)1.检查内容。主要检查亮化工程、悬挂标识、内部刊物。2.检查方法。由检查组收集3个单位亮化工程照片;在抽中的林场和新建管护站检查悬挂标识情况;检查

15、组收集一套完整的内部刊物资料,交林管局统一评比。 3. 计分办法。 亮化工程(20分)。由林管局统一评比。第一名满分,依次递减1分。 悬挂标识(20分)。抽中的林场和新建管护站全部悬挂标识得满分;未完成的,以实际完成数与应完成数的比例计算得分; 内部刊物评比(20分)。由林管局统一进行评比。第一名得满分,依次递减1分。 八、和谐稳定(80分)(十四)在职职工上岗情况(40分)。1.检查内容。检查在职职工上岗情况。 2.检查方法。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职职工花名表,在抽查的林场中按照职工工资发放花名表,核实其上岗情况;按照抽中林场在职职工上岗比例情况,推算全局职工上岗比例及人数。(如有借用及内部退养情况,履行手续完整的按上岗计算)3.计分办法。在职职工全部上岗得满分,每少1人扣1分。(十五)职工年收入情况(40分)。1.检查内容。检查在岗职工年收入情况和离退休人员年收入情况。 2.检查方法。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离退休和在岗职工花名,在抽查的林场核实全部在岗人员收入和离退休人员收入,由此推算全局职工收入情况。3.计分办法。离退休人员各种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得20分,没有全部发放到位不得分。在岗职工年收入平均水平达到档案工资标准及以上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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