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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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范本学生违纪处分规定_年_月_日_部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弘扬优良校风,坚持依法从严治校,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校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对违纪或犯有错误的学生,从教育的目的出发,坚持教育疏导为主,纪律约束为辅的原则,做到严肃、慎重、实事求是。第二章 分 则一、处分的等级第三条 违纪的学生,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处分记入学籍档案。第四条 学生违反纪律,学校视其所

2、犯错误的性质和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分。(一)学生违纪后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从轻处分1、主动承认错误,认错态度好,交代问题彻底,确有悔改表现者。2、主动配合学校处理违纪事件、减少影响者。3、有主动检举揭发他人不良行为者。(二)有下列行为之一,从重从严处分1、受处分期间再次违纪者。2、违纪后,态度恶劣、拒不认错者。二、违纪学生处分的类别第五条对旷课和夜不归宿学生的处分。(一)无故旷课达到10节、20节、30节、40节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并应书面说明旷课其间的活动内容(家长签字),旷课期间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加重处罚。无故旷课连续一周或累计达50节的作自动退学处理。(二)夜

3、不归宿,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午休缺寝者,给予警告处分。第六条 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分采用各种手段舞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第七条 对偷窃、勒索钱物学生的处分(一)偷窃财物、敲诈勒索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二)偷窃、敲诈勒索情节严重者,直接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八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一)对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对私藏、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或为他人提供管制刀具、棍棒的给予记过处分。(三)打群架一方两人(含两人)以上的组织者或者打架情节恶劣的参与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参与者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四)携带刀具、棍棒等器

4、物打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第九条 对赌博(含玩老虎机等)、吸烟、喝酒、聚众过生日学生的处分(一)对赌博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二)对吸烟、喝酒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三)在教室、寝室、餐馆、娱乐场所等聚众过生日者,给予过生日者记过处分,给予参与者警告处分。第十条 对破坏财物学生的处分破坏财物(含花草树木),除赔偿外,根据破坏财物的次数和情节给予处罚(一)故意破坏财物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二)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一条 对违反用水用电规定学生的处分违反用水用电规定者,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处罚。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使用电器者,给予记过

5、处分;引起火灾或发生伤害事故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十二条 对观看淫秽、色情或国家命令禁止的影视书刊的处分携带、观看淫秽、色情或国家命令禁止的影视书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三条 对男女单独活动的处分(一)对男女单独活动者,给予警告处分(二)对男女单独活动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第十四条 对进网吧、游戏厅、打桌球学生的处分对进网吧、游戏厅、打桌球者,给予记过处分。通宵上网,玩游戏,打桌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十五条 对侮辱人格,诋毁他人、学校、国家名誉的处分侮辱人格,诋毁他人、学校、国家名誉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十六条 对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含住校生日常行

6、为规范)的处分。违反日常行为规范扣分累计达10分的给予警告处分。每增加10分,处分上升一档次。第十七条 对不服从管理或对管理人员辱骂、报复的处分(一)不服从教职工、学生干部、三育人学生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二)顶撞、辱骂、骚扰、报复教职工、学生干部、三育人学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十八条 对离家出走学生的处分对离家出走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应书面说明出走期间的活动内容(家长签字)。离家出走连续三天将作自动退学处理。第十九条 对实施爬围墙等危及生命安全行为学生的处分对实施攀爬、跳跃围墙或其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第二十条 对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进入校园的处分。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迅工具进入校园者给予警告处分;上课、就寝时玩手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对通讯工具进行收缴并封存在政教处,高三毕业时领回。第二十一条 传播谣言、在网上发布不良信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三、处分的管理第二十二条 受处分期间及买零食、吃夜宵、聚众过生日者,不给予任何资助。第二十三条 处分的程序(一)班主任、年级副主任、蹲点年级的政教副主任三天内将违纪学生的违纪事实查清。违纪事实包括学生违纪事件经过、调查、旁证材料、班主任综合材料。(二)查清事实后,由学生填写学生违纪情况登记表,年级组根据本细则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

8、校。(三)处分公布之前,由年级副主任、班主任请家长来校通报学生违纪情况,会同家长与违纪学生谈话,并将处分决定通知违纪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四)学生处分的布告在班级宣读,校内张贴公布;情节严重的,晨会通报。第二十四条 政教处在做学生高考档案时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各种处分记录学籍。撤销处分的注明撤销处分时间。第二十五条 撤销处分的程序对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高三毕业离校前能深刻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者,按以下程序报批撤销处分:(一)本人写出思想表现总结,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二)班委会、班级组教师评议,班长、班主任写出鉴定,连同学生本人的思想表现总结、申请交年级政教副主任。(三)年级政教副主任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将有关材料上交政教处。(四)政教处批准,撤销处分。(五)给学生撤消处分,出公告,通知家长。对中途转学、在其他学校借读、自动退学、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予撤销处分,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一律不予毕业,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提供学籍。(六)毕业离校前未能撤销处分的,延期领取毕业证。第三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我校就读的所有学生。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学校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一律依本细则执行。页码 / 总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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