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搬迁扶贫项目青城社区挡土墙及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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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财政搬迁扶贫项目(青城社区挡土墙)及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青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中心小学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六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0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0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0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5第六章 图 纸-4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章 招标公告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搬迁扶贫项目(青城社区挡土墙)及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青

2、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中心小学附属用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2013年财政搬迁扶贫项目(青城社区挡土墙)及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青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中心小学附属用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编号:BFZC2016-BG-062.2项目概况:该项目地址位于大营镇,共由三个单项工程组成,分别为(青城社区)挡土墙、郝沟村(青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工程、郝沟村(青城社区)中心小学附属用房建设工程。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范围内的

3、全部工作内容。2.4项目工期:120日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3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3.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3.6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或进宝介绍信;3.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

4、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理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2015年09月至2016年01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3.9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

5、单位公章);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请报名人于2016年03月17日至2016年03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3日下午17:30时)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报名,报名时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否则不予受理。 4.2除报名资料外需单独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结束后

6、,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03月22日至2016年03月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不以电子版出售,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9 时00分;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

7、布。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69788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联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07172870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宝丰县大营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697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

8、07 13071728701电子邮件: 网 址: 1.1.4项目名称2013年财政搬迁扶贫项目(青城社区挡土墙)及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青城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及中心小学附属用房)工程1.1.5建设地点宝丰县大营镇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及自筹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1.3.2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

9、格: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报名时书面形式承诺);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2)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或进宝介绍信;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理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2015年09月至2016年01月投

10、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途径,且可随时查询,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5)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11、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题书面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问题给予答复。(如有)。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澄清、答疑、补遗书、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对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等内容中的问题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04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12、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的修改等。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3.1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二、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汇兑、网银(各投标人所提交的保证金需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三、收款单位: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2624 2927 7977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宝丰支行四、 中心投标保证金自动提取系统已经投入使用,投标单位(人)缴纳保证金时,在“支付凭证”用途栏、摘要栏及附言栏内填写项目

13、保证金编码:BG16058,保证金接收行将按项目编码自动提取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少交保证金时属无效缴纳,其他情况需经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时,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七、开标当天,投标人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原价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八、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的相关章节及附件和附表的格式要求等。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 份3.6.5装订要求胶装成册4.1.2封套上至少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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