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洲镇团结村夏家祠堂修缮工程招标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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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BGJ-2014-XZ036 桑洲镇团结村夏家祠堂修缮工程招标文件桑洲镇团结村夏家祠堂修缮工程NBGJ-2014-XZ036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海县桑洲镇团结村民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时 间:二一四年三月2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NBGJ-2014-XZ036 桑洲镇团结村夏家祠堂修缮工程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10 违约责任2111 中标承诺2

2、113 行贿犯罪查询2114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11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23第三章 评标办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51. 评标方法272. 评审标准273. 评标程序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部分 协 议 书30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32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32工程质量保修书40工程项目廉政合同42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59第八章 图纸6460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桑洲镇团结村夏家祠堂修缮工程 1.2工程概

3、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桑洲镇团结村。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98.83M2。招标测算价约:72.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 招标内容:土建等项目。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3月26日14:30 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2

4、.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

5、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4年4月2日9:30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桑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4年3月26 日15: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法规制度”)2、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4、银行帐号:390133001920

6、01955975、保证金金额:壹万肆仟元。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桑洲镇团结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宁海县桑洲镇团结村联系人:陈模瑶联系电话:13586666705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6522299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桑洲镇团结村民委员会地址:宁海县桑洲

7、镇团结村联系人:陈模瑶联系电话:13586666705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1.1.4项目名称桑洲镇团结村夏家祠堂修缮工程 1.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桑洲镇团结村1.1.6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98.83M21.1.7工程造价招标测算价:722321元。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土建等项目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4月(以开工报告为

8、准)1.3.3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报价要求上限664535元;下限635642元(均含本数)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

9、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4年3月27日16时30分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10、。111分包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4年3月28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4年4月1日17:00时前3.2.4工程报价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法规制度”)提交人民币壹万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

11、月31日16 时30分前实际到帐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银行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二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4

13、年4月2日09时30分00秒4.2.2投送地址开标地址宁海县桑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2.3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桑洲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3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以投标人代表确认为准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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