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基地(实体)联合帮教协议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置帮教基地(实体)联合帮教协议书.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置帮教基地(实体)联合帮教协议书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为进一步拓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认定办法(暂行)文件的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名称为“伍佑街道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基地办公室设立在甲方公司。 二、本协议所称的刑释解教人员是指:本街道范围内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且身体健康,思想表现良好,个人家庭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三、甲方的责任: 1、按照乙方需求每年提供工
2、作岗位,安排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2、对刑释解教人员不得歧视,与其他员工一样,同工同酬,保证刑释解教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3、对安置的刑释解教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在职人员的劳动保障,搞好安全生产的同时,配合乙方开展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4、每季度向伍佑街道司法所安帮办反馈被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对提出离开安置基地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在了解清楚其离岗原因后予以允许,并及时告知乙方。5、自觉接受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禁止弄虚
3、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实际,负责推荐有本市户籍,思想表现良好,个人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有迫切就业愿望,同时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到甲方就业,并如实提供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2、协助甲方管理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帮教工作措施,经常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教育帮教对象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3、协调落实省、市有关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补助经费,及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五、甲、乙双方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或需变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