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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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年授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一、*年授信工作指导原则*年授信工作,应紧跟稳健货币政策要求,坚持“有扶 有控、区别对待”原则,统筹做好信贷规模调控工作,提高 授信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服务 小微企业的原则,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南苏 区振兴发展,重点服务辖区内小微企业、地方支柱产业、市 政基础设施、绿色经济、涉农和社区居民。支持分支行在信 贷规模总量调控下,适当发展个人贷款,尤其紧跟国家消费 金融政策,逐步注重个人消费贷款的投放。坚持严守风险底 线的原则,严核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严防信用违约 风险和外部风险传染。坚持转型发展的原则,逐步转向支持 “专、优、

2、特、精”的中小微型企业,初步形成资本消耗低 风险收益高、资产质量优、业务特色强的可持续性信贷发展 格局。二、信贷准入标准(一)区域准入标准重点做辖区内客户,严禁新增“两头在外”授信业务, 特殊情况需要做辖区外客户的,一律由总行审批。(二)行业准入标准大力拓展积极进入类行业领域授信。*重点支持稀土、 钨等有色精深加工及应用、氟盐化工、稀土永磁材料和发光 材料、储氢材料、电子电器、生物制药、机械制造、铜加工 微电子新型材料、现代农业、脐橙、家具等产业,积极支持 土坯房改造等民生工程、苏区振兴重点建设项目等。南昌重 点支持汽车、家电、化工、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生物和新 医药、现代服务业、新能源、新材

3、料、机电制造业等产业。 新余、宜春、萍乡重点支持锂电、医药、陶瓷、机械电子、 竹木加工、食品加工等产业。吉安重点支持稀有金属加工、 电子信息、通讯终端、生物制药、食品加工、新能源、化工 建材和机械制造等产业。厦门重点支持电子、机械、软件与 信息服务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与新医药产业、信息技术产 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都市农业。符合积 极进入类领域的授信,优先审批和用信。合理把握适度进入类行业领域授信。适度进入房地产、 融资平台领域。对房地产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总额控制, 坚持优选客户、项目,合理控制融资占比。加大支持符合条 件的中小户型、低价位商品房建设项目力度。融资平台贷款 继

4、续实行总量控制、总行审批,严禁支持违规集资、回购(BT) 融资平台项目。严格规范土地储备贷款,除符合我行土地储 备贷款规定外,还须满足借款人列入土地储备机构名录、提 供融资规模控制卡、授信总额与借款人本年度已发生的融资 额度(包括本年度贷款已在本年度归还部分)累计不得超过 年度可融资规模、用途为符合规定的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 等条件。控制谨慎类行业授信增长。谨慎进入纺织、焦炭、金属 船舶制造、煤化工、水泥、钢贸、电解铝、光伏行业。对谨 慎进入类行业的企业和项目,要认真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 景、技术装备先进、研发能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业务, 并加快对存量业务中劣势企业授信的退出与转化。严格限制“

5、两高一剩”行业授信。严格限制高耗能、产 能过剩、污染严重、环保不达标企业授信,及时、坚决、彻 底地退出技术装备落后和高环保风险、高政策风险的企业。三、工作要求(一)加强授信规模总量调控,合理配置信贷资源 加强授信计划的统一集中管理与信贷资源合理配置,根 据人民银行下达的新增贷款总规模,以存款任务为主线调配 辖属各机构的新增贷款规模,优先保障信用良好、现金流正 常、担保优良的实体型中小客户资金需求(500 万元以下)。 单户金额 500万元(含)以下新增自营贷款在满足以下条件 的前提下不受额度限制,须事前报备总行风险管理部:一是 担保方式为抵质押;二是投放对象为中小微企业;三是用信 条件落实,信

6、贷风险可控。银监部门提出,承兑汇票业务按(敞口+跟单敞口)十各项存款W 18%的原则控制。我行存 量承兑汇票业务以 20*年*月 31 日敞口时点数为控制数,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维持原担保条件可续做。新增承兑汇票 业务在满足以下条件下不受额度限制,报总行备案后可签 发:一是签发申请人为辖区内客户;二是担保方式为抵质押; 三是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四是实体型企业。全额保证金承兑 汇票业务签发不需要报总行备案。各分支行出现的垫款占用 新增贷款规模。(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严防信用风险 存货质押授信要从严管理,原则上不新增辖区外存货质 押授信。存货须严核权属和实行价值管理,并严格按存货质 押管理办法

7、办理质押手续和实现对存货的有效占有,须明确 存货保管责任人,严防重复质押或存货灭失。各分支行应对 存量辖区外及生产流程中的存货质押业务进行专项检查(专 项检查报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并作出维持、逐步退出的 判断,防范好风险。办理最高额抵质押授信业务,经办人在 最高额抵质押期限内发放每笔借款时点都应该核实抵质押 物是否存在被资产保全、查封或抵押人、借款人破产等情形, 以防止发放的借款不在最高额抵质押担保的范围之内。联保 授信要从严控制,存量联保授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续 做,逐步优化担保结构;权限内新增联保授信,经分支行审 批完成后,一律上报总行授信审批部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用 信。抵质押授信业务

8、实行贷前核实制度,参照*银行抵质 押物贷前尽职核实制度实施办法执行。(三)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严防资金挪用风险 严格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监管要求,做好信 贷资金需求测算和用途审查,防止过度授信和资金挪用。加 强贷时审查,查实确认贷款投向,包括资产抵质押类的各类 贷款,均应严格审查贷款用途,明确还款来源,充分分析抵 押品的市场风险和处置风险,严禁“以押代管”,要从源头 控制资金挪用的风险隐患。监控好信贷资金流向,将账户分 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核查手段制度化并存档,有效掌 握走款去向和用途,严防将信贷资金用于民间借贷或流入房 市、股市。(四)加强贷后管理,提高风险预防能力突出贷后管理

9、的重要地位,分支行要逐户落实好贷后管 理责任人并签署责任书,严禁贷后管理流于形式;每季不少 于一次全面、有效的贷后检查。重点加强保证担保授信、银 信合作项目、存货质押授信、房地产贷款、重组贷款的贷后 检查。抵质押品实行持续价值管理,杜绝“以押代管”,对 授信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业务,每半年一次由分支行 自行参照市场行情对抵质押品进行预估并出具预估报告存 档;对大额保证担保授信(1500 万元以上),逐户重估借款 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证单位担保能力。要特别注意防范授信 客户参与赌博、民间融资、非法集资所隐藏的重大风险隐患, 分支行负责人要定期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保 证双方信息

10、的对称。(五)积极作为,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工作对出现承兑垫款和逾期贷款的分支行,应成立一把手为 组长的风险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务必要转变思想,摒弃消极 懈怠不作为、乱作为的习气。对已经暴露或即将暴露的风险 资产,无论是否是在自己任内发放的,都应以强烈的责任感 和紧迫感,按照*银行风险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及总 行其他要求,尽职尽责拿出可操作、有实效的风险化解与清 收处置措施并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好。特别是对预计会或已经 逾期 90 天以上的贷款,应逐户制定有具体时间进度的贷款 重组或诉讼等风险化解与清收处置方案,最迟应在*月底前 处置完毕。对风险资产处置工作不积极作为的,总行将调整 其授信权限。同时,总

11、行将于年底对各机构风险资产处置工 作进行单独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分支行应 坚持清防并举,坚持两手抓,在抓好风险资产处置工作的同 时,加强信贷资产风险前瞻性研判与防范,切实做到对风险 资产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六)遵守职业操守,做到勤勉尽职 信贷从业人员务必要自觉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牢记职业操守,恪守诚信、合规、尽职的原则。贷前调 查坚持双人调查、实地查看和真实反映的原则;信贷评审坚 持独立、专业、审慎的原则。加强信贷合规文化建设,强化 信贷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周学习、月培训制度。逐步推行信 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逐步构建阶梯式、不同等级的信贷从 业人员队伍。(七)严禁越权、变相越权授信 坚守合规底线,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五项禁令”,严 禁越权、变相越权办理授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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