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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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1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1.2 凡参与建设本工程相关单位,必须按照其招投标文件、合同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岗位、分工完善工作制度,选派具有相应资格、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1.3 由建设单位负责本现场总体协调管理,凡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加强此工作。1.4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管理规定,凡参与建设本工程的有关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投资评审审计、检测、施工、供货等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工程技术管理2.1 主要材料、设备在施工前或购置前,

2、均应提前统一明确设计文件,技术指标参数,施工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标准、检验,检测规范、标准。在采购前二十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包括工程材料的产地、品牌、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使用部位等内容的工程材料报批单(附表一),同时提供材料样品。由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单位、监理单位在十天内审核后给予批复,同时将样品封存,施工单位按照批复的工程材料进行采购。2.2 设计单位必须把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关,按合同要求提供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施工图会审并做好现场服务和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监理单位应组织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3、参加,各参加单位做好相应的记录,由监理单位进行汇总整理成会议纪要。2.3 基础开挖完成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2.4 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均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做好图纸交底、会审工作,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把图纸上存在的问题解决于施工前。2.5 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均应制定自身的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技术管理人员,跟踪施工全过程,收集、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2.6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不论由哪一方提出,必须按本工程联系单办理相关手续,在达成共识后,由设计单位签发,经建设单位确认,监理单位下发

4、,方能生效。关于工程量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其中应有详细的变更说明,必要时应有附表、图片说明。监理单位在审查完后报送建设单位进行审核。2.7 施工中如果遇到重大技术及疑难问题,应由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组织专题专家论证会,并及时将专家论证会结果上报建设单位领导决策。2.8 对设计、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监理单位应组织进行必要的技术签定。2.9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工作,重要工序的施工技术方案应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共同认可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3.1 工程质量是本工程的生命线,现场施工的各项工程,必须以质量为中心、以质量管理为目标。对于质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5、。3.2 参与本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均应有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设计、监理应选派相应专业人员驻现场,随时跟踪施工情况。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各工种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管理,主要工种的操作人员要持有上岗资格,且人员配备要到位。3.3 设计、监理、质监、施工等单位应根据各自单位内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现场服务措施和管理措施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3.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建筑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行规范要求的进场检验,检验应当建立见证取样制度。对工程的永久设备或装置,应按审批同意的设计

6、图纸采购或定货,进场验收时由建设、监理、施工、供货等单位共同签认。对于进口设备,必须有商检局共同参加验收。3.5 在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作为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明确其基本要求和质量目标,严格监控以保证目标实现。3.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认真做好开工前检查,交接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完工检查及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检查。施工单位应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隐蔽验收,经认可后方能进行隐蔽。每道工序

7、完成后,应进行三级自检,相关工序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3.7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首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其它意外,然后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执行。凡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必须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由责任单位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3.8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定点试验室、材料及构件的供应单位及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实际能力审查,并在实施过程中予以质量抽查。对资格、能力及质量不满足要求的有权更换。3.9 为加强工程质

8、量监控工作,本工程特成立质量管理组,质量管理组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组成。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质量管理组可通过巡视、抽查、测试、验收、指令、行使否决权的方法实施监控。3.10 施工单位在现场基本完工,资料基本齐全后应首先组织内部预验收,在自检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监理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对竣工资料审查并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工程初步验收问题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并建议正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收到有监理建议的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监理、质检、勘察、施工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建设档案。第四章 工

9、程进度管理4.1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控制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中的重点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以达到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成本的目的。4.2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及投标书的要求,认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其中应充分考虑到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关键线路、节点、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气候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保证计划的科学合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认真审核总进度计划,从以上各项内容逐一分析,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更改,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总进度计划。4.3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总进度计划分解目标,编制月度、周度进

10、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并应根据已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差异状况来审核月度、周度计划。比较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关键工序与关键线路的实施情况,根据相应的差异及原因施工单位在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施工计划等方面进行调整,确保总进度计划的执行。如因进度差异已导致总进度计划不能如期完成,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做出原因分析并提出补救措施的建议。4.4 进度控制的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4.5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做好各合同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货单位间进度计划的搭接、协调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6 材料、设备供货单位应严格按照合

11、同及总进度计划要求按时供货,如计划有变更,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4.7 设计单位应紧密配合、协助总进度计划,及时处理技术问题。一般技术问题应在3日内回复,特殊情况协商确定。工程审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等均应配合、协助总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进度。4.8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延期申请,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认后方能生效。4.9 凡参与工程的有关单位均应充分考虑自然环境、政策法规、经济、材料设备、技术问题等各类风险带来的进度影响,尽量事前预控,使工程进度的影响降至最低。第五章 工程造价管理5.1 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是现场施工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要求进行全过程跟踪现场控制,以合同、招投标

12、文件、投标预算为依据,进行事前控制,认真审核投资预算和工程结算,严格控制现场变更签证。5.2 评审单位应常驻现场,进行全过程现场跟踪、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的依据;及时完成各项有关工程造价及工程投资控制工作,切实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前期、中期、后期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应按照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的要求做好监理范围内的造价控制工作。5.3 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审计单位的现场工程师应熟悉设计图纸,掌握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关系,分析合同价格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5.4 评审单位应作好投资风险分析,对材料价格上涨、地质情况变化等引起的投资风险应在合同中明确风险承担

13、主体。并通过风险投资分析减少不确定因素对工程投资的影响,提高项目的风险防范能力。5.5 评审单位应定期收集、整理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为投资控制做好基础工作。应随时分析、掌握投资的动态情况并向建设单位通报。5.6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费用签证,凡涉及设计变理、隐蔽签证、费用变更、材料代用、工艺变更、措施变更、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变更中与费用有关变动皆需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四方共同确认签署意见,并报评审或评审单位审核确认以后作为结算依据。5.7 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及工程款支付控制工作。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在相应时间内申报已完工程量及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

14、及时组织对已完合格的工程量进行核验确认,根据合同签署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认定后支付。5.8 评审单位参与完成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设备、材料供货等合同的审核。参与设计交底会,施工管理例会,及时了解施工及设计变更情况。并应协同现场甲方代表作好现场验证、隐蔽工程记录,对工程量变更、材料及工艺变更等进行审核工作,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补充协议、重大的设计变更、其他变更等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监督复核,并根据最终会签的现场签证及时确认有关费用。工程签证应附有能够表达工程量的附图,并尽可能的反映变更的设备、材料品牌、型号、规格及单价,对于定额缺项的分项工程,应明确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对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应参照合同

15、中已有实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合同中没有实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应及时确认后执行。5.9 评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对已完单项(单位)工程进行结算评审,做到凡具备结算条件的单项(单位)工程完工一个审核一个。5.10 评审单位按要求做好预算评审工作,评审的重点放在施工内容的确认、准确计算工程量、正确套用定额子目、合理确定设备、材料和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现行规定计取各项费用、检查预算结果是否超出批准概算,出具预算评审意见,作为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的依据之一。5.11 工程结算评审程序。评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检查,写出初步评审意见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讨论,复核,

16、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认可后,评审单位再写出评审报告并下达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的依据。5.12 工程竣工后,评审单位以上述工作为基础,对工程预算、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补充设计、现场签证、竣工图、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隐蔽工程记录、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监理报告以及其它有关影响工程造价的文件资料等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仔细计算复核,解决好有关政策、技术、定量、计价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建设项目总投资进行即时、准确的确认,写出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评审报告,并下达评审决定。第六章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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