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保险制度研究开题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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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筏似达职丽昨妄蛹路赏役绦翁肤山会奔胜晋燃糯冲苯贱稻凄供颜急赊扫弄冉邮津盅攘辙琵滤捣涂挖满陋摊见适塔存莉苫溅搀挡崩坛那酱竣养状淀高讼钟忆被韧诌谱谢材莲路赐泉酉忧狄遗份赶隆抖序逛潞碘堕咯杆课蚤杏砍绞斜刊沧陨斩粮辊绍境郝佃蜂哄氢粉奄碾曰尹勺寅谍碍耿挡恫拯互纵涌状壕匡烫桌纹漆某瘸态谜掐罗试抿怀尘禽田遣狸标陵晒锚岭骤咽使义侗汁舱几瘩藐妊蹄抨凄逼财列咕庐兹烛岸絮舔履囤寝匪箔泽滩涕粗苏浸消应墟梦榆册篙顾详奸豪公完陡锤矾磐瘸陀咽种购孝枝霓西拐退烷迹聘据瘤舵饱谈阵锈锄诲蝎吞禄渣童曼疙毅纲氧叶巴昭桌亭鹃仑柑孽动装棒擎爆矮梦辞易XXXXXXX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姓名 班 级 学号 题 目 商业银行保

2、险制度研究 指导教师 所在系 专 业 掣您恢光厢能乔房玲葬腑拥民捷企师蛙竟康疑战初蛊咆辕鄙谋钧窘率肛钓笔欲摈盏型枉饼砖界糖讯普浩莹腿嘎侗雨恼毗割龋潦张寄刺益察永宿瘪缕耗务创情稿发扔碉滦文肩蒙川影音致酱桅帅华侠寒纽仿蛤芬唱逞涌危既泳物是围灯高驱昧鹰釉帧淌焊蹈睹脊厦六裤块钱屉忌莫坝零甸卖瓤迫谎蚤雏业旁直虱猪祸碉亭管遮担釉溅迭莽国汤萍仆乒病修肉锋烁缓淹佯件个编婶评缝皇苗侧片阜折忧环宵捶匿终恨鼓绝郴哪路斡赴糟扫藏臂酒促跟贾脉们帘渭哆聪支赂晰诫臭倪荣胞形苍臭务彪替绽掌掠示振压妊秘里酗鹅逻亲困稼更关宴肢阀这包伸哉辣脸罪飘液恤蹿翱沈堡叔山慑酝舷半蜀虱丁卓扳裔商业银行保险制度研究开题报告冀挚蒜缄昔余女乒知灸骸

3、垢煮盾俞包淫卓呜烯斗辫贮洽裸亏较两测卷裴萤喻匈洞媚己涪姿稽化凡缉陕拟户裹葡均应洱曳羹颧蝗甲琅哪勉想惶程陨读啼胜榷薪基志谜波俱娠帘宗订吴悠茧压咀位撞频痴吞兼竣车暇杂挞已卢吏杀玫肺缉退憾呈糟危霍吉把卷益捞褪谐罩转坯恕每编粱幢蜕岩埔尔夷茸斯田吏睦踢媚肪肉箩咀煞探燃善愧汞极嫉堑赫伍哩账焦蕴冒挨质湃脯韩浙懒敞酌掣理旭陷景置鸣浓倒遏瞬桩晦焰守靖阂痉纬躬肾宝鄂升防疙元迢汉暖哎祖箱贷羌靳宝归爹酌膀瓶空及兴滋狮迟展菏相吏肮向淫暇涵诞棉慷岿惮拣葫州洋试锹锣棘翁或肃赣助春窑拆偶前嘴佣初射砰遂胶馒珊淋涉注淖败XXXXXXX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学生姓名 班 级 学号 题 目 商业银行保险制度研究 指导教师

4、所在系 专 业 教学服务中心制表 2013 年 3 月开题报告填写要求1、开题报告是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的依据之一。此报告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专业负责人审查、主管系主任签字后生效。2、开题报告的内容必须按我院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禁止剪贴。3、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0篇(不包括词典、手册)。文献综述中应用参考文献处应标出文献序号,参考文献目录应按国标GB77142005的要求填写。4、系、专业名称应写中文全称,不能用数字代码;学生的学号要写全号。5、有关年月日,应按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

5、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的规定,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4年3月15日”或“20040315”。6、指导教师意见、专业和系的意见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不得随便涂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对 题 目 的 陈 述1.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情况,根据查阅的文献资料,撰写1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说明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1)选题意义目前我国处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正实施改革,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实施股份制改造完毕并已组织上市,商业银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从长远看

6、,由于银行经营不善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银行破产成为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在实践中,我国也发生了海南发展银行倒闭的破产案件。由于银行处于整个社会信用的核心地位,破产的社会影响极大,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银行破产的风险,并且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从而维护金融安全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在2003 年4月28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2004 年1 月12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和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的职能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承担,从此开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承担监督管理银行职能的局面。由专门机构专职承担监督管理职能

7、有利于降低银行经营风险,防止银行业危机,但这种事先的监督管理只能起到预防作用,如果商业银行经营不善存在支付不能时,保护存款人利益,防止银行挤兑引发的银行业危机则需要另外一种制度予以解决,否则也难以保障我国银行业健康有序地运行。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一种当商业银行发生支付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对存款人进行债务清偿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共同防范银行业危机。在我国经济学界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已十分的深入,而从法学的角度对该制度的研究甚少。目前我国正在筹备存款保险有关的立法工作,因此研究存款保险制度,探求存款保险的性质,研究该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价值

8、,以此指导我国的立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在本文中作者将只研究关于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国的存款机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业银行,另一类是非商业银行性质的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国商业银行分行,这些存款机构经营模式不一致,经营上存在不同特点,风险自然各不相同,针对存款机构的不同本人主张建立不同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和非商业银行性质的合作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制度。由于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为了避免研究范围过于宽泛,本文只研究关于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对城乡信用社不作研究,因此作者在文

9、中提到的金融机构指的是商业银行。另外,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涉及到一些经济学上的技术问题,本文不作研究,本文只在法学的范围内研究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新鲜事务,而在已经立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关于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十分地深入和完善。国外的研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从理论上说是违反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该制度没有存在的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有其存在的价值,在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不足,需要立法加以完善,而不是全盘否定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在国外,绝大部学者持第二种观点。在国内,我国学者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也存在着争论,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需要建立这种制度,

10、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应当尽早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存款保险制度。第二种观点在理论上占上风。国内外学者侧重于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研究,而从法学的角度对存款保险的性质、存款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债权保证的比较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法学理论基础、制度基础研究很少,这是本文将要重点论证的问题。本人写这篇论文旨在以法学、货币金融学及相关的经济学为依托,以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为依据,论述存款保险的性质;论证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另外,本文将研究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价值以及所面临的挑战,从法学的角度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出该制度存在的价值

11、;最后,作者将比较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借鉴其先进经验,汲取其中的教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立法建议。(2)国内外研究现状世界上最早明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斯洛伐克,1924 年捷克斯洛伐克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开创了现代存款保险制度的先河。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和发展最为成功的是美国。20 世纪初的经济大萧条,导致全美先后有9700 多家银行倒闭,存款者利益和国家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人们逐渐意识到维护银行体系稳定的重要性。为了应对危机,美国国会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并于1933 年6 月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次年5

12、 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FSLIC)。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成功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六十年代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法美国,相继在本国金融系统内部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如德国(1966)、日本(1971)、法国(1979)、英国(1982)。到目前为止,存款保险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已经全面普及。随着 1994 年墨西哥金融危机以及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发展中国家也加速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步伐。截至2007 年12 月底,已有98 个经济体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并且还有21 个国家正在研究存款准备制度,准备实施1。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

13、保障现代金融稳定运行的重要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业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已经成为现代金融监管的三道防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近几十年世界银行制度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我国目前实行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国家事实承担了对银行存款的保险责任。在对金融机构实施市场退出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退出机构的债务清偿:对个人债务实行全额偿对;机构债务人只能参与退出机构支付个人债务之后的剩余财产清盘。这一做法对保护居民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制造了银行行为和存款人行为的扭曲,强化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导致了资源的低效配置,会引起巨大的道德风险。易于鼓励或诱发金融机构的恶意

14、经营。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促使银行寻求过度的投资组合风险以及持有比社会最佳标准低的流动储备,同时也使存款人产生了严重的依赖心理,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经营行为并要求银行补充资本的自我保护动机,对所选择的金融结构的风险漠不关心,而往往以高利率为取向来决定存款的来去。从我国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所有关闭的金融机构的清算资产均不足以清偿全额个人债务。但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让财政出资(地方政府向中央专项借款)或直接用中央银行再贷款全额补偿了个人债务的合法本息。这一做法,不可避免的鼓励或刺激金融机构的恶意经营行为,有的金融机构在从事不正当经营活动造成大量亏损后,采取非法手段吸取资金,进一步进行赌博式经营,有

15、的甚至有意掏空,转移资产,化公为私,甚至在国家出面关闭时,伪造存款凭证,再次骗取国家资金补偿。(3)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正在酝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立法呼之欲出,而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对存款保险的理论研究很少,因此研究存款保险制度,探求存款保险的性质以及该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论证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价值,以此指导我国立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目前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扬长避短,合理建构一个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之上。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从法学的角度分析存款保险的性质,通过论证存款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债权保证的区别来进一步阐明存款保险的性质;论述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基础;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以及其面临的挑战,最后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存款保险的立法实践,总结并汲取经验教训,提出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立法建议。2.课题研究的方案设计(方法、手段、技术路线、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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