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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安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巩固“和 谐劳动 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 ( 2018-2020 ) 成果,深入贯 彻落实江西省 2019-2021 年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够和谐” 行动方案,根据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部署,决定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在全县范围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 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 部署要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坚持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 发展,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 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 关系能力建设,促进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紧扣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 的新形势,在全县以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为主线, 推进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3 -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提升劳动 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劳动关系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一 ) 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计划打
3、造三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提高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打造十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扩大劳动关系协 调员 ( 师 ) 覆盖面,解决劳动关系工作 “最后一公里”问题。打造十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夯实基层劳动人 事争议化解工作基础,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培育三十户企业,推动广大企业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营造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氛围。服务八十户新企用工,提高新注册企业用工管理水平, 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二) 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建 立完善常态化的用工指导服务
4、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 特别是帮助指导特殊困难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充分 发挥集体协商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有效防范 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 4 -( 三 ) 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形成公开发布、定向反 馈与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信息服务体系,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指导服务。同时,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等,建立健全符合 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 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 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三、进度安排( 一 ) 细化方案 ( 2021 年 1 月前) 。
5、根据省、市方案,制定 县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 时间进度,对落实主要任务作出具体安排。(二) 动员部署 ( 2021 年 2 月 ) 。根据县方案,召开动员部 署会,部署启动三年行动计划。( 三 ) 实施计划 (2020 年 12 月2023 年 8 月 ) 。县、乡两 级人社、工会、工商联部门共同组织落实本地实施方案,有序推 进三年行动计划事实,分年度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四 ) 总结评估 (2023 年 9 月前) 。对万安县实施三年行动 计划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四、组织实施- 5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部门责任。各地、有
6、关部门县协 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提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能力,对维护 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党委、政府 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强 化督导检查,努力形成党政府主导、三方协同、企业和职工积极 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二) 密切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共同推 动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开展。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 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纠纷调处和监督检查工作,积极会同各成 员单位定期调度和研究分析
7、本地区工作情况,指导工作有效开展; 工会组织要宣传和发动广大劳动者,收集和反映职工群众呼声, 督促指导基层工会积极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协调劳动关系社 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工商联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发挥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企业高级管理人 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规范劳动用 工管理水平的能力,积极推动企业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主动参 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广大- 6 -企业和职工的能动性,推动双方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 利益共享,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 )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三方要不断拓
8、展 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 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 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及时宣传三年行 动计划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构建和谐劳 动关系的意识,定期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 事迹,不断提高三年行动计划在企业和全社会的知晓度,努力营 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附件:万安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7 -附件万安县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 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打造三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 一 ) 目标任务培育
9、专业性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加强政治引领、示范带 动、联系服务,我市将在 3 年内在全市范围内选树 3 家金牌协调 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通过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 系的积极作用,努力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二) 主要措施1.完善机制。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相 关政策,明确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的基本设施、人员配备、工 作项目等,完善工作职责,完善治理机制。2.加强引领。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分类梳理企业 和职工的需求,组织筛选和优化一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明 显、较为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接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项目,探索通
10、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志愿者”等方式,引导社会组 织依法依规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劳动者提供- 8 -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劳动用工服务、薪酬分配指导、劳动纠 纷调解、心理疏导等差异化、精准化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3.强化指导。建立辖区内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台账,动态 掌握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数量、规模状况、行业 分布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等,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指导。建立学习 交流机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等活动, 加强工作沟通衔接,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提高社会组织协调 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 评价体系,并通过开
11、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监督和规范社会 组织行为。4.选树标杆。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县金牌协调劳动关系 社会组织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典型培育选树工作,及时将典 型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市三方办公室,争取全市、全省乃至全国 典型。(二) 时间安排1.2021 年 1 月前,按照省、市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 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间表、路线图。2.2021 年 2 月前,开展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情况调研,了 解掌握辖区内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相关情况,并引导符合条件- 9 -的社会组织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3.2021 年至 202
12、3 年,推动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为企业 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提高劳动关系 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4.2023 年 8 月前,开展总结分析,对本地区工作经验和做法 进行提炼总结,及时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二、打造十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师)( 一 ) 目标任务培养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队伍,扩大劳动关系协调 员覆盖企业面,提高劳动关系协调队伍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劳 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在劳动关系政策服务、监测预警、矛盾化解 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目标,原则上每年在全县范围内打造 10 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 3 年内
13、全县大多数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 1 名劳动关系协调员( 师 ), 基层配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二) 主要措施1.落实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协调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的政策文件,推动本地落实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管理措施,提 高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从事劳动 关系协调工作人员 (包括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等) 参加职业技能- 10 -等级认定。2.强化联系。建立本地区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动态掌握 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构成及分布等情况。加强基层劳动 关系协调员(师)管理,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覆盖企业范围和工作 绩效指标,探索更
14、好地服务辖区内小微企业和劳动者的方式方法, 推动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定期 学习交流机制,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劳动用工问题研讨、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 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工作情况,促进相互之间交流借鉴,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 务水平。3.选树典型。确定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标准和要求, 每年在全县范围内评选 10 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并向市协 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4.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关系协调员 ( 师 ) 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大力宣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师)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交流经验做法,并将金牌劳动关
15、系协 调员(师)作为在评先选优活动中的优先考虑对象,将配备劳动关 系协调员特别是配备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作为评选劳动关 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 乡镇 (街道) 等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 ) 时间安排- 11 -1.2021 年 1 月前,县人社局牵头,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 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间表。2.2020 年 3 月前,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 深入辖区内企业、工业园区和乡镇, 了解企业和劳动者的需求, 掌握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情况,特别是取得劳动关系协调 员 (师)资格证书人员的情况,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 信息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鼓励企业派人员到符合条件的社会 培训评价机构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2021 年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乡镇和县劳动仲 裁院、县劳动监察局、工会以及企业代表组织中从事协调劳动关 系工作人员为重点,兼顾各类劳动关系复杂、劳动争议多发的用 人单位中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人员,鼓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 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不断扩大劳动 关系协调员(师)队伍,并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 队伍建设交流、选树推荐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等活动,提升队伍 能力素质,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