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生活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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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司生活管理制度(3篇) 书目 第1篇公司生活区犬只限养管理规定 第2篇物业管理公司生活区住房管理方法(1) 第3篇a公司生活用水电费管理制度 公司生活区犬只限养管理规定 公司zz生活区犬只限养管理规定 为保障住户身体健康,维护生活区公共秩序,营造宁静、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依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四川省预防限制狂犬病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绵阳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绵府通告20237号)、绵阳市涪城公安分局规范犬只准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zz生活辖区的环境管理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zz生活区犬只限养条件 依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公司住宅小区为犬只

2、限养区。限养区内实施养犬许可证制度,住户确需养犬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每户只能养一只小型欣赏犬,禁止住户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1、犬只饲养责任人条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民事行为实力的当地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地暂住证的住户;有独立的、具备养犬的环境、条件、设施,能保持饲养活动场所卫生,不侵扰邻居正常生活。 2、犬只准养品种 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拉萨犬、搏美犬、马哥犬、日本仲、丝毛黄、日本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期犬、约克夏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叭儿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丁.丁蒙特更犬、狮子犬除以上犬只准养品种外,其

3、余均为本辖区禁养品种。 3、犬只体高标准 成年犬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 二、生活区犬只管理规定 1、办证:生活区住户饲养的小型欣赏犬,必需到所辖居处地的畜牧局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办理动物免疫证,向所辖居处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犬只准养证。 2、年审:犬只准养证由所辖居处地的公安派出所每年年审一次,逾期不年审的视为无证养犬。 3、防疫:犬主必需定期到辖区动物防疫部门规定地点为所养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进行检测,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标记)和检测证明。 4、变更:养犬人将准养犬只转让、赠与他人的,应当自转让、赠与之日起5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准养犬随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死亡、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上述状况发

4、生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将非限养区登记注册的犬只迁移到限养区内饲养的,公安机关将按无证处理。 5、备案:生活区住户在办理完准养手续后的5日内到所住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同时供应犬只准养证及复印件、犬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犬主联系方式等资料和信息,以备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和应对突发事务的信息供应及跟踪。对未在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的犬只,视为无证犬只。 6、饲养方式: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需进行拴养、圈养,严禁敞养,携犬出户生活区内须抱犬而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携犬人负责马上清除。严禁任何个人将犬只带入生活区公共区域,严禁持证养犬户以盈利为目

5、的的繁殖饲养犬只,禁止外来人员携犬进入生活区。 三、相关惩罚规定 1、成立公司生活区犬只限养联合检查组 由物业管理公司、公司精神文明办、保卫部、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zz医院、法务部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不定期地对生活区饲养犬只进行检查,开展犬只饲养的防控宣扬,协作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及无证犬只的捕杀等工作。 2、罚则 1)严禁犬只吵邻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第一次发觉将对养犬户予以教化,其次次发觉对养犬户罚款两百元,仍不改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2)未按规定登记、备案、免疫和不做定期检测的准养犬只,对责任人惩罚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拴养、圈养的犬

6、只或在生活区公共区域范围(如公共楼道、道路、绿化地带、文化活动聚集区等)内进行遛狗活动的,第一次发觉,对犬主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其次次发觉,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相应处理直至捕杀。 4)犬主在其犬损害(咬、舔、抓伤)他人时,应当担当相关的赔偿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支持受害方依法向责任人提出相关赔偿和诉讼恳求。 5)未办理犬只准养证或不进行免疫注射并未拴养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力气予以捕杀。 6)对于拒绝、阻碍检查或捕杀工作的责任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惩罚法及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罚款方式:

7、 在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所在单位代扣。 离退休员工从公司补贴中代扣。 其他非公司责任人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对于扣罚金额较大的责任人,当月一次性扣罚较难执行的,在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可分月实行多次扣罚,直至扣罚金额执行完毕。 4、考核: 公司将犬只限养检查组、担当小区服务管理职责的物业管理公司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犬只管理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年5月1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公司生活区住房管理方法(1) 物业管理公司生活区住房管理方法(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生活区住房管理有效实行市场化运作,明确生活区住房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生活区住

8、房的性质:生活区住房由业主托付物业公司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员工过渡性住房。 第三条生活区住房目前有三种类型,包括100m2公寓房、60m2公寓房和集体宿舍。 其次章入住条件 第四条100m2公寓房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员工; 2、具有高级职称的员工; 3、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或享受国家特别津贴的专家; 4、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企业提出要求并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同意的员工。 第五条60m2公寓房入住条件及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 2、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员工; 3、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企业提出要求并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同意的员工。 第六条集体宿舍入住条件及要求:

9、1、具有中学以上学历的员工; 2、企业有特别约定或要求入住的员工; 3、集体宿舍规定居住人数最多为4人,担心排家庭入住。 第三章申请手续 第七条住房申请程序:员工依据不同的入住条件向所在单位申请相应的住房(在申请表后附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后,由物业公司依据支配原则及实际状况支配住房。 第八条住房支配的原则:支配入住的员工要符合入住条件,先批复先支配,后批复后支配;应依据实际状况在详细运作时考虑肯定的空房率,确保需支配住房的新进员工随时入住。 第四章收费 第九条住宿费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房租费由房屋折旧、外围附属配套设施折旧、修理基金、投资回报等组成。

10、水电费是指所用水电的实际成本价格,由市场价、生活区运用公摊费等组成。 物管费由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修理材料、管道疏通、垃圾清运费用等组成。 第十条房租费由物业公司结合业主对于房租费的相关要求及 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依据集团随着入住员工工作年限的增长,个人担当房租费渐渐提高的原则,详细在补贴标准中体现,由各企业拟订制度明确。 第十二条除房租费外,生活区住房的其它费用原则上由物业公司依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状况自主确定和收取。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于每月10日前将各单位住户上月房租费列出清单,按补贴制度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连同其他费用也可商请由各单位代收代付。 第五章修理基金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按

11、房租费收入总额的5%单独建立房产修理基金,房租费盈余部分每月按比例交业主。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对于修理基金的运用实行专款专用,独立建帐,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的权利: 1、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和修改生活区物业管理方法和各项管理制度。 2、住户入住时,公司有权要求住户签订入住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与义务、管理方法、约定条款等内容。 3、有权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其方式有:指责教化、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责令复原原状、要求赔偿、取消住宿资格、报请相关部门进行惩罚等。 4、依照本条例和有关规定向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共能耗

12、费、有偿服务费及其它各项必需缴纳的费用。 5、有权清除占用或堵塞公共场所的积累物及张贴的广告告示等。 6、因平安和修理等方面的缘由,必要时有权关闭或暂停运用某一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待问题或故障消退后再赐予重新开放和运行。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的义务和职责 1、履行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托付合同和租费协议等,依法经营。 2、努力做好生活区房屋修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交通秩序、清洁卫生、公共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引导、规范住户的观念和行为,创建生活区良好的文明形象和秩序规范。 3、文明工作、规范服务,应体现万向文化,接受全体业主、住户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4、负责生活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常住人口管理

13、工作,接受该项工作主管部门经警中队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章住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住户的权利 1、享有对生活区内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的合理运用权。 2、享有按规定手续办好的前提下的居住权,但无权进行转让、转租等。 3、享有对房屋内部进行适当装修的权利,但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实施,同时须严格遵守物业公司住房装修规定。 4、享有对生活区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5、享有对物业公司及其员工工作的监督权和投诉权。 6、享有与所交物业管理费相符合的物业服务之权利。 第十九条住户的义务 1、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房租费、水电费等。 2、遵守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参加、主动协作,帮助

14、物业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3、有维护生活区消防、治安平安的义务,严禁在生活区通道上停放车辆,不得利用生活区进行赌博、非法同居以及其它非法活动。 4、有维护生活区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的义务,车辆停放在车棚等指定位置,请务必锁好车辆,关好门窗,车内请勿存放珍贵物品。 5、有维护生活区清洁卫生的义务,生活垃圾用袋装好,投放到垃圾箱,不得往楼下抛弃垃圾和杂物;生活区任何地方均不能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广告告示;如属未成年人所为,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教化并担当责任;生活区内不得乱丢纸屑、果壳、烟头等杂物。 6、有维护小区公共绿化的义务,住户应爱惜生活区的公共绿化,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和攀折绿化植物。 第八章 附则 其次十条本条例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修订或补充,详细的管理规定、细则等作为本条例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十一条本条例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集团生活区住房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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