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0896300 上传时间:2023-08-1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docx(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现状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随机抽取晋城市5县1区236家用人单位及其接害人员18 912人为本次调查对象,其中国有企业56家(10 012人),合资企业24家(4 100人),个体私营企业156家(4 800人)。 12 方法 采纳现场调查的方法,对各类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人员状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病防护状况、接害工人职业安康监护状况进展调查,同时对工作场全部害因素浓(强)度进展检测,最终作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状况 晋城市是一个能源重工业基地,以煤矿、铁矿、电力、化工企业为主,改革开放以后涌现山很多乡镇个体煤矿,国有企业生产技术先进,工作

2、条件较好,合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生产技术落后,工作条件较差。 22 职业卫生治理状况 本次调查236家用人单位,未根据规定设置职业卫生治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占6949(164236),其中国有企业占714(456),合资企业占1667(424)、个体私营企业占100(15615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办理“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占88.86(205236),其中国有企业占5357(3056)、合资企业占8333(2024)、个体私营企业占9936(155156)。 2.3 职业病危害状况 236家用人单位有9068(214236)存在职业病危害,其中存在粉尘危害的企业占88

3、56(209236),存在噪声危害的企业占8898(210236),存在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危害的企业占2203(52236),存在其他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占2076(49236),多数企业存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职业病危害。 24 职业病危害防护状况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点卫生防护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占8263(195236),其中国有企业占375(2156)、合资企业占75(1824)、个体私营企业占100(156156);接害工人个人防护措施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占72.17(13 64918 912),其中国有企业占564(5 64710 012)、合资企业占7844(3 2164 100)、个体私营

4、企业占9971(4 7864 800)。 2.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测定 用人单位未进展日常监测的占7458(176236),其中国有企业占1786(1056)、合资企业占50(1224)、个体私营企业占9872(154156);现场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不合格的作业点占5484(5 75210 489),其中国有企业占3901(2 6536 800)、合资企业占63(9741 546)、个体私营企业占9916(2 1252 143)。 26 职业安康监护工作 236家用人单位有8559(202236)未根据规定对工人进展职业性安康检查,未根据规定建立职业安康监护

5、档案,其中国有企业占5179(2956)、合资企业占7083(1724)、个体私营企业占100(156156);调查的18 912名有害因素接触者,有14 373人未进展职业性安康检查,占接害人数的76,其中国有企业占6641(6 64910 012)、合资企业占7717(3 1644 100)、个体私营企业占95(4 5604 800)。 3 争论 调查结果显示,晋城市厂矿企业职业卫生治理机构不完善,全市有678的企业未根据规定设置组织治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特殊是个体私营企业,没有一家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进展设置。组织建立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由于我

6、国处于改革开放进展阶段,企业建立尚不标准,用人单位对本身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熟悉缺乏,它们为了取得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对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峻缺乏,认为职业卫生治理人员、机构将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甚至消失地方爱护现象,对职业卫生监视工作进展限制,一度消失权大于法的行政干预大事。因而造成了职业卫生治理机构不健全的后果。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合资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几乎都存在职业病危害,但是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护状况却不尽一样,国有企业要好于合资企业,合资企业又好于个体私营企业,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可得到印证;职业安康监护工作搞的普

7、遍不好,个体私营企业几乎不对接害工人进展职业性安康检查,国有企业、合资企业也只是应付了事,仅对一少半接害工人进展职业性安康检查。造成这种局面的缘由有以下几个方面,企业领导特殊是个体私营企业主只注意经济效益,不管作业环境中有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隐瞒事实真相,频繁更换工作;用人单位不对劳动者进展职业卫生培训,且企业工人文化水平低,对职业病危害及其有关的防护学问不了解,自身没有进展必要的防护;用人单位为了节约开支,只对正式工人进展职业安康检查,对临时聘用工人不进展职业安康检查;由于职业卫监视部门人员少,事业经费缺乏,因而形成一种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的现象。 4 建立 4.1 加强宣传训练 职业病防

8、治法已经公布3周年,各用人单位应充分熟悉法律的严厉性。 4.2 加强企业自身组织建立 各用人单位要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治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卫生治理人员,增加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保证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安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工作顺当进展;同时地方政府要充分熟悉职业病危害的严峻程度,消退地方爱护主义思想,树立国民经济长期、持续、稳步进展的观点,防止行政干预,确保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 43 加大执法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仔细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大监视执法力度,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职业病防治法的尊严,爱护广阔劳动者的身体安康及生命安全。 44 主动承受职业卫生技术效劳 各用人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要求,主动托付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效劳资质认证的机构对其工作场所进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若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要主动托付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掌握效果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